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大队的夜漆漆的偶尔只能听到几声狗叫。慕斯年趁着大家都熟睡了,便自己一个人偷偷来到了牛棚。
“汪汪。”慕斯年有些不好意思的狗叫了几声,幸好现在是黑夜。看不到他脸红了。
听到声音的慕家夫妇两个也悄悄的走出来,那一个老人已经睡了,另外一个是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
他们直接给这两个人分过鸡蛋,所以也不会拆穿他们。但这一家子还是很谨慎。
三个人躲在了牛棚不远处后面轻声说起话来,慕母则有些病容。
她本来以前就是个贵妇,一点苦力活都不需要做。这些天做活,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半。
慕父精神还好毕竟是男子,体格不错只是也让人看着有些心酸。
这个父母的模样,慕斯年羞愧不已。身为人子,竟无养也。
他这次来也是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好让他们看看他,上次落水的事情两人也很着急。
幸好没有出事,要是出了事的话只怕两人也顾不得现在的身份直接去找儿子了。
“斯年,你身体怎么样了?”我儿本就天生贵子,却落到现在这个地步。慕母宁愿从未享受过那些富贵。
哪怕是为村妇,也无人可以践踏。
“娘,我没事。我已经好多了,叶昭同志那里我已经回绝了。”
慕斯年略微低着头,看不出神色。
慕父和慕母也知道那件事情,似乎叶家有意将女儿嫁给儿子。
“你难道是看不上那位姑娘?可是那位姑娘对你有救命之恩。若不是为了救你,也不至于让村里面说闲话。”
慕母曾经看过那位叶昭姑娘,是个精致漂亮的美人。性子不错,也是高中毕业。
慕斯年有些哑言,他也有些为难。
“你不想说,应该是成分问题吧。”慕父一针见血,直接戳穿了慕斯年担忧的事情。慕父知道儿子是不想影响那叶姑娘才会拒绝的。
慕斯年艰难的点了点头,慕母脸上也露出悲伤的神色。
“你和那位姑娘说过吗?也许她并不介意呢。”慕母还有些期待的问道。
反正他们已经和儿子断绝关系,儿子身上有点遗留问题但是也应该不是太严重了。
她儿才十九岁就已经华清毕业,是个天才。只可惜被他们给耽搁了,不然也不至于此。
“没有。娘,我不应该耽误人家。”慕斯年知道自己没钱没力,也养不活人家。
要是真的让女人来养自己的话,那颜面何在。
慕父也点了点头,确实应该如此。那位叶昭姑娘是个好人,也不该被他们所拖累。
慕母扑在儿子的身上,有些压抑难过的说道:“儿啊,都是我们拖累了你。”
这辈子恐怕连个媳妇都娶不到了,那姑娘条件这么好。慕母也知道儿子对那姑娘应该有些情愫。
只是世事难为,他们也只有在浮沉挣扎求得生机。
慕斯年轻轻拍打着母亲的背安慰,慕父也沉默的驼着背没有了以前的锐气。
他享受了这个家最好的待遇,却没有作出相应的回报。慕斯年觉得自己才是惋为人子。
“爹、娘。相信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入乡随俗,他们早就不叫城里的爸妈而是改称呼为爹娘了。
叶家也已经黑了灯,只是可怜了叶昭还在空间里面干活。她也只有白天趁着家里人不在有或者是晚上拿着锄头镰刀干活了。
她要扯掉一些红薯藤,红薯藤已经长的很茂密了,玉米和小麦都已经长高了。甚至于有些已经挂起了穗实。
这些红薯藤是正好喂猪的,但家里面没有养猪。她也只好剁碎往池塘里面扔,给鱼吃也是不减肥。
小龙虾池子里面已经出现了很多小虾应该是只是那只带籽的母龙虾养出来的。
过个十天空间里面的粮食就可以收获了。一个月之后小龙虾也可以吃了,至于养鱼的池塘里面它们已经都长成四斤的模样。还有五斤的鱼。
果树苗们也在暗暗长大,体格比以前强壮了些。
空间里面还堆了很多柴火,以后她就可以直接在空间里面烤鸡做饭再出去了。
这样也少了被发现的危险。
石头的额头因为天天都有鱼汤或者鸡汤喝,叶昭还老是偷渡灵泉水给他。
已经拆完线了,只剩下了粉色疤痕和肉芽。相信不久以后一定会好全,这是灵泉水的底气。
看着伤好了大半的儿子,何花很高兴。这些天石头天天吃好的让她都有些羡慕了。小姑子对儿子好,石头的身体都比以前强壮了些。
何花全部归于叶昭每天抓鱼抓鸡的功劳。她还特地缝了一双千层鞋给小姑子。
千层鞋结实,穿十年都不烂。同时它也是一份心意,这纳厚鞋底子可要一双巧手又要用劲。
看着这么好的鞋子,叶昭有些惊讶这个大嫂的手艺还真不错,针脚也密。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偷懒的人。
“多谢大嫂了。”她正好想要一好穿的鞋,原主的鞋要不就是白板鞋要不就是彩色凉拖。
这个布鞋也有些土气但款式简洁大方,最重要的是好穿。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小姑子喜欢就好。”她这个布鞋也抵不了小姑子那些肉,何花还怕小姑子嫌弃呢。
叶昭直接穿上试了试,大小也正好合适。
“姑姑。”狗剩现在已经可以走路了,总是爱跟在叶昭的屁股后面。
这种行为让赵翠翠总是忍不住的嚼着舌根子,也不知道到底谁才是这小兔崽子的娘干脆给这个小姑子直接做孩子算了。
不仅是狗剩还有家里的那些小辈,小孩们能感受得到谁对他们好就喜欢谁。
一把将狗剩抱在怀里,叶昭笑着问他。“姑的新鞋子好看吗?”
“好看。”狗剩这么奶声奶气的回答。看着狗剩那么乖,叶昭直接掏出口袋中的地瓜干塞到了他的手里。
这种地瓜干,给狗剩磨磨牙也好。
“甜甜……”狗剩也只能一点点的咬着吃,红薯干特有的甜味让他很开心。
这些红薯干还是杜红娟拿给叶昭的,叶昭不是很喜欢吃。都给这些小家伙吃了,这东西也是个甜嘴的小孩们也很喜欢。
抱着有些重量了的狗剩叶昭掂了掂,还是要再吃胖些才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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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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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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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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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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