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末世女兵王穿七零年代>第101章 婚约已定
  “要是慕老师看上的是我们家姑娘就好了。那这些东西就都是我们家的了。”想到那些好东西,这个女人就羡慕了起来。

  “哼,就你们家姑娘那个黄花菜样子,怎么配得上慕老师。”另外一个围着头巾的女人嘲笑道。谁不知道这家姑娘面黄肌瘦啊。

  明明这两年大家生活条件都还可以了,还有人这样虐待女孩的,一天就给一顿饭还那么少。现在都是说妇女都顶半边天了,还有人看轻姑娘。

  “叶家的姑娘也不错,这十里八乡的谁不知道叶昭的漂亮。她又是个记分员高中毕业家里面还有个当工人的哥哥。”

  这样看起来,这两个人也是般配的。

  在慕斯年的青砖大瓦房盖完的时候,就在村子里面引起了轰动。大家都没有想到这个慕老师家里面会这么有钱。

  村子里面也有盖青砖的,慕老师这是第三家。

  但还是没有今天看到整齐的四大件还有那整整齐齐摆着的一百九十九块钱震撼。大家都酸了起来,人比人气死人。

  在这两年里面经过大队长叶国庆的改造,青山大队的土地成功改良也有了肥力。大家勤奋干活粮食也多了起来。

  村子里面的姑娘更是后悔不已,当初怎么就没有注意到慕老师这个好夫婿呢。

  “其实慕老师看着也挺帅的。”“是啊,看起来也很可靠。又是个体面的老师。”“对,慕老师还特别温柔。”

  在这两年里面慕斯年也和叶国庆吐露了窝棚里面的那对夫妻是他的父母,叶国庆知道了之后沉默了很多天,但还是没有阻止慕斯年和叶昭在一起。

  慕家夫妻也很激动,患难见真情,只有在艰苦的环境下面才知道到底谁是真心的。叶家人能够不嫌弃他们的身份就已经很好了。

  叶国庆叮嘱了慕斯年不要和其他的人说,他知道就可以了。毕竟这种事情知道的人越多就越容易暴露。

  家里面其他的人也只是以为亲家住的太远不方便来,再加上很相信慕斯年也没有太多关注。叶家看中的主要还是慕斯年这个人。

  两年里面又下来了几个知青,和杜鸥文秦清这对夫妻吵吵闹闹的也过下去了。窝棚里面的人,叶国庆还特意减少了点劳动量。

  和村里人说怕冬天冻死人晦气,还给窝棚修了一下搭了个炕。大队里面的人对窝棚里面的人不讨厌也不喜欢,就当个透明人一样不去沾惹晦气就好了。

  听到大队长的话,大家也觉得有道理。

  只是在新知青下来的时候,有个冒失冲动的女知青还要去窝棚谴责那些人。窝棚里面那个刘老这两年里面曾经救了一个从山里面滚下来的村民。

  有了这份恩情,大家也不愿意这样做。叶国庆看着这个闹事的女知青也有些烦心,说了一顿之后才消停。

  “昭昭,你愿意嫁给我吗?”慕斯年特意去打了一个金戒指,他没有在众人面前给叶昭戴上。而是在私下拿给了叶昭。

  现在是1974年,金戒指还是有些显眼的。

  叶昭看着这个紧张的男人也有些好笑,“我们家都收了彩礼了,我还能跑路吗?”

  “不行,不能跑路。”慕斯年有些激动,相处了两年的对象好不容易快要变成媳妇了,慕斯年怎么可能放人走。

  看着激动的小狗狗,叶昭赶紧摸摸头安抚。他好像又长高了,有一米八出头了。经过锻炼那个瘦弱的少年也结实了不少。

  但晒不黑的皮肤让他看起来还是很后生,像个小年轻一样。

  一米六五的叶昭想要摸摸头,还得让他低下头来。虽然感觉自己有点像弟弟一样,但慕斯年还是很享受这份抚摸。

  他有些不好意思的将叶昭推到了墙壁上:“我能亲你吗?”谈了两年对象,亲亲还要吻的可能就是慕斯年了。

  看着脸色微红偏着头不敢看她的慕斯年,叶昭将他毛绒绒的脑袋转了过来。看着那双澄澈真诚的眼睛,纤长白皙的手指摸过红润的唇。

  叶昭主动亲了上去,说实在的看到今天他完成了自己的承诺把这些彩礼带过来的时候。叶昭是感动的,起先是这个男人的皮相性格打动了她。

  可是在两年的相处里面,叶昭发现了他的细心迁就,还有最重要的真诚。叶昭是真的喜欢上眼前这个真诚的男人了。

  叶家最近是喜气洋洋,杜红娟也是扬眉吐气走在村子里面说话都更加大声了。特别是在那些曾经说过闲话的人家门口。

  “哎呦,我们家的女婿就是好。四大件,这年头哪户人家娶媳妇会出手这么大方!”“我女婿当初的青砖房还特意盖的离我们家近一点,说是以后结婚了也好孝顺我们。”

  “别人嫁女儿,我多了个儿子。”

  叶国庆在前段时间已经退位了,在家里面做一些杂事偶尔上上工。因为叶木山在村子里面做事一向很公平,又为村子里面做了不少事情。

  所以叶木山成功在选举投票的时候获得了第一。徐书记家的徐晓当初在看到秦知青和杜鸥文结婚之后,一气之下也结婚了,现在孩子都有了。

  徐书记倒是松了口气,有了孙子之后高兴的不得了。每天抱着孙子走来走去。这两年里面叶家发生最大的事情就是叶老爷子两口子过世了。

  不过看到两个儿子还有女儿们都过的不错,去世的时候也是面带笑容的。叶国安一家的变化也很大,家里是彻底好了起来,明年还打算让家里两个丫头上学。

  叶铁军和叶桃两个人考上镇里的中学时候还拿了县里面的第一第二,学校里面还奖励了十块钱。这两个人的初中学费也都免了。

  青山大队又掀起了一阵送孩子上学的热潮。上学还真是有出息,还有钱拿。这样一看也是条光明的路子。

  两个人的婚事定在下个月也就是九月十五,慕斯年想到自己马上就要娶媳妇了。上课的时候也是面带春风笑容。

  虽然慕老师平时上课的时候也经常温柔的笑,但是这种笑总感觉更加得意一些。这个就是书里面说的春风得意吗?

  十里八乡的一枝花被慕斯年娶走,不少小伙子的芳心都碎了一半。

  “慕老师,你要娶叶姐姐了吗?那到时候会不会有很多喜糖发?”小学里面的小学生也是八卦的很,他们也单纯主要还是为了喜糖而已。

  一般村里有人结婚都会发喜糖,听说慕老师家里面有钱,又在村子里面盖了好房子。到时候发喜糖的时候肯定很大方。

  “是啊,到时候欢迎你们过来。”慕斯年笑了笑,很是温柔。

  “好啊!”小孩们热热闹闹的回应了起来。还有小孩特意过来祝福这位慕老师和叶姐姐。石头和二丫也很是开心慕老师能够成为自己的小姑父。

  现在两个小孩也上学了,就开始叫起了大名。

  “叶磊,叶杏,我们回去了。”在两人上学之后,每次放学的时候一般都是跟着慕斯年一起回去的。因为慕斯年在叶家已经吃了两年的晚饭了。

  以前还有人说慕斯年吃软饭,直到杜红娟出来澄清说慕斯年有拿粮食过来才好很多。

  慕斯年看着锅子里面已经烧好了的菜,也将其装了上来。今天这是他的出师宴,红烧肉,肉焖茄子,丝瓜鸡蛋汤,土豆丝,豆角炖排骨。

  每一碟菜的份量都很多,看起来色香味俱全。

  杜红娟在慕斯年的期待的眼神中尝了一口,立马夸了出来。“斯年,你要是不做老师做厨子也是一把好手。”

  在她的手下学了两年,也把这个厨房小白教成了做饭高手。同时叶昭也学了一点,总不可能真的天天让慕斯年做饭。

  不过每次大家吃她的饭菜的时候笑容都是挤出来的。吃惯了杜红娟做的美味,一下子吃叶昭做的没滋没味的饭菜也有些难过。

  “谢谢婶子。”慕斯年也知道婶子这个话是代表自己已经出师了。

  “马上就要和昭昭结婚了,叫我娘也可以了。”杜红娟一直都很满意这个女婿,男人坚持学做饭几天容易,做两年可不容易。

  慕斯年耐心也懂事,在厨房里面也会帮忙。比儿子还要贴心好用,过年过节的时候还会带礼物过来。

  杜红娟是真的把这个女婿当成儿子了。

  “好,娘。还有爹。大哥大嫂。”慕斯年立马改口了。

  “欸。”“好,妹夫。”大家也都回应了。

  其他的人也开始品尝起慕斯年的手艺,大家的眼睛都亮了起来,也说出了自己的夸赞。“妹夫,你做饭确实出师了。’

  “是啊,感觉和娘做的一样好吃。”

  “小姑父,你做饭真好吃。我以后也要成为会做饭的男人。这样我以后就能自己做好吃的了。”叶磊的眼睛亮晶晶的,学会了做饭以后就能做各种好吃的了。

  “好,以后小姑父教你。”慕斯年也开心的笑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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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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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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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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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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