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1979何招娣>637、大会堂
  而且,他自己也从来没有照过这玩意,不妨去赶个潮流。

  虽然拍婚纱照舶来已久,可从民国开始,照相机都不普及,何况是婚纱照,穷人穷的叮当响,只有富裕阶层才会去照结婚照,往往看当时的照片带有鲜明的模仿色彩。

  建国以后穿婚纱拍照的人极少,结婚照大多数就是穿军装、工农装的半身照片,讲究点的男青年大多身着中山装或者呆板的西服,女孩普遍留着刘海,编两个辫子,穿着比较时髦的衣服。

  两人胸前各带一朵红花,头往中间一凑,师傅快门一按,暗房里冲出几张黑白照片,就算结婚照,有点像结婚证上的二寸照片。

  进入八十年代他们这一代人的结婚证终于不需要再对着***宣誓了。

  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人们的物质生活不断丰富,时尚观念有了质的飞跃。

  最大的变化就是社会变得更为港台化或者说类西化,许多的大城市都有专门照结婚照的影楼,婚纱照开始盛行,深受年轻一代的追捧,将婚纱照挂在床头朝夕相伴是新婚夫妇最开心最值得炫耀的事。

  可是普及程度也还是有限,女方更多的是物质性的要求,三转一响一咔嚓要是齐全了,才算有面子。至于其它的都属于可有可无,女方到男方家办酒席,倒上两三次公交也无不可。

  及至到九十年代初,自由恋爱的熊熊火焰已经燃烧起来,都改革开放了,都发展起来了!

  快速商业化的社会催生出第一批以拍摄婚礼和婚庆策划为生的人。婚纱拍摄逐渐有了产业化的趋势。许多过去的综合照相馆纷纷转变为专业的婚纱摄影店,且不管规模大小均只拍婚纱照。

  何芳听李和同意了,高兴的很,第二天就把李和拉到了影楼。

  她择了件洁白色裙子,李和挑了件西装打了领带,皮鞋擦得锃亮。

  化妆师给何芳脸上都打了点粉底,画点眉毛。也要给李和打粉底,李和急忙就拒绝,他可不想做那种磨皮小生,自然最好。

  何芳道,“擦一点,不然灯光一照,拍下来不好看。”

  李和摇摇头,“就这吧。”

  站在室内的一堆绿色植物里,靠着一堵风景如画的背景墙,重新理了一下领带。

  摄影师正准备拍,何芳看着胸口别着的大红花、手里捧着的白玉兰,怎么看怎么别扭,不自信的低声问李和,“这个怎么样?”

  “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

  李和道,“俗气,俗透了!”

  流水线似的摄影,根本没个性可讲。

  “那就不戴了。”何芳把大红花和白玉兰都放下了。

  “手扬起来,不要那么叠着啊。”摄影师让何芳摆个千娇百媚的姿态。

  “就这么着吧。”何芳把手交叠在前面,不愿意摆什么姿势。

  李和也只是把手垂着,同样笔直的站着。

  摄影师无奈,最终还是按下了快门。

  从影楼出来,何芳的脸上没有李和想象中的那么高兴,就道,“要是不满意,我去请好的摄影师,多大个事。”

  只要有钱,国内外的摄影团队多的是。

  “有就行。”

  “真的?”李和努力从她的表情上分辨这话的真假。

  “当然是真的。”

  “可是我感觉你不高兴。”

  何芳翻个白眼道,“我哪里不高兴了,我只是想要是结婚的时候就拍,那不是更好。”

  “都一样,现在补照样不晚。”

  “怎么能一样,你看我鱼尾纹都出来了。”何芳说的有点泄气。

  李和道,“显得成熟,更耐看。”

  成熟女人不一定漂亮,但身上绝对有一种属于自己的味道,毕竟天生丽质的女人只是少数,而后天的气质却是可以塑造和培养的。漂亮的女人让人眼前一亮,有独特气质的女人则令人回味无穷。

  何芳笑着道,“谢谢你老的夸奖,走吧,回家吃饭。”

  没两天,照相馆照出来的婚纱照李和不满意,因为把他照丑了,西装明显不合身,手臂下垂的时候,袖口都过了虎口。那套西装套在他身上,显得松松垮垮,吊儿郎当,一点也不威严,跟他想象中的差距太大了!

  何芳笑嘻嘻的道,“我感觉挺好的。”

  只有她照出了那种大气唯美的感觉。李和站在她身边,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好好的大白菜让猪给拱了。

  “绝对要重照。”虽然他不英俊也不潇洒,可绝对不能照的丑了。

  他想着以后带她去香港照。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颁奖大会的前一天,何芳也开始对着李和耳提面命,她真的怕李老二在关键时刻犯二。

  李和没好气的道,“我又不是傻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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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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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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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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