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遥未曾想到,季瑾琛平时话不多,内心戏还挺丰富,短短一分钟,她起码听到了十几句内心独白。
毫无例外,全都是关于她的。
楚遥故意翻了一下手上的合同,想将他的注意引到合同上,果不其然,他心里又冒出一句“当初楚伯庭不愿意分给遥遥股份,现在整个楚氏都是她的了”。
楚遥哑然失笑,怎么说呢,真是壕无人性啊。
她在合同上利落地签好的名字,又说道:“我更喜欢浅蓝色一点儿。”
季瑾琛:“?”
……
楚遥在家里舒舒服服地躺了几天,去了趟滇省,她整个人都累瘦了好几斤,又是爬雪山、又是斗法的,就算旅行时放松了几天,可到处跑也是很消耗体力的。
不出意外,她凭借那块玻璃种皇家紫翡拿下了赌石大赛的魁首,参赛的玉石不用当场拍卖出去,而是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估价。
那块紫翡最后估价在九十亿之上,差一点儿就甩开第二名两个数量单位。
至于赌石大赛的颁奖典礼,她自然是没去,魁首奖励的那块地皮交给了靳啸行,收益两人二八分成。
只是,楚遥总觉得自己似乎忘记了什么事。
直到苏绮罗小心翼翼地问她小说看得怎么样了,她才想起来还有这回事——春节前,苏绮罗曾拜托她看准备翻拍的几部小说,结果她给忙忘了。
不过问题也不是很大,苏绮罗当时给她发的名单上一共就十几本小说,楚遥按照顺序看了一遍,大部分她看了个开头就没继续看了,只有三本她从头到尾全看完了。
她将三本小说的书名发送给了苏绮罗,苏绮罗飞快地回了“收到”,又问她最喜欢其中的哪一本。
楚遥回复道:《凤歌九州》。
这本书是一本权谋向古言,女主凤歌既不是皇室公主,也不是侯府千金,只不过是一个流落街头的乞儿。
但即便是地狱模式的开局,她依旧凭借过人的魄力胆识,高瞻远瞩,运筹帷幄,一步步当上了老皇帝身边最为信任的女官。
最后,凤歌与隐忍多年的六皇子相互扶持,助他夺得帝位,而她也成为了冠宠后宫的皇后。
楚遥之所以最喜欢这本《凤歌九州》,是因为作者写得很有代入感,文笔细腻又不落俗套,文中的每一个人的形象都非常生动,仿佛是她本人的亲身经历一般。
苏绮罗也很喜欢这本书,不过,比起男主,她更喜欢小说里默默为女主奉献的男二。
原因嘛,可能因为男二和她算是半个同族吧——男二是只修行千年的树灵,也算是妖的一种。
楚遥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喜欢男二的人不在少数,甚至比喜欢男主的还要多。
男二在小说里的出场次数并不多,但每一次都给读者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准确来说,是每一次都把读者虐得死去活来的。
故事的开篇是在一个鹅毛纷飞的大雪天,数十座城池已沦陷于敌国,原本住在城中的居民也都被驱逐出去。
这些流民多达数万人,他们只能沿着官道向皇京的方向走去,企图找到一个容身之所。
一路上,冻死、饿死、病死的人不在少数,凤歌的运气好,每次都能捡到一些食物,却也快到了极限。
路过一户富贵人家时,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带着三五个丫鬟走了出来,其中一个丫鬟打了个喷嚏,却突然惹得男人勃然大怒,拿起鞭子,抽得她皮开肉绽。
然而,凤歌的心里是羡慕那群丫鬟的,即便主家苛责,打骂是常有的事,但总归有一口饭吃,不会冻死在街头。
而像她这样逃窜出来的流民,没有户籍,是不能去做婢女的。
凤歌还在为一口果腹之物沿街乞讨,城里偶尔会有富商施粥,只是街上的流民太多了,凤歌瘦弱,根本抢不过别人。
天气寒冷,她又没有御寒的衣服,就在快要冻死的时候,她看到了一棵高耸入云的杉树,即便是在冬天,仍然维持着翠绿的颜色。
凤歌不由自主地向杉树走去,走到近处才发现,杉树竟然是生长在一所庙宇之中,那庙看上去是座古庙,大门外的台阶上没有雪,说明庙里是有人居住的。
她心中大喜,想要进庙里避避风雪,若是里面住着的是好心的僧侣,说不定还能吃顿饱饭。
但因为体力不支,凤歌的双腿如同灌了铅一般沉重,她向着庙宇缓慢地挪动着,就在只有咫尺之遥时,她冻晕了过去……
等到再醒来时,她已处于一间竹屋之中,她的床边站着一位身着青衫的温润男子,递给她一碗通阳散寒的汤药。
他叫长霖,称自己是山中的隐士,早年曾考中过进士,但他自知没有做官的才能,便又回归了乡野之中。
凤歌却觉得,他应该是庙里供奉的仙人,因为她从未见过有哪一个人像他一样的善良。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朝代,人们为了一口饭吃,不惜卖掉自己的妻儿,争得头破血流,没有人会做得不到利益的事,但长霖却收留了她。
像这样能够吃饱穿暖的生活,她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数十日后,凤歌的伤寒之症已经痊愈了,但她不敢告诉长霖,因为她害怕他会赶她出去。
然而,长霖只说了一句:“你想留下便留下吧。”
长霖的竹屋位于一座荒山之上,山中的路崎岖弯绕,岔路又多,最初的一两年里,凤歌独自一人是完全走不下山去的,渐渐地,长霖带着她走的次数多了,才认识了山路。
八年的时光一晃而过,长霖不仅教凤歌读书识字,还教她算术、天文、医理、经商之道等等,他似乎无所不知,这让凤歌更加确信他的谪仙身份。
某天,长霖像往常一样打发凤歌出去采购药材,但凤歌回来时,却再也找不到竹屋的踪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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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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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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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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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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