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白最先想到这些年写的日记。
她也没数过有多少本,只是把它们放在盒子里,藏在暗无天日的床底下。
本意是为了防止纪欢偷翻,结果时间一久,别说纪欢没有那个闲心,白白自己都给忘了这么一档子事。
现在将盒子从床底下拉出来,上面厚厚的一层灰,就能把白白呛得直咳嗽。
她勉强屏住呼吸,用纸巾擦干净盒子上面的灰尘,再把盖子拿开,最先看到的,就是五六年前流行的碎花封面日记本,再往下翻,还有糖果精灵的封面,带个数字密码锁。
连着好几本都是带着密码锁,此时再想解开已经是不可能。
白白惋惜地轻叹一声,将日记本拿出盒子,因着有一定岁月,翻开时还带着闷出来的潮味,有的圆珠笔字迹已经晕开淡淡的颜色。
写日记,是白白多年养成的日记,在江出尘出国留学的这段时间里,日记的数量更是上涨飞快。
那时候,江出尘每天都有活动,再加上时差,每天联系的时间少之又少,基本上都是白白一个电话过去,聊没两句,江出尘就说有事要忙,匆匆挂断电话。
留下白白一个人拿着手机怅然若失,只好把所有想说的话都安放在日记本上。
现在回想起来,那一个个抱着日记本傻笑的夜晚还历历在目,编织成一段一厢情愿的过往,一段爱得不管不顾的时光。
白白正翻看得入神,连纪欢推开门走进来都没有察觉到。
等到她坐在白白的身边,伸手去拿日记本,这才引起白白的注意。
“妈,你什么时候进来的?”白白下意识地摁住纪欢手下的那本日记,有些心虚地问:“你怎么进来都没有声音?”
“我有敲过门,但是你没回应。”纪欢看了眼白白摊开放在大腿上的日记本,眼里都是了然的笑意,“我就只好推门进来了。”
白白收起散开的日记本,像小孩子护着零食一般,全部堆在自己的脚边,“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纪欢莞尔一笑,抬手揉了揉白白的脑袋,“你不用这么躲着我,你那些小心思,妈妈以前年轻的时候也经历过。”
“是对爸爸吗?”白白好奇地问。
话说回来,白恒安跟纪欢的结合,连白远都成天疑惑,自家儿子那臭脾气,怎么能找得着纪欢这么善解人意的媳妇?
纪欢的家世虽然比不上白家,但也是书香门第,纪家的孩子个个都是国家栋梁。
再加上,纪欢是纪家最小的女儿,上面有三个哥哥,可以说她就是在蜜罐里泡大的大家闺秀,举手投足间都是优雅高贵,特别是年轻的时候,俨然一个高傲的气质美女。
直到她遇见了白恒安,所有骄傲都心甘情愿地放下。
从纪家小姐到白家儿媳妇的身份转换,纪欢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这一切,都是因为白恒安,一个脾气臭到连自己老爸都嫌弃的科研人员。
最令人大跌眼睛的是,纪欢跟白恒安是闪婚,认识两个星期就写了结婚报告上交组织。
如今纪欢主动提起她的过去,一下子就勾起白白的兴趣。
纪欢轻笑,细眉微扬,“当然是你爸爸了,他是我第一个喜欢上的人,也是最后一个了。”
“妈,当初你跟爸真的是闪婚?”白白挪了挪位置,凑到纪欢的身边,顺带偷瞄一眼虚掩的房门口。
“是啊。”
纪欢捏了下白白的鼻子,“缘分到了,挡也挡不住,我第一眼看到你爸的时候,就确定下来,他是我要的男人。”
说话间,纪欢眼里盛满得意的光芒,勾起的嘴角似有桃花盛开。
这才是纪欢原本的模样,一个敢爱敢恨的骄傲姑娘。
白白看着纪欢,突然有种自愧不如的感觉,兴致勃勃的神色黯然不少,喃喃道:“要是我能跟你一样就好了。”
“其实,你以前跟我挺像的。”
纪欢伸手从一堆日记本里抽出一本带密码锁的,手指轻摁数字按键,咔哒一声,日记本被打开。
白白一脸讶异,“你你……”
纪欢笑得眉眼弯弯,“我向你保证,我就只看了这么一本日记,其他都没看。”
说完,她低头翻开纸张,一页页地翻过去,嘴角始终漾着笑意,最终停在日记本的末页,将其递到白白的跟前,“五年前的日记,那时候才高一。”
白白接过日记本,一眼就看到上面一幅很有少女情怀的漫画,以教堂为背景,一对背对着的新人,跟前是和蔼的牧师,周围是欢笑着的亲朋好友。
她用的是水溶性彩铅,高高扬起的粉色婚纱裙摆用水晕开,占着画面的三分之一,满满的少女感和朦胧美。
右下角列着一排工整的字体,“白白这辈子非江出尘不嫁。”
当年的傻气扑面而来,白白情不自禁地抿嘴偷笑,“好傻啊。”
“是啊,很傻。”
纪欢点头认同,“爱到深处不由人,傻也是正常的。”
白白的指尖抚过粉色裙摆,眸底缀着明灭的笑意,“妈,你当年也是这样吗?”
“嗯,只不过我到年纪了,一决定跟你爸结婚,我就拖着他进民政局了。”
纪欢说得很是豪迈,回想起当年种种,虽然是有些冲动,但是她到现在都没有后悔,白恒安也没给她后悔的机会,这样就足够了。
白白抬眸看向纪欢,难以置信地问:“当年是你跟爸爸求婚的?”
“也不算,只是觉得择日不如撞日,就找了个特别想嫁给你爸爸的日子把证给领了。”说完,纪欢自己都觉得好笑,兀自乐得开心。
白白看着这明媚的笑容,不自觉地出了神。
到现在她才反应过来,以前自己那么厚着脸皮跟在江出尘后面,三天两头一次告白的勇气,原来都是遗传纪欢。
那不是卑微,而是坚信能有所得的骄傲。
她喜欢那么久的动力,不就是自信江出尘肯定会爱上她吗?
触碰漫画的指尖像是有温暖缓缓涌入心脏,驱散笼罩着的迷雾,从深处传来一句轻飘飘,含着笑意的话……那些年的白白,你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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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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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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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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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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