···听到沈卫国话里话外偷出来的炫耀,绕是已经习惯沈卫国私底下一副妻奴表现得魏文杰依旧觉得牙疼不已,娶媳妇的魔力如此大,能让严肃正经到十数年一层不变,素有黑煞神之称的沈卫国变得如此不像往常?哪怕他自己娶媳妇的时候,也着实和媳妇有过一段时间蜜里调油,心里念叨着媳妇,也没有这般,还是说卫国媳妇就这么大的魔力?
到时候,还真是要好好见识一下卫国媳妇,魏文杰越发的好奇了。
于是乎,忍耐不住心里的好奇,魏文杰企图一路尾随晨练过后,在食堂打了早饭的沈卫国到沈家一睹为快,先看看弟妹芳容,却是被沈卫国直接一手甩掉,直接拒之门外。
“哎哎哎···卫国,···至于这么小气嘛,还是兄弟吗!”被拒之门外的魏文杰只觉得自己收到了一百点的伤害,好歹他还帮忙出过主意,帮这家伙讨好他媳妇吧!
沈卫国关紧家门,却是头也不回,毫不理会外面魏文杰的叫唤,径直想堂屋走去,把手里的早饭放在堂屋里的饭桌上,直接推门进了卧室。媳妇在他离开还在休息,这个时间也就比平日里媳妇习惯起身的时间晚了一点儿,媳妇昨晚累坏了,他可不会让任何人看见媳妇海棠春睡初醒的风光,那是只有他一个人能够享受的福利,兄弟也不行!
他轻轻靠近床前,文娟听到动静,有些半梦半醒的询问了一句:“卫国,回来了?”
沈卫国走后,中间起床号远远传过来的时候,她迷迷糊糊醒过来一次,感觉到身边的人不在了,想着他估计去晨练了,也没考虑太多。觉得时间距离她平日里惯来起身的时间还有些早,昨夜又闹得有些过了,文娟也就没有起床,又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她是在沈卫国进来的时候,才迷迷糊糊的又醒过来,轻轻一撩手,抚平脸颊一侧睡乱的长发,被角下滑,那举手之间的风光,顿时又引起沈卫国眸间一阵火热,媳妇这样娇媚风光,只能他一个人闺房独享。
“媳妇醒了,睡得还好了吗?”沈卫国凑上前去,趁机在文娟唇角偷了个香,半侧坐在文娟的床前,他侧着请俯身笑着询问道。“我从食堂打了早饭回来,媳妇起来吃点儿吧!”手下把玩着媳妇纤长白皙如玉的手掌,沈卫国心里有些郝然,昨天夜里运动量可是不小,媳妇也该饿了。媳妇要是还困,一会儿吃过饭再歇息歇息。
“还好!”文娟睁开眼已经彻底清醒过来,睡意消退,也就不想在床上躺着了,她拥被坐起身来,长发如瀑,在她皙白修长的美背顺滑而下,仿若一匹黑绸平铺滑落,隐约露出莹润雪白的肩头,纯粹的黑与白的交织,别样的惊艳,让沈卫国舍不得把眼睛移开半分。
“媳妇,真好看!”他忍不住发自内心欣赏得赞道,此生何德何能,这么美好的媳妇是他的,想想都万分的骄傲不已。
“我平日里就不好看了?”文娟嗔怪的看了沈卫国一眼,不过是做起来一下,看他那想要把他吃掉的眼神,昨天折腾的还不够吗?不由得给这男人找点儿事做,文娟颇有些物尽其用指使道:“把我的衣服递过来过来!”
“好,好,媳妇,稍等!”昨天他也帮着媳妇收拾了,所以对于文娟把随身衣服的归类还有印象,炕稍第一个柜子里,有文娟的贴身衣服,沈卫国取了一身递给文娟,想着手里薄薄的衣料,将会裹着文娟的丰盈粉嫩,沈卫国就有种流鼻血的冲动,媳妇的一举一动,哪怕不经意之间,对他都是无限的诱惑。沈卫国再次清晰的人知道,自己这辈子就是栽在了媳妇手上,却也甘之如饴。
缩在被子里穿上小衣服,单衣,毛衣,小袄···一件件衣服在沈卫国的配合下上身,文娟踩着自己做的室内拖鞋随着沈卫国出了卧室门,拖鞋是文娟用给家里人做衣服剩下的兔毛下脚碎料拼接做的里子,外面用得是耐脏的蓝色粗布,上面还有她阿娘绣的简单木兰花纹开满半个鞋面,暖和又好看,最得文娟的喜欢,一路背到了这千里之外的边防来。
她给沈卫国也做了一双拖鞋,只是沈卫国火力大,皮毛对他来说有些烧脚,她就薄薄的续了一层棉絮,里面同色的蓝色老粗布打底,外面她用她娘的灰色的引针线过了几个简单的几何纹路,增添了几分儒雅大方的修饰,更显用心格调。沈卫国昨夜收到很是欢喜无限,目前还没舍得怎么上脚。
最后还是文娟说,鞋子本就是用来穿的,不然就是浪费,穿旧了破了再给他做就是了,他才放在鞋柜里,留着晚上换洗用。
边防部队,食堂的条件有限,沈卫国打回来的早饭很简单,大碴子稀饭,玉米黑面高粱面的三合面馒头,咸菜疙瘩切丝,一盆里面滴一两滴小磨油染染香味就是下饭菜,还有两个沈卫国刚从早上离开之前给屋子里添暖,仍在暖炉子里煮熟的白鸡蛋,这就是早上难得的好东西,伤员才能吃的。
文娟抱着尝试的心态,掰了半块馒头,就着小菜尝了尝。食堂大师傅蒸馒头的手艺不错,再加上是新蒸出来的馒头,口感虽然有些粗糙,但还是不错的,小咸菜腌制的味道也还行,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好一点儿。
只是,天天吃咸菜,亚硝酸盐容易致癌,再加上也容易齁住,文娟也就决定了:“早上以后你从食堂带点儿稀饭和馒头就行,我早上起来会看着准备点儿菜!”这是他们暂时家里工具置办的还不算齐全的做法,等到家里彻底安顿完整,煮粥蒸馒头又不是什么难事,自己做就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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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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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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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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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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