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越七十年代之军嫂成长记>第一百一十五章大金鹿
  今年因为大栓媳妇生产,沈云芳没有了帮手,好在去年她已经做过一遍了,现在在做也没有那么难了。泡种子催芽,一通忙活之后,终于还是赶着时间把地都种上了。

  虽然家里又养了小鸡,但是今年去比去年省事多了。

  小鸡长大了一点,沈云芳就直接让它们跟着已经长大的老母鸡后面混,早上在家吃完一顿饭后,它们就顺着后院的门出了家门,在后院那片草地上捡草籽、啄蚂蚱,自己给自己补充点蛋白质什么的,晚上沈云芳回来后,只要在院子里咕咕一叫,它们就撒丫子往家跑,回家吃饭。

  当然它们谨记自己的任务,每天早上都是下完蛋才出去溜达的。

  鸭子鹅也是,每天早上一大早它们就在家里下完蛋,然后就大的带小的,一路拧拧达达的去村头的小溪里玩耍加吃小鱼小虾,晚上肚子饿了在回家吃饭。

  所以说沈云芳很省心,每天早晚在家喂完了鸡鸭鹅和猪就完事了。

  一天八个鸭蛋八个鹅蛋,沈云芳没几天就攒了一坛子,然后烧了点盐水她就都给腌上了,她一个也不卖,都留着自己家吃。当然这也是暂时的,如果攒的太多了,她还是会卖点的。

  天气暖和后,沈云芳就把自己家后院的塑料棚子拆了,实在是太占地方了,她还指望后院多种点粮食和蔬菜呢。

  因为家里鸡多了,肯定不能在放在前院了,地方不够,而且人一走一过看到了也不太好,做事还得低调点好。

  所以最后沈云芳想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把左边房子和围墙之间给围了起来,地方不太大,但勉强能让这些鸡有个趴着的地方,然后她又调整了后院的种植位置,把玉米种在了左边,这样等玉米苗长大了之后,就还能像去年那样,在地里直接扎栅栏,和鸡窝就能连在一起,鸡鸭鹅的活动范围就大点。

  还有一件事,不知道沈大娘是哪根筋搭错了,种地的时候,居然让沈志杰和沈志文来帮她的忙了。

  这种好意不好推拒,沈云芳只得接受了下来,让两人帮着把自留地种了,后院那里她自己早晚忙活一会儿也给种上了,到是省了一笔小钱。

  其实沈大娘是看云芳这丫头真的把日子过起来了,这才表达下善意的。原本沈云芳去年养鸡鸭鹅、养猪、养羊,凡是能养的,她都没落下,而且眼瞅着今年家里的鸡鸭开始出息了,眼瞅着日子就过起来了,沈大娘这个时候能锦上添花当然要做了。

  村里养两头猪的人家不是没有,但是村里却没有一下养三十多只鸡的人家(外人只知道她家养了三十多只鸡),村民们私底下都传是李家二儿子给她不少钱,要不她哪有底气一下养这么多只鸡,这可都是嘴啊,一年下来得喂多少粮食。

  沈云芳不知道这些,她现在天天的忙着在山坡上种地。

  因为今年开垦的地方大,她就没有单一的只种地瓜,她还是像家里一样,地瓜、玉米、大豆套种,插空在垄里还种了点花生。

  因为家里养了不少羊,她就在大块地的四周种了两垄胡萝卜,旁边种了一垄香瓜一垄西瓜。

  她想起来家里还有一箱蜜蜂呢,所以她又在最外圈穿插着种了三趟向日葵,然后她把蜂箱就放到了猪圈旁边。

  进入五月份,终于把累人的春耕忙活过去了,盖家屯又出了两件大事,而这两件都和老沈家有关系。

  第一件事就是沈云芳买了个自行车。进入五月中旬,沈云芳看自己家地窖里的鸡蛋攒了不老少,没有交通工具没法运出去卖,虽然她又空间,但是还是需要有工具掩人耳目的,所以她就动了心思想把自行车买回来。

  趁着一个休息日,她就坐着友根叔的马车去了县里,直奔百货大楼就去了。

  原本想着自己手里有票有钱也不用找人,到那就能卖。没有想到,现在是卖方市场,沈云芳到了百货大楼明明看着自行车摆在那,售货员就说没有货,让她回家等着。

  这明明就是不卖给她啊,这把她气的,看那个售货员那二五八万的样子,沈云芳冲着经理室就去了。她今天还非要找找领导反应反应情况不可。

  结果接待她的居然是熟人,薛佳龙。原来薛佳龙已在年前从供销社调到百货大楼来了。

  这可真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啊,沈云芳都不用客气了,直接就把刚才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说了。

  薛佳龙笑着听完也不生气,还好脾气的安抚着她,然后让她在办公室等着,他自己就出去了,不大一会儿,就又进来带着她出去挑自行车去了。

  百货大楼里有两个品牌的自行车,一个是上海的凤凰,一个是青岛的金鹿,沈云芳对这个不是太了解,通过薛佳龙的介绍,最后选了青岛的大金鹿。

  就因为这是一款载重量大的自行车,以后家里要是往外卖点啥的,就需要这样的自行车。

  至于好看不好看的,都是二八的大自行车,都差不多,没太大区别。

  沈云芳心满意足的付了一百八十五块钱推着自行车从百货大楼走出来的时候,有些后反劲的问旁边的薛佳龙:“姐夫,那个售货员你们怎么处理啊?”这样的要是搁在后世,那就是下岗的货。

  “啥咋处理,人家男人是县委办公室主任,你让我咋处理?”薛佳龙好笑的说着。

  沈云芳砸吧砸吧嘴,嗯,人家的大腿粗啊,自己还是远着点待着吧。

  于是沈云芳花着钱,受着气,从百货大楼买了辆自行车。

  当沈云芳骑着金鹿牌二八自行车回了盖家屯的时候,可以说整个屯子都轰动了。

  盖家屯第一辆自行车啊,她从村头推到家足足用了一下午,村里男女老少听说了都过来摸搜一把,可见稀罕程度了。

  有的关系好的更是要求要试骑一下,比如说王建军。沈云芳也没小气,把车子直接借给了他,让他晚上睡觉之前给她送回家就行。

  这股风潮直到三天后才渐渐的平息,沈云芳的自行车这才消停的停到了院子里。

  沈大爷知道她买自行车之后,也是非常激动,围着自行车转了好久,还问了自行车票是哪来的,沈云芳早就想好了,就说是李红军的战友给弄的,买自行车的钱则是自己去年卖猪肉的钱及李红军邮来的钱。

  沈大爷一个劲的念叨太贵了,太贵了,不过之后只要他要去公社开会什么的,他都会来找沈云芳借自行车。沈云芳也不在乎这个,只要不耽误她用,关系好的来借,她都借。

  第二件事就是沈云秀处对象了。要是普通小姑娘找婆家还真没几个人关注的,但是沈云秀不一样啊,她自己找了个大队里的知青,回家闹着非要结婚。(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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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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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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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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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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