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看见时,已经是晚上。
看着上面那简短,却有十分嚣张的话,夏蝉忍不住撇嘴。
“还保证药到病除,专家都不敢这么说。昨天晚上我咋没发现你这么能吹?”
在看见下面的地址时,她愣住了。
这地址怎么这么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沉思片刻,夏蝉一拍脑门。
跑进房间,把下午大夫给她的那个地址拿了出去。
两个字条一对比,她发现这上面写的竟然是同一个地址。
“不是吧?竟然这么巧?”
“沈凌云够牛逼的了,自己医馆的广告都打进医院里了,也不知道他医术有没有他吹的那么好。”
胡乱地收拾好自己,给父亲做好晚饭,她就出门上班去了。
只不过上班时,她明显有些心不在焉。
沈凌云她刚认识,不了解为人。
但从他相信自己,以及帮助自己这件事儿来看,他应该是个好人。
还有医院那大夫。
他给爸爸治疗那么长时间,一直是尽心尽力。
也是今天仅有的,在听说自己的事情后,没用异样眼光看他的人。
这样的人给自己的地址,真的不可信吗?
要不……
去试试?
“夏蝉你干啥呢,那边客人招呼服务员你没听见吗?”
“哎,来了。”
夏蝉来不及多想,背着自己的小包工作去了。
……
再说沈凌云那面。
从夏蝉家离开后,他便回了家。
一进院子。
就看见大壮顶着个熊猫眼,蹲在院子里画圈,嘴里嘀嘀咕咕的。
这套路他熟。
不用想,都知道大壮肯定在画圈诅咒他。
“你这又是咋了?我昨天晚上不在家都能招惹到你?”
大壮(霍杨)抬头,幽怨地看了沈凌云一眼,低下头更加用力画圈。
是。
你他妈是没招惹老子。
可你昨儿为啥不带老子一起走?
昨儿沈晋和蒋胜男在屋里折腾了大半宿。
虽然他们已经尽量压低声音了,可那哼哼唧唧的动静还是让他听了个清楚。
他第一次觉得听觉灵敏是一件十分煎熬的事儿。
这要是以前,他肯定让手下人把他们拉出去教训一顿,让他们闭嘴。
可他现在在沈家,还是个傻子,只能忍着。
这一晚上墙角听得他直上火。
最可恶的是,就算他心中再怎么幽怨,他都得憋着。
要不然不符合人设。
妈的。
他脑子是抽风成什么样,才想着等沈晋结完婚以后在走的。
早点走也就没这些逼事儿。
“大壮你昨天晚上不会是干坏事儿去了吧?这大黑眼圈,都快赶上国宝了。”
大壮画圈的动作一僵,眼珠子转了转,抬起头,可怜兮兮地看着沈凌云。
“哥哥,大哥是不是不喜欢大嫂?”
沈凌云一怔。
“喜欢啊,她俩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好得不能再好了,怎么可能不喜欢。”
“那大哥昨天晚上为什么要打大嫂?大嫂哭了叫了一晚上,好可怜。哥哥你能不能跟大哥说一说,让他以后被打大嫂了?”
你不是想知道吗,我告诉你了,你去说吧。
沈凌云嘿嘿笑了两声,一巴掌拍在大壮的后脑勺上。
“人家是夫妻俩,他俩打架跟咱俩有什么关系。要是能打出人命就更好了。”
一晚上。
大哥这战斗力可以啊。
看来他的小侄子已经在来的路上的。
听见这个回答,大壮悄悄翻了个白眼,继续在地上画圈。
沈凌云没搭理他,起身进屋换衣服。
出来时,见大壮还在那蹲着,气得在他屁股上踢了一脚。
“行了,别在这耍宝了,跟我去工地干活去。我告诉你啊沈大壮,这段时间要是在看见你霍霍咱家院子,我就把你种菜园子里!”
他一边说一边往外走,没注意身后的大壮那黑得要滴出墨的脸色。
大壮跟在他身后,眼睛盯着他的屁股。
在心中的小本本上又记了一笔。
走的时候,不只要把沈凌云揍一顿,挖坑埋起来,还要把这瘪犊子的屁股踢成八瓣!
……
今天的向阳村十分热闹,所有人都在讨论沈晋昨天的婚礼。
“村长不愧是村长,昨天那场面,那排场,我以前别说见了,就是想都不敢想。”
“那可不是,以前我就在电视里看见过海参、鲍鱼,没想到我昨儿也亲自吃上了。不过那味道真的不咋的,还不如咱们村的鸡好吃呢。”
“那能比吗,咱们村的鸡是独一份,多少有钱人想吃都吃不着呢。”
“你们就知道吃,知道昨天来的那些车吗,那些可都是好车,价格老贵了,昨儿赵红兵吓得都不敢上车。”
“哈哈哈,是啊,我也在边上看着呢,好悬没把我笑死。不过说实话,笑话归笑话,我自己上车的时候腿也软,心跳得那叫一个快,关车门的时候都不敢用力,就怕把人车门给弄坏喽。”
“不止如此嘞,我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亲戚,看见我发的朋友圈,都以为我认识了啥了不得的大人物,一个个上赶着给我留言、点赞,打听消息,老子都不鸟他们。”
村民们热火朝天地讨论着,人群里,郭霞眼珠子滴溜溜乱转。
之前村里人没少跟她说沈凌云的好,说他家里有钱,认识的能耐人也多,肯定能出人头地。
可那时候她一心想让秀秀嫁个城里的有钱人,自然而然就把沈凌云忽略了。
其实主要也是瞧不起。
觉得沈凌云这辈子混得最大的官儿也就是个村长,在有出息能出息成啥样。
可就在昨天。
她彻底打破了原来的想法。
实在是沈晋那婚礼场面真的是太大了。
不说别的,就光是那车队,就是多少人羡慕不来的,更别说他们订的是最好的饭店,最高档价位的酒席。
还有沈凌云给他准备那新房,听说比县城里的别墅还好看。
她以前一定是脑瓜子被驴踢了,才会觉得要沈凌云这样的人当女婿不好。
这要是她家秀秀跟沈凌云在一起,不说别的,沈凌云是肯定不会打自家闺女。
他们住在村里,自己也能时常看见。
沈凌云是村长,受村里人爱戴,卖菜也不少赚钱。
郭霞越想越是激动。
只是随即,她就被现实泼了一盆冷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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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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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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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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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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