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越七十年代之军嫂成长记>第六章 放羊娃
  沈业清点了点头,“身子还没全好,你就别走那么远了,赶着羊到后面小山坡就行,你今天也别割草了,身子虚也背不动。”

  沈云芳听他这么一说,这才想起,她这每天八个公分也不是那么好赚的,除了早上把羊赶到村子后面的山上吃草外,等下午回来的时候,她还需要割一大背篓的青草,给这些个羊做储备粮。就是现在没有青草了,她也得在放羊的时候搂回来点干草,用不用不说,但是活她必须得干。

  而这个背篓也是公家的财产,就放在羊圈的旁边,今天沈云芳就想起拿小鞭了,没想起来还要背筐割草。

  沈云芳咧开嘴傻笑了一下,她这是怕自己说多了,让人发现她已经换了芯子,所以早就决定,在这些熟人面前要低调在低调,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行了,天也不早了,你赶紧的去吧。”沈业清眉头又皱了起来,这个侄女就是这种闷不出讨人厌的性子,现在加上孤女的身份,让他这个大伯说多了也不是,说少了也不是,总之,不管怎么做就是捞不着好。

  “对了,既然你病好的差不多了,明个你就早点,咱村里有多少只眼睛看着呢。”沈大伯这个时候又想起她迟到的事了。

  “行,我知道了大爷。”沈云芳没脾气的点的点头,她作为一个拥有成年人思想的小女孩,她心里明镜一样,她这个放羊的活,是占了她爹和她大伯的光,要不是她爹是烈士,她大伯是生产队长,这好活咋也轮不到她。

  “哎,你晚上到大爷家来啊,我让你大娘给你做点好的,给你补补身子。”沈业清都要走进屋里,又停下身转过头冲着也要走出生产队大院的沈云芳喊道。

  沈云芳回过头来惊讶的看了沈业清,在她的记忆里,沈云芳这个孩子可不是一个招人稀罕的孩子,特别是最近这一年,因为家里没了老娘,也是为了省下一口粮食,她可是各个亲戚家的蹭吃蹭喝,虽然看懂了人家脸上话语里的不欢迎和嫌弃,可是她就能当没听懂然后大咧咧的照样去蹭。

  每每沈云芳想起来都觉得汗颜啊,那到底是怎么个没皮没脸啊。

  没想到大爷居然会主动让她到家里去吃饭去。

  “哎,好。”沈云芳下意识的回答道,说完马上就后悔,你说她一个换了芯子的成年人,哪好意思腆着脸去白吃白喝啊,特别是明知道人家一家子都不欢迎她的情况下呢。

  沈业清看着她点头,也没在说什么,就这么背着手,皱着眉走进了屋里,他还得好好想想,让家里的老婆子晚上做点啥好的……

  沈云芳出了生产队的大门,就跟着前面的一群羊往家的方向走,等过了自己家,径直走上了通往大山的小路。

  羊群的最前头是一只体型最为健壮的公羊,是这个羊群的头,其他羊都是跟着它走,所以一般的时候,沈云芳在放羊的时候只要看好这个头羊,其他羊就丢不了。

  在山路上走了有五分钟,就到了前山一个小山坡上,这里算是离村里最近的一处山坡,平时放羊挖野菜什么的基本就在这附近。

  沈云芳看这些羊都自动自觉的找好位置,低头吃草了,她就围着山坡转悠起来。

  在沈云芳的记忆里,这座大山是很神秘、很危险的,经常听老一辈人说,山里啥野兽都有,什么熊瞎子舔人,老虎吃人,野狼叼人,野猪拱人,说的跟真事一样,导致在山底下长大的孩子,很少有人敢单独进山转悠的。到了春天挖野菜的季节,大多都在她现在所在的这个山坡上挖。人多了才会一起往山里面深入深入,但是也就到南面那片松树林为止。

  而沈云芳以往来山上放羊,也就走到这里为止,从来没有在深入一步。

  以一个现代人的思想来分析一下这个事情,山里有没有老虎还有待于考究,但是野猪什么的那是肯定有的,因为就在今年秋天,还曾经从山上下来一只大野猪,妄想祸祸庄家,被看青的村民,敲着锣给吓跑了。

  沈云芳转一圈后,就坐在山坡上看着羊吃草,心里就这么东寻思西寻思的,一会儿想自己要在这个时代靠什么发家致富呢,一会儿又寻思,这山就是无尽的财富,自己要是能打头野猪就好了……

  直到她的肚子咕咕叫了,她这才想起来,今天出来的匆忙,很多平常的准备都没有做,比如说她放羊是一天的活,一般她出来的时候都要背着个水壶还有点干粮的。只是她穿来的比较突然,业务还不是很熟练,她只想着把羊领出来,可没想起给自己准备点东西,看来她当务之急是好好的把原主的记忆好好的过一遍,既然要代替人生活下去了,就要把自己的日子过好,绝对不能出什么纰漏。

  但是肚子叫也不能忽视啊。

  沈云芳坐起身看了看旁边的羊群,又看了看山脚下自己家。把这些羊放着应该没事吧?自己在这坐一上午了,这些羊也没怎么动地方,自己要是回家做饭吃饭在回来,也就一个小时,它们不能丢吧?

  沈云芳看着身边的羊群有些为难,突然想到那天二姑说的话,这些羊群可比她值钱,要是丢了卖了她也赔不起的话。

  看了看自己近在咫尺的家,在看看老实低头吃草的羊,沈云芳咬了咬牙,突地站起身,抓住领头羊脖子上的麻绳,拉扯着把它领到了一棵小树边,把绳子牢牢的系了上去。这样应该没问题了吧。

  傻大胆沈云芳就这么一步三回头的回了家。

  刚走下山坡,迎面就碰上了个小姑娘,看着到是和沈云芳差不多大。沈云芳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嗯,认识,好像还是自己的闺蜜,叫沈映雪。

  “云芳,你这是要去哪啊?我正要去山坡上找你去呢。听说你病了,我好担心啊,今天特意请假回来看你,你怎么样啊,没事吧?还发烧吗?”

  明显这沈映雪就是冲着沈云芳来的,看沈云芳从山坡上下来,她赶紧的快走两步,上去就抓住沈云芳的手满脸关切的问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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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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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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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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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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