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瞻基顺着梯子爬到瞭望塔上,坐在了唐赛儿身旁,看着远处的栅栏城墙,学着唐赛儿荡着腿:“时间过得真快,一晃九个月过去了。”
唐赛儿将吃过两颗的冰糖葫芦递给朱瞻基:“九个月,我们连基础都还没打完,在这蛮荒之地立足脚跟,比我们预期的难太多了。”
朱瞻基咬下一颗山楂,咀嚼吞咽下去之后,指着远处说:“以我们的人手,修筑城墙暂时是别想了,只能是先行构建栅栏城。不过我们已经确定了东平城的中心,确定了衙署所在的位置,百姓居住区,将作区,军营,甚至连街道都铺好了,就等砖、琉璃烧制出来,便可以开始大规模营造,那里堆好了许多粗大的木头……”
唐赛儿并不是颓废,只是感觉自己太过天真,从零开始的困难,超出了自己美好的想象。
就以烧琉璃、烧青砖这一项来论,大明想要一批琉璃,直接就能让人烧制,可在这里,需要去找适合烧制琉璃的土,从零开始搭建烧窑,还需要寻找煤矿、挖矿……
为了合理分配人手,妇人承担起了耕作,男人全都征用来搞建设。
好在这里土壤肥沃,水系发达,气候适宜,去年秋收打下来不少粮食,特别是为了避免发生饥荒,播种了带来的土豆与番薯,从根本上保障了粮食安全,今年又耕作了稻子,看远处稻田长势,相信又会是丰收。
粮食稳住,有了粮仓,加上军士狩猎,让燕国初步扎根在这里。
只不过九个月过去了,整个燕国不过是个十里之城,没有内城与外城,燕王府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打造,燕国第一个兴建的建筑是旗杆,升起日月旗的旗杆。
朱棣很清楚,这些被自己带来的军士也好,百姓也好,他们并不是被大明放逐的,而是被自己收买来的,蛮荒的环境与从零开始的艰辛,难免会让这些人想念物质相对丰富的大明,想念那里的繁华。
为了安抚人心,给人一个想念的寄托,朱棣不得不利用日月旗,以确保所有想念大明的人,都可以看到大明。
日月旗升起之后,朱棣听从了金忠的意见,率先营造民居与军营,而不是营造燕王府,收拢民心、军心,让他们居有所安,让他们知道燕国爱民,这远比燕王府的营造更重要。
九个月时间!
朱棣走在收拾得平整的道路上,看着两侧一排排民居,欣慰不已,沿途的百姓见到朱棣纷纷行礼,也不惧怕。
所有人都知道燕王爱民,亲和,有时候还会与军士同眠于军营,会抱着起来小孩子举高高,他是这里的王,也是这里所有人的主心骨。
金忠跟在朱棣身后,低声道:“军士赵柯以身体不适休营,在其他军士离开之后便跑去找了王氏,若不是王氏拼死抵抗,大声呼喊,赵柯又畏惧,怕会铸成大错。”
朱棣阴沉着脸:“三令五申之下,还有人敢犯错,当真本王是个大善人不敢杀人吗?”
金忠连忙说:“王爷,赵柯有罪,但罪不至死,臣以为可以借惩戒他,威慑其他军民,一是正规矩,明律令,二是告诉军民,唯有团结一致,方可立足,若有人做离心离德之事,当严惩不贷。”
朱棣想了想,点头答应。
军士中出现这种问题,说到底还是金陵时染上的坏毛病。军士在金陵或地方卫所时,每当休沐,不少军士会跑去逍遥快活,虽然没钱去多好的青楼,可找寡妇的还是不少。
这到了新燕国之后,这里可没什么青楼,也没什么寡妇,有些军士嫌弃家里的婆娘,想出去偷腥都偷不得,这就将眼看向了其他军士的家眷。
这种事必须严肃处理,不将他打死,也得打到半死,确保没有任何人再犯。
憋火?
老子来到这里九个月还没和王妃同床共枕过一次,哪一日不是睡在简易的书房里?为了早日营造出东平城,站稳脚跟,自己都顾不上这些,你们一个个白日里出气力,不是营造就是打猎的,竟还有精力想这些事?
“炽儿效仿建文皇帝,编了个五年规划,你看过了吧?”
朱棣朝着军营方向走着。
金忠点了点头,认真地回道:“王爷,世子给出的五年规划很是贴合燕国现实,虽说看起来有些不够雄心壮志,可胜在扎实。正如夯实地基,总需要一遍遍来。”
朱棣皱了皱眉头:“本王还有几个五年?”
金忠心头一颤。
朱棣对朱高炽的五年规划并不甚满意,这个儿子想要花费五年的时间,全力打造东平城,并将垦荒耕作、沟渠修建、港口营造、王宫营造作为四大项,主张用五年时间来敲定各行各业,打下基础,不着急向外扩张。
按照朱高炽的设想,五年之后,东平城还是十里之城,城外仅仅设置若干乡里,以便民耕作,军队对外探索局限在五十里以内,不向更远处探寻。
五年建一座城,不营造第二座城。
相对于朱高炽保守的规划,朱棣更喜欢朱高煦冒险的想法,通过两年完成东平城的建设,然后抽出两万人,分别建造两座城,成为东平城对外的掎角,拱卫东平城的同时,扩大燕国地盘,早点开枝散叶。
金忠看着朱棣另有心思,上前一步,说道:“王爷,民力不可竭。”
朱棣停下脚步,看着金忠,重重点了点头:“你说得没错,民力不可竭,那就告诉世子,按照他的五年规划全力营造东平城吧。”
“王爷英明!”
金忠肃然行礼。
朱棣呵呵笑了笑,看向蓝天白云。
自己的所有付出不过是为儿孙打下更好的基础,既然朱高炽认为这样稳扎稳打更适合燕国,那就准了。
说到底,这里迟早还是需要交在他们手中。
进入军营,朱棣手持马鞭,对跑过来的丘福肃然下令:“擂鼓,三军列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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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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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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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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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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