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末世女兵王穿七零年代>第46章 三哥回来
  慕家从民国发家主要做的是珠宝服装,甚至还涉及到一些军火生意。在民国时期就积累了大量钱财,在建国之前也一直援助正方。

  即使落败了,慕家还是藏有很多财产分布在不同的地方。只是这些的东西都是现在不能见天日的财宝。

  “父亲,母亲。叶昭同志救过我一命,现在叶家出事了。我想要拿一些东西出来报答她可以吗?”

  夜色下面慕斯年和父母在我窝棚附近的树林里面说着话,慕家其实在这里的后山还藏了一小箱金条。

  慕斯年想要拿出一些给叶家救治孩子,但同时也要和父母商量这件事。毕竟这件事暴露之后,一家人都会有风险。

  可是慕斯年相信叶昭不会举报他,他愿意相信她一回。

  “哎。叶昭姑娘是个好孩子。她家里有难,是应该帮一帮。不过,斯年你确定她不会和别人说这件事情吗?

  要是让其他人知道慕家还藏了东西,那我们一家人大概是走不出这里了。”

  慕父认真的看着眼前的儿子,他知道儿子喜欢那个姑娘,只是按捺于身份不敢和她在一起。

  叶昭是他的救命恩人又是喜欢的人,所以在叶家出事的时候,他才会想要给一些东西帮助他们家。

  慕斯年平时很节俭,不敢去黑市用金条换钱过好日子,原因有两个一是他觉得自己还能撑,没有到山穷水尽时。

  另一个原因则是慕家的人已经经不起风波了,要是在黑市被人抓到。再加上之前的背景成分,慕斯年恐怕连命都保不住了。

  “我保证,她不会举报我的。”

  大队长家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在镇上也应该有门路可以换。

  叶家的大门第二日被敲响了,这个人是贺正年。

  “大队长叔在吗?我有点事情想要请教一下队长。”

  听到外面熟悉的声音,杜红娟打开门。原来真的是贺知青。

  “贺知青咋了?快些进来吧。”看着这个她喜欢的小伙子,杜红娟面色也带了几分高兴。

  “婶,我来找叔有点事。”贺正年手上拿了一封信。他今天要做的也就是把这份信给叶家。

  “怎么了?”叶国庆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看到贺正年也有些讶异。

  “叔,你也知道我家是京市的。家里面还算有点背景。

  在来到这里的以后我也是很喜欢这里的风土人情,又受到了叔您的关照。

  狗剩这孩子我也喜欢,知道他生病了我也很难过。

  在知道你们要去京市看病,我才写了这一封信。

  我的爷爷是司令员,家里在京市也有说得上话的人。

  如果遇到什么问题可以拿着这份信去信封上的这个地方。”

  贺正年很诚心的对待着眼前的人,说的话也是情真意切。

  叶家人都没有去过京市,而且这次去京市也不是玩的。本来就喜欢人家姑娘,也不忍心看到小孩子受罪。

  所以贺正年才会写了这封信。

  叶国庆看了一眼这个人,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了,多谢贺知青。以后有什么要帮忙的可以和我说,只要是不违背原则叶家都能帮你。”

  贺正年虽然很想说把你的闺女嫁给我就行,但是现在这个凝重的氛围属实有些不合适。

  同时叶昭也被堵住了山脚下的一片树林里面,堵她的不是别人而是慕斯年。

  叶昭也很奇怪慕斯年怎么会来这里等她,难道今天不上工的吗?

  慕斯年看着眼前带着疲倦的少女心里莫名有些扯痛。看样子最近她过得也不是很好。

  “叶昭同志,这是给报答你的东西,请你收下。”慕斯年莫名的有些紧张,她看到东西之后会不会举报自己。

  叶昭打开那块旧布包着的东西,赫然是十块金条。她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就盖上了。

  “我不能要,你拿回去收着吧。而且,上次你已经送过一只鸡了。”这男人看上去都这么落魄了,居然还藏了东西。

  既然她已经被这个男人拒绝过了。叶昭也不会要他的东西。

  慕斯年有些不理解。“为什么?有了钱就可以救狗剩了。

  你们家不是要去京市看病吗?只要你把东西换成钱就能治病了。”

  叶昭其实也没有想到,这个男人能在她面前这么犯蠢。把这些金条拿出来,就不怕他们叶家杀人灭口又或者是借刀杀人。

  “家里已经有钱救狗剩了,谢谢慕知青的好意了。”叶昭准备直接离开,孤男寡女在一起独处名声会不太好。

  即使他们两个之前的名声也不太好。

  “叶昭同志……”

  “慕知青既然已经拒绝过我了,就不用管叶家的事情了。

  至于金条的事情,我不会告诉别人。你好好藏好东西就是。”

  叶昭径直离开,背篓里面还有新鲜的野鸡。在去京市之前能尽量多给狗剩吃一些好东西就多吃一些。

  把身体给养好了手术的时候才不会太难过。

  “我是真的想要帮你……”慕斯年站在原地喃喃道。

  叶昭可不管慕斯年在想什么,他虽然长得好看但也并非是不能代替之人。慕斯年是好意,可叶昭现在根本就不缺钱。

  回到家以后知道贺正年也来过,叶昭一脸头痛。她喜欢的是小狗狗不是大狗。

  同时叶森山和徐真也正在赶回叶家,徐真是城里人也是钢铁厂的员工。

  家里面只有她一个女儿,说实话当初家里是想要招入赘的女婿。

  可是过来入赘的男人要不就是三寸丁要不就是丑男人。徐真实在是接受不了。

  偶然在厂里面碰到了叶森山,这个长相俊朗身材高大的男人一下子就迷住了徐真的心。

  一番打听下来这个叶森山是农村人,家里两个哥哥一个妹妹。家里条件一般但是比起普通的农村人也算不错了。

  最终在徐家的有意撮合下。徐真和叶森山结婚了。

  叶家知道这个亲家背景这么大,说实话还有些惶恐。干部的女儿怎么看上了森山。

  但儿子要娶,他们也没有办法。徐家知道叶森山是家里的小儿子应该还受宠。

  也就没有提入赘的事情,徐父知道叶森山一个人在镇里工作,其他的家人都在农村。

  隔一段时间才会回去一趟。两边隔的远,叶家的人也不会跟着这个三儿子住。所以其实不提的话也好。

  不是入赘也算半入赘了,结婚之后叶森山直接从大通铺搬到了徐家住。

  徐家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房子也有七十多平方,徐家父母两个人都是干部所以才能分到这么好的房子。

  夫妻两个人结婚一年了,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只是没有想到叶家出事了,杜红娟和叶国庆其实都忘记这个三儿子了。住在老丈人家里,隔很长时间一段时间才能回家看他们。

  说自己住在岳父家里不好意思,就把所有的工资拿给了岳母。没结婚的时候每个月底都能拿个五块回来,结了婚以后一毛都没有了。

  杜红娟感觉自己这个儿子白生白养了。她也不去闹,就当自己嫁了个女儿出去。以后有什么事情不要来找家里就好了。

  “森山回来了啊!”

  村民们看着这个叶家最有出息的儿子回来了也是一脸笑意。

  “叔,婶子,爷爷好。”在外人面前叶森山的表现还是很好的,看起来温和近人。徐真坐在自行车后面有些嫌弃的看着农村的土路。

  这是他们两个结婚之后第一次回叶家,叶森山听到家里面借了一大笔钱就急急忙忙回来了。家里面还没有分家,借钱也就有他一份。

  心里面火急火燎,外表却很是淡定和善。徐真有些嫌弃农村的环境,要不是叶森山说一定要回去一趟。徐真才不会跟着他来这里呢。

  “森山的媳妇可真漂亮。”“可不是嘛,那白的!”“可是还是没森山的妹子好看。”

  徐真听到这些土包子夸自己好看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可是知道有村姑比自己好看她心里就有些不舒服了。

  这个女人还是叶森山的妹子—叶昭。结果的时候叶昭正好在住校当时准备考试也没有请假。

  再加上徐真和叶森山结婚比较急,所以徐真还没有看到叶森山唯一的妹妹。

  叶森山今年二十五,徐真比她大一岁。徐真二十五岁的时候嫁给的叶森山,二十五岁嫁人已经是个老姑娘了。

  这也是为什么当时媒婆给她介绍的都不行。人家嫌弃她年龄大了。

  徐真今天穿了一身漂亮的红色布拉吉,供销社难得的稀罕货。她拜托她妈找了关系买的,穿上去果然好看,像朵花儿一样。

  穿着白色的透明凉鞋却要踩在泥巴地上让徐真心里很是烦躁,和叶森山说话语气也不耐烦了起来。

  叶森山一边哄着,一边让她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推着,终于到了叶家。

  “娘,我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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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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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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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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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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