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之前会试的卷子,他也调过来看过。但是,会试通过的这些人,至少在科学技术知识这一块,差别并不大。
因为这是第一次有科学技术知识的会试,出的题目,自然是要简单一点。毕竟这一届是第一次,水平如何,不好猜,万一出难了,所有举人老爷的试卷,都交了个零分,那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也将留名青史了。
但这会试试卷一出简单了,或者说,有点低估了大明读书人的智商,满分的卷子都有十多个,只能从政治思想科目,也就是四书五经中来区分了。
相对于四书五经来说,科学技术知识这一块,那是有标准答案的,受阅卷官员的影响很小。以前的会试没有分数,可这次考试开始,却有分数了。
对此,崇祯皇帝心中不无一点恶趣味,后世有的时候,做梦都会梦到的分数,现在传给“老祖宗”了。
这次的殿试,崇祯皇帝在科学技术知识这块,亲自出题,毕竟他算是大明科学技术学识的开派大宗师,一认真起来,出的题目,分出难易有层次的题目,并不困难。甚至,他还用了后世的一招,卷子出完之后,最后还给了一道附加题。满分一百分,如果能做出附加题,给一百一十分。
这次的殿试,崇祯皇帝亲自监控,就看着这些新一代的大明贡士埋头苦做试卷。前面的时候,他也不关注,因为那是正常的事情,当估计底下贡士开始要解答附加题时,他才认真观察了起来。
不出所料,底下这些贡士们看到附加题之后,都表现地有点吃惊。有个别人,甚至还偷偷抬头看看出试卷的皇帝。原因无他,这最后一道题,是涉及普通百姓生活的一个有关摩擦力计算的问题。
一直以来,大明的读书人都觉得读书高人一等,有学问没学问,不可同日而语。或者说,学问这东西,就是阳春白雪,高贵的很,不是普通人能高攀的。
可是如今,皇上所出的这题附加题,竟然就是普通见到的一个场景,以前一直习惯地问题,却被拿来认真对待,还要算出摩擦力的大小。不得不说,这让这些读书人第一次,深刻地体会了这些学问和生活息息相关!
最为关键的是,这个附加题的内容,似乎他们没怎么看过。
考完之后,当场阅卷。
当然了,崇祯皇帝一个人,才不要做这种枯燥的阅卷活。有专门的官员阅卷,排出名次之后,他才去看最后一题的解答。
这最后一道附加题,确实超纲了。所涉及的内容,都在崇祯皇帝的下一本准备推出的物理书中。就是因为这,他才要亲自看一看。看看大明的这些读书人,是不是用心在学科学技术知识,消化了成为自己知识的一部分,而不是死记硬背。
最后的结果,在崇祯皇帝的意料之中,也有点让他意外。
原本他以为这毕竟是第一次考试,大明这些读书人,不见得能解答出这题附加题。可是他没想到,有一个人做到了。
这个人,就是崇祯皇帝关注过的那个年轻人,也就是原复社四公子之一的方以智。
其实,方以智从小就对物理感兴趣,在原本的历史上,还写过一本《物理小识》,算是那个年代对物理有专研的人才了。
崇祯皇帝询问之后,当即亲笔钦点,方以智为今科状元。
这一次的国家伦才大典,所有人都是非常关注的,结果一出来,顿时就议论开了。
“你们看到没有,这次的进士,南北籍的考生几乎各占一半,实在是前所未有啊!”
“可不是,以前的时候,大都是南方读书人成为进士的多,没想到这一次,我们北方人也有扬眉吐气的一天了!”
“说起来,还多亏了科学技术学识这一块,毕竟是我们北方最先推广开的,要不然,肯定还是比不过南方。”
“不过状元还是我们南方的,连附加题都答出来了,满分的卷子,服不?”
“……”
南北方的百姓,在讨论的时候,各有骄傲,议论地就格外热闹了。
相对于他们,复社四公子中其他人,对此就更是震惊。他们没想到,方以智竟然不声不响地拿了个状元。平时几个人,可是互相之间都是在较劲的,这么一来,顿时就刺激他们了,也刺激了原本复社的那些人。
大明风气,一直以来以江南为潮流。而江南这边引领潮流的,自然是那些官宦世家子弟,读书人。而这些人中,有很大的一部分,都曾经是复社的一份子。
如今,作为弄潮儿的复社开始学方以智,积极地备考科学技术知识,互相之间,见面之后也开始探讨科学技术知识,这让江南的奢华风气,竟然不知不觉地开始了转变。
不得不说,国家权力一旦开始发力,有所调控之后,风气就会受到大的影响。
对此,崇祯皇帝也是有所预料,并为此欣慰。
另外,崇祯皇帝借着这一次公布榜单的同时,又下旨,三年一次的会试,改为两年一次。要是有可能的话,一如后世的高考,一年一次。但是,这是在古代,交通有问题,做到一年一次并不容易,就先暂时改为两年一次了。
当然了,真要做的话,也不是不可以。毕竟有无所不能的聊天群在。只要崇祯皇帝通过聊天群,把试卷同时发给各省省会的考点,照样能省去进京赶考的旅途之累。
在崇祯皇帝因为第一届包括科学技术知识的会考成功举办而喜悦的时候,另外一名王却在发愁,他就是逃到了沙俄地盘上的喀尔喀部族之一的札萨克图汗诺尔布。
他被明军追着,一路狂逃到了极西地沙俄地界,在西西伯利亚附近才算有了喘气的机会。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作为盟友之一的沙俄,还没等他兴师问罪,控诉他们逃回来,不一起面对明军的无耻行为时,沙俄竟然抢先一步开口,要求诺尔布缴纳保护费。
也就是说,诺尔布的部族就成了沙俄的一个少数民族,就一万来名壮年牧民。当然了,其他两个部族的人也有,不过不多。如今,自然也就成了诺尔布的手下了。
败军之师,如果不服气要反抗,那肯定是被镇压的下场。可要是离开这里,诺尔布也没那个胆量回东边。最为苦恼地是,他这个部族,如今都是男丁,还都是壮年,要是没有女人的话,没法传宗接代,全都要去搞基了。
诺尔布被迫答应沙俄要求的情况下,开始四处用坑蒙拐骗,强抢抢掠的手段,要平衡族中严重失调的男女比例。他这部族的行为,顿时搞得周围乌烟瘴气的。
这不,诺尔布刚把沙俄使者,卑躬屈膝地送走,坐在蒙古包内喘气。这样的事情,他已经做了三回了。每回沙俄使者都来兴师问罪,他都保证不犯,给出赔偿,然后照干不误。为了部族的未来,脸皮还要来干嘛用?
“再给部族十八年时间,新的一代成长起来,部族就有希望了!”诺尔布如此想着,“总比那两个部族要好,都已经被明军灭族,就再也没有希望了!”
诺尔布刚如此想着,忽然就听到了外面有急促地马蹄声传来。这让他不由得眉头一皱,别是那沙俄使者又回来了!
他这么想,不无依据。沙俄本身就很穷,因此其人多贪婪,就感觉无底洞一样,怎么都喂不饱,这是他最为头疼的地方。
环视了一眼自己这座王帐,空荡荡地几乎就没有什么装饰品,诺尔布就忍不住叹了口气。这里能看得上眼的东西,都被沙俄使者开口要走了!
诺尔布最后看了一眼自己的那个金杯,喝酒用的。他有点担心,别不是这个沙俄使者想要这个吧?刚才招待这沙俄使者的时候,他就瞧出,这沙俄使者几次都用眼睛瞄这个金杯,亏了他假装没看到,没想到,人家肯定是不甘心,要明目张胆地要了。那这是给,还是不给?这可是自己最心爱,也是唯一值钱的一件物品了啊!
诺尔布郁闷地想着,有点很自己为什么把这金杯拿出来摆谱了。正在这时,急促地马蹄声就在王帐不远急停,而后一个急促地脚步声很快地往王帐这里而来。
听到这么着急,诺尔布顿时就觉得不对。他连忙站了起来,正想走出去看看时,门口帘子一掀,一名亲卫进来,有点慌乱地禀告道:“大汗,探马来报,东边不远发现大群明军夜不收活动的踪迹!”
“什么?”诺尔布一听,不知为何,寒毛都竖了起来,连忙追问道,“大群,到底多少?东边,有多远?”
想当年,被明军一路追着撵,这个记忆,有的时候做梦都会惊醒,他实在是怕了!
之前的时候,不是没遇到过明军夜不收。可那是很远的东边,偶尔巡哨草原的那些,退过来也就是了,明军夜不收也并没有跟过来。
亲卫这就不知道了,毕竟他是传达而已。这让诺尔布有点恼怒,也不让他信使传进来,而是急着大步出了蒙古包,看着候在外面,满头大汗的信使,重复了一遍他的问题。
“离这里大概两百多里远的地方,一队明军夜不收大概有百人左右,多个方向都有发现。”信使带着焦虑回答道,“看他们的样子,还会继续往西边过来!”
这个情况,在以前是没有出现过的。这让诺尔布听了之后,站都站不稳,有点气极,连声说道:“他们到底是想干什么,到底是想干什么?都这么远了,还想追过来?是要赶尽杀绝么?“
“大汗,据报,那些明军夜不收中,有不少原来是卫拉特蒙古部族的人!”那信使见了,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说道。
听到这话,诺尔布心中一凉。
要这么说,那肯定是卫拉特部蒙古都投靠了明国,因此才会有很多卫拉特蒙古人当了明军。这就难怪了,卫拉特蒙古原本就和喀尔喀蒙古是世仇,再加上前几年的那一次突袭,随后对卫拉特蒙古的灭杀,他们要想继续追过来,倒是合情合理了!
这么一想,他又有点发愁了。
在这个地方,其实沙俄的势力还不算强大。因此,他在这一片区域搞七搞八,沙俄也最多派使者过来威胁威胁,并不大可能派军队过来,那样就劳师动众了。
可是,要继续往西边逃的话,沙俄的势力就越会越来越大,要是他还要搞七搞八的话,信不信沙俄人不耐烦了,立刻派出军队来镇压了。
还有,那些掠来的女人,大部分都已经怀孕了,那肚子里,可是部族未来的希望。要是又迁移的话,肯定会不方便的。
最为关键的是,诺尔布心中没底,就算往西边逃过去,可那卫拉特蒙古人所组成的明军,到底会不会放过他们不追,还是追到天涯海角都要追?
总而言之,轻易不好再迁移。诺尔布无奈,只好下令,多派探马,往东边去探听情况。不管怎么样,他想要一个确切消息。
半个月时间之后,花了巨大的代价,终于被诺尔布抓到了几个明军夜不收,一番拷打之后,得到的结果是:“任由你们逃到天涯海角,大明也要把你们追上,为卫拉特蒙古报仇雪恨!”
得,这地方是没法待了!
诺尔布无奈,部落就这点人马了,还怎么和明军打?而且之前那一仗,其实已经被明军打垮了信心,没有人再想去面对明军了。
部落重新开始往西迁移的同时,诺尔布也向沙俄派出了使者,告诉他们说明军要来报仇,反正你们沙俄也有份,给我们容身之地,也和我们一起联合起来对付明军,这才是出路!要是不同意的话,反正诺尔布可以带着部落继续跑,相信会有别的国家愿意收留,你沙俄自己看着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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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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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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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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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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