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1979何招娣>498、吹嘘
  婆婆要打扮,何芳自然满心帮衬,还把自己的一块表送给了婆婆。

  王玉兰打扮妥当,心虚的在家门槛溜达了好几天,愣是没敢走太远,见大家没什么异常的眼神,才拎起菜篮子去菜场。

  她人还是那个人,可是菜贩子对她态度就不一样,不需要她去还价,菜贩子还主动让价,挑菜都是给最新鲜、最干净的。她彻底悟了李兆坤那句人靠衣裳马靠鞍的道理。

  因此儿子要给她一个玉镯子,她也毫不客气的接了,戴在手上喜滋滋的。唯一让她不满意的是儿子居然也给了何老太太一个,她自己是不会卖了的,手一撒还不是要还给儿子?

  可是丈母娘是外姓人,说不准要便宜给外人。

  她口里的外人自然是何龙一家子。

  李兆坤心里不平衡,自家婆娘和亲家都是穿金戴银,再看看自己光秃秃的两只手,是何道理?

  他再三的向李和暗示,你亲爹也爱美,也需要讲究,需要打扮打扮,比如在街上看到了漂亮的手表和链子,回来总要吹嘘一通,试探儿子的反应。

  李和却是鸟都不鸟他,只要有助于他亲爹财富增长而跑路的需求他一概不惯着,且一直是他的原则。

  儿子忽视他,李兆坤只能改变策略,对着儿媳妇说几句,“那个开代销店的老头七老八十了还戴金表,也不嫌弃害臊。”

  何芳自然要解释,“爸,那个不分年龄的。”

  李兆坤顺势道,“那我也能戴?”

  “这是当然。”何芳回答的不那么自然了,感觉入了公公的套路。

  李兆坤一本正经地问,“那不贵吧?”

  何芳讪讪笑道,“不贵,你要是喜欢,我明天给你一个。”

  李和刚刚给她老娘松了一个翠绿翠绿的镯子,做到了做女婿的本分。现在她是儿媳妇,既然公公都开口了,她没有拒绝的道理,何况这公公虽然一直都是端架子,可是从来不过分,起码没婆婆难缠。

  她在屋里扒拉扒拉,把柜子里的十几只手表都翻了出来,一只只挑拣,最后找了一个金表出来。

  这些都是别人送给李和,而李和嫌弃俗气,一直都是不愿意戴的。她不晓得这些金表的具体价格,可牌子都是认识的,价格肯定不便宜,想必给公公也不能差。

  手表已经戴在了李兆坤的手上了,李和虽然埋怨何芳,可没多说,他知道媳妇是好心。

  李兆坤穿衬衫袖子都是捋的高高,举手投足都务必要让人家看到他的金表。嘴里偶尔蹦出劳力士、瑞士这几个字眼。

  到最后有识货的说出了这表的价格,他开个闭口只提数字了,哎呀这表五万多,其它都好,就是不耐脏,说完还要朝镜面哈上两口气:这玩意瞧着五六万,可走字好像不准,我跟你对个时。

  有一天看见秦老头手上有个玉扳指,那个富贵气象好像更引他羡慕。

  他记得王玉兰有一次找顶针没找到,儿子给她过一个玉扳指!

  他努力回想最后放到了哪里!

  在一个厢房的抽屉里,他终于找到了那个玉扳指,当然里面还有其它的玉器,可痴迷玉扳指,也只拿了这一个。

  为了不失身份,维护体面,他卖了一个聪明,拉开抽屉,抱着李览让他拿出来在院子里玩。

  待儿子回来经过了,他才大呼小叫的对着李览喊,“哎呀,我的小祖宗,摔坏了怎么办!”

  “那你收着吧。”李和哪里能不知道亲爹这点伎俩,李览才多高?能有多大的力气?那么高柜子,可是不能轻易打开的。又补充了一句,“千万别卖了,很贵重的。”

  李兆坤好奇的问,“大概多少钱?”

  “反正很贵。”李和没敢直接说价,要不李兆坤为了钱真能卖了。给了就给了,他不去计较,只能怪粗心大意。地下室已经放不下东西,才会放在厢房,里面小件东西还很多,玉器、鼻烟壶、茶壶这些都有。

  他在李兆坤的不屑中把所有的厢房都锁上了。

  李兆坤至此把金表和扳指当成了走街串巷的标配,在行头上不肯落人一步。

  为了配得上这身行头,偶尔在小摊上给孙子们买麻花、糖果,他也会大气的说声不用找了。

  仅限于在人多的场合,他李兆坤的钱可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而且说的很大声,“哎呀,想想你们不容易,早些年,我跟你们一样,背个箱子,走南闯北。不过我卖的是针头线脑,那个苦啊,想想都是泪。”

  说的好像他今天的派头,来自于他的艰苦奋斗。

  遇到年轻的,他乐意指点,“小伙子,我跟你说,不要着急,慢慢来,年轻人吃点苦,将来未必没有好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有这样的成功人士的指点,小伙子有遇到知己的感觉,更加的殷勤客气,表示听长者言很受教。

  遇到对他知根知底的,李兆坤更加的不示弱,连秦老头这样的人,他都敢比划育儿经验。

  “你是文化人,读过老些书的。我呢,是个混不吝。”他这样说纯属是自谦,“可老话我懂,棍棒底下出孝子,慈母有败儿!你别不信,我五个孩子,都是读书不错的!两个大学生,你十里八乡去打听,不带我吹牛的!”

  秦老头居然认真的听了,还肯定的点了点头,“你儿子这种人就是欠揍!”

  哎呦,想到他的宝贝孙女,他就肝疼,心疼。

  对于李兆坤这样的得瑟样子,李和觉得只要他开心就好,倒是不曾多管,更是懒得去问。

  可是现在居然把扳指给弄没了,他不得不问。

  他不在乎钱,可不代表别人可以坑他钱!

  不知道是哪个混蛋玩意蒙了他亲爹的扳指!

  他打电话给大奎,让他去查。

  小威事业晋升以后,这一片现在都归了大奎,附带管理这一片的地下治安,只因为李和在这边住。

  大奎没用多长时间就给了回话,这一片的生人都躲不开他的眼线。

  “经常在这一片收个旧货,大家都是认识的。”

  李和问,“能找到人?”

  大奎点点头,“我已经让人去琉璃厂了,很快就能把人拉出来,哥,你放心吧。早上的时候,有人看见李大叔跟那个收旧货的像往常一样在一起说话,他们俩经常唠嗑,只是没想到这次会是卖玉扳指,要不然肯定拦着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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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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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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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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