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若,人家白公子对你那么好……你竟然还要去修真,追求什么……什么道义?你怎么想的啊?你怎么那么不懂事啊……”
“我看她就是在外面找了野男人,才故意来诓我们!”
“你修炼得再高又如何,以后你还能找到比白公子更好的男人吗?!”
雷声轰鸣,闪电一瞬间照亮了雨中的身影。
“我去意已决,道不同,不相为谋。秦家既然容不下杜若,杜若愿自逐出秦家,从此以后,不再冠以秦姓。”
她立在雨中,身如玉竹,眼神渐寒。
“母亲,保重。”
……
暴雨倾盆。
无数的谩骂和寒意涌入脑海,一声又一声炸裂在耳畔。
杜若猛地惊醒。
入目是熟悉的帷幔,她缓了缓神,才坐起身,看了一眼窗外。
天已经亮了,是一个肉眼可见的晴天,没有雨,也没有母亲失望的眼神。
她靠在床头休息了一会,才起身穿衣。
听说修家送来了一个天才,由于那孩子是难得一见的水金双灵根,其他长老难以教导,只能交给她。
起初,杜若是很不愿意的。
她在长留待了百年之久,一直是孤身一人,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如果突然冒出来一个弟子,她会觉得很不习惯。
田窦华也知道她性子孤冷,但还是劝道:“杜长老,你已当了近百年的长老,门下却没有一名弟子,难免惹人非议,如今这个孩子刚好是水金双灵根,与你的属性极为般配,你定能和他好好相处。”
杜若也知道,其他的长老,门下弟子成百的都有,自己也迟早要收徒。
但到底是多年未与人交流,还是有些不太情愿,只是点了点头。
想到未来要与一个不认识的少年朝夕相处,杜若心中有些烦躁。面上还是一片清冷,不见半分情绪。
田窦华叹了口气,道:“杜长老,这孩子很懂事,你会喜欢的。”
懂事。
杜若又一次恍惚地想到了那个声嘶力竭的午夜,想到雨带来的彻骨寒意。
自从与母亲决裂后,这两个字听上去就分外刺耳。
杜若看了眼窗外的暖阳,一言未发。
*
没过多久,田长老便将人领来了水莲间。
修瑾那时刚满十六,脸上还带着未脱的稚气,眉目间却已经有了远超于同龄人的坚定。
他照例行了三叩九拜礼后,站在杜若面前,身姿挺拔,不亢不卑。
他看了一会杜若,突然笑道:“师尊,您果真如传闻一般,有仙人之姿。”
从小到大,杜若不知道听了多少对于自己容貌的夸赞,因此听到这话时,神情也是淡淡的:“嗯。”
既然已经拜完师,杜若觉得自己也算是完成任务了。
她起身向修炼之所走,淡淡道:“你的居所我已建好,明日卯时来找我。”
她的语气虽然没有多寒,但那清冷的神情还是令修瑾一愣,原本满腔的热情碰了壁,向来极受欢迎的少年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才惹得师尊不高兴。
田窦华见状,心中暗怪自己没好好教杜若怎么做师尊,伤了人家小弟子的心。
他上前拍了拍修瑾的肩膀,安慰道:“修瑾啊,你师尊她性子一向如此,别往心里去,她这人其实很负责任的,以后你就和她好好学,假以时日一定能有所成。”
修瑾点了点头,道:“多谢田长老,我会的。”
田窦华走后,修瑾背着自己的小包袱进了屋子。
一个月之前,他因为不愿联姻离家出走,一心要追求自己心中的道义。但到底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被家中保护得太好了,不知道外界的厉害。
一路上不仅被妖魔打,还得被修父派来的人左追右赶,真是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如此一个月下来,修瑾也学会了安分,散心的路上,遇到了几名上长留的弟子,一番交流后,改了想法。
何必自己苦心研究?要修仙,就要去最好的地方修仙!
听闻长留门派中有一名为杜若的仙子,仙子道法高深,乃是绝世奇才,一柄神剑在修真界几乎无人能出其右。
修瑾难得借用了父亲的名头,进了长留。
修父得知此事,也不派人找他了,只叫他跟着杜若好好学。
嘴上这么说,心里却觉得好笑,谁人不知杜若冷心冷情,心如寒铁,他这个儿子大小就娇生惯养,到哪都被捧着,也是时候给他吃点苦头了。
依他看,修瑾不到半个月就得气呼呼地滚回来。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修瑾不仅待了半个月,还在水莲间安安稳稳过了一个月。
倒不是被杜若刺激了,主要是……这一个月来,修瑾就见过杜若一次。
那还是他拜师的第二天,杜若给他看了看筋骨,淡淡道:“资质尚可,基础功不稳,先打基础吧。”
说完,丢来一本书,白衣翩然,进了屋子,再也没出来过。
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修真界更是如此。
对于普通弟子来说,一两年不见师尊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修瑾在家里,可是好几个师父手把手教学的,难免有些失落。
这一失落,又失落了一整年。一年来,修瑾硬是靠着“回家就会被嘲笑”的决心,坚持了下来,日复一日修炼最基础的功法。
再次见到他,还是在一个晴天。
杜若检查了修瑾的功法,对此,只有两个字:“尚可。”
三百多天里,修瑾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好多次都快吃不消了,又咬牙坚持了下来。
他以为自己与世隔绝一年,遇到什么事情都会波澜无惊。但杜若只是轻轻吐出“尚可”二字,他的眼眶就红了。
这么久的努力,终于得到了肯定,心中的惊喜与甜蜜比在家被十几个师父捧着夸还多。
练完了基本功,杜若又丢过来一本功法,道:“修行需得从小开始,你的金系术法已然很强,但水系却如同婴孩,先练基础吧。”
修瑾:“……”
“师尊。”修瑾心里冒出了一丝委屈来,他都练了一年了……原来还没进入正题啊。
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师尊的亲自教导……
“嗯?”杜若掀开眼皮看了他一眼。
少年比初见时张开了一些,俊朗的眉目间还挂着汗珠,刚开始满脸的期待和欢喜在看到功法的那一刻慢慢消了下去,像是一只得不到主人抚摸的可怜小狗。
想到田长老的耳提面命,杜若沉默了一瞬,最终还是妥协了,道:“……不若,放你几天假,去山下好好玩玩?”
她看田长老经常给弟子发零钱请客吃饭,这孩子辛苦了一年,多给他一些钱,让他下山玩几天,应该会好一些吧?
手刚伸进袖口,修瑾就亮起眼睛看她:“真的?那咱们走吧师尊!”
杜若:“我……”
“师尊您等等我,我去洗个澡换身衣服,我现在都是汗臭味呢!别熏着您了!”
面对少年亮晶晶的眼神,未出口的“我不去”硬生生卡在喉咙管,杜若抿了抿唇,道:“……好。”
生怕她不同意似的,少年飞快冲进浴室,嘴上挂着自己都没注意到的甜滋滋的笑意。
嘿嘿,和师尊逛集市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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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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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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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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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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