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州,两尖山上,一位扎着冲天小辫的稚童蹲在大石头上,看着眼前的,呃.....怪人。
身形似人而高大,有手有脚,却一身红毛。
若是只有这些就罢了,大抵是会被当成红毛猿猴,只是壮硕高大些,但偏偏生得一颗鸟首。
通体而看,竟然有种四不像之感,以至于山间牧童见到,都忘记了逃跑,只顾得好奇。
红毛怪物躺在草地上翘着腿,双眼直视烈日,没有搭理牧童。
牧童见对方没有回应,胆子又大了些。
对方好像村中那些懒汉啊,那些懒汉一晒就是一整天,昏昏沉沉也不干活。
牧童最后一点害怕也消失了,拿着放牛的木棍戳了戳红毛怪物。
“娘亲说,山里睡觉要被妖怪叼了去,你就是叼人的妖怪么?”
红毛怪物没有反应,仿佛外面的一切都和它无关。
“你要是妖怪,你可莫要吃我,你要不是妖怪,就小心被妖怪给吃了....”
牧童絮絮叨叨说了些什么,直至日头落下,才突然反应过来。
“哎呀!我的牛呢!完了!娘亲要打死我了!”
这个年头里,一只牛,远比一个孩子重要,若非父兄今日都没空,也不会允许他一个稚童,掌管这么重要的财产。
牧童慌慌张张的要走,却左脚踩右脚在地上滚了两圈,哇的一下哭了出来。
“我要被娘打死了,我把牛丢了!”
红毛怪物终于有了反应,瞥了牧童一眼,然后挥了挥手。
“呱噪!”
背后的山林中,一只惊慌失措的老牛,被一股莫名力量托着,飘了出来。
牧童找回老牛,一边哭一边给红毛怪物磕头,说一定会好好感谢它。
红毛怪物依旧没有反应。
第二天,牧童没有赶牛,独自爬上山腰,那怪物竟然一夜都没挪地方。
牧童从怀里取出了几个鸟都不吃的酸涩野果。
他想感谢红毛怪物,但家里粮食都有计较,只能从林子里摘些没人要的酸果。
天蒙蒙亮的时候就爬起来,在后山腰忙活了两个时辰,这是他唯一能拿得出手的谢礼了。
红毛怪物斜眼看了一下,又没了动静。
第三日,牧童又带了些干草来。
“你好几天不换地方,屁股要生疮的,垫着这个暖和!”
牧童胆子逐渐大了,也不管红毛怪物愿不愿意,拿着干草就往对方身下缝隙去塞。
第四日牧童带了半个干饼。
“果子你不吃,饼你吃么?你不饿吗?饿肚子最难受了...”
半个干饼和那些酸果一样,在一旁的大石头上放着,日渐腐烂。
第五日牧童没来,许是有农活走不开。
第六日牧童依旧没来。….第七日,牧童赶着老牛,再度来到了这处只有他知道的山腰,蹲在红毛怪物身旁,絮絮叨叨说了好多话。
红毛怪物许是烦了,终于开口了:“小娃,问你个事。”
牧童道:“啥事?我懂得不多...爹娘总说我愚笨。”
“你为啥活着?”
这个问题显然让牧童迷茫了,他揪着头顶小辫思索了很久,道:“为了....吃好吃的?”
“如果你不需要吃饭呢?”
牧童又沉默了许久,试探的说道:“为了....帮爹娘干活?”
“如果你没有爹娘呢?”
“那就是为了娶妻生子!我爹一直想给我大哥说门婚事,说这是人生头等大事!”
“那如果你没有同族呢?”红毛怪物说道。
牧童又迷茫了,他甚至不理解什么叫同族...
“可活着总归是好事,总比死了好,之前村里刘叔死了,他家里人哭的好惨!”
红毛怪物有些烦躁:
“说了没有同族,哪有人哭,哪有人在乎?”
红毛怪物没有得到答桉。
它天生天养,不喜杀戮,生而得智,通晓语言。
却没有人能回答它的问题。
它曾经在山野之间称王称霸,豺狼虎豹不过是它的宠物。
也曾经夜访人类村落,闹出不少鬼怪奇事。
这世界仿佛分为了两个部分。
一曰“山间”,一曰“人间”
山间诸兽,虽不在意它样貌,却毫无灵智可言,红毛怪物难以将其当做同类。
人间百态,虽繁华热闹,却以外貌分群聚类,它只是别人眼中的怪物。
山间数十年,人间十数年。
所得的,却只有孤独。
于是它悟出一个道理
它这番境地,都是因为没有同类。
山间诸兽,因有同类相伴,而可以繁衍生息。
人间繁华,乃是因同类聚集,代代相传而精彩。
而它,什么也没有。
山间、人间,连一个能明白它是个什么东西的存在都没有,甚至包括它自己也不明白。
于是它不再每天与群兽嬉戏,也不再每夜去人类村落眺望,而是开始钻研脑子里天生就有的那些东西。
他想要拥有同类。
他并不知道,那些东西,是人类口中的法门。
一晃十年过去了。
十年间,牧童偶尔上山,红毛怪物只顾着自己的事情,很少回应。
牧童却将其当做自己最好的朋友和最大的秘密,常常来诉衷肠。
大斌王朝弊病颇多,为官、为兵、为匪,为地主,皆要从庶民身上刮出点油水。
牧童5岁时,家里尚有一头耕牛,虽然是大家族内各房共有,但好歹也算能吃饱饭的殷实农家。
等到了牧童七岁的时候,老牛就被流民抢走,杀了吃肉。
牧童九岁时,云泽湖大水,良田内涝,几近颗粒无收,吃光了最后一点存粮,为了来年耕种,开始卖田换种。….等到牧童十三岁时,全家已经变成了佃农。
十五岁时,爹娘病逝,家中数口人凑不出几个铜板瞧郎中,日日卖命种地,欠的钱却越来越多。
“红,我不想活了。”
红是牧童对红毛怪物的称呼。
牧童十五岁,却已满脸风霜,面黄肌瘦,有早衰之相。
“爹娘已死,大兄被抓了壮丁已三年未回,二兄被地主家丁活活打死,就连小妹我也没护住,被人强卖,愧对爹娘。人人欺我压我,我左思右想,何必再多受二三十年的苦?”
红毛怪物坐直了身体,它并不太能理解“寻死”这种想法。
“活着不好么?”
“太累了,亲人具已离散,死了也无人在乎。”
“可想娶妻生子?”
“赤贫之家,为何还要骗人一起遭罪?又何苦生了孩子,带到这世上一起吃苦?”
“可想吃些好吃的?”
“三餐皆是粗糠,不吃则饿,吃则腹痛,这辈子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红毛怪物心想,它若是有了同类,肯定不会这么对待。
于是红毛怪物将自己琢磨出来的东西,教给了牧童。
“你若学会了这个,不用吃饭,不怕人欺压,日后就不要做人了,做我同类吧,我肯定不欺负你。”
红毛怪物为自己即将拥有第一个同类而感觉到雀跃。
为了让牧童变成自己的同类,红毛怪物寻来山间灵果为其养生,猎来虎豹豺狼供其壮体。
一月过后,两尖山下刘家村,一红毛怪物冲进村内,屠尽地主刘坤家29口人,不分男女老幼,皆被活撕,怪物啖人血肉,溶于自身,后六腿而五臂,身高两丈,见者胆寒。
后被一道红光断首而死,尸身一月不腐,无人敢碰。
适逢云州刺史王文维巡视左近,听闻此事,执意前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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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达含着一口快乐水,差点喷了出来。
“所以你不是‘云州刺史王文维’?不对呀....”
王维文吸了一口“美丽牌香烟”,仰头吐出一个烟圈。
背后的代驾们似乎见到有客人出来了,开始揽活了,七嘴八舌的,竟然在凌晨时分,短暂的让人感觉身处闹市。
“别着急,你先听我继续说....毕竟这么长时间的事了,我得理一理。”
烟圈渐渐消散。
“至少那时,我还不是云州刺史王文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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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过了这两尖山,就是刘家村了,满共不过两百来号人,真不值得您堂堂一州刺史屈尊。”
一位30岁许的白净文人,牵马而行,深一脚浅一脚好不狼狈。
文人名叫王文维,年纪轻轻就高中榜眼,加上妻族底蕴深厚,30岁出头就外放一州刺史,可谓人生赢家。
刺史之位,可重可轻,岳父言他为人愚直,此次外放也算一番历练。
王文维有两大爱好,一是酷爱诗词文章,每每得到佳作,便废寝忘食研读,几欲痴狂。
尤其是近几年来名声鹊起,被奉为“神童”“文星转世”“达者为师”的梁州叶达,虽从未谋面,却可以说被王文维奉为神人,每有诗句流出,其必日夜捧读,抄默百遍,恨不得抱着睡觉,其夫人经常因此怄气。
而第二个爱好,则是喜欢走访奇闻异事,既是满足好奇心,也为自己的文章积累灵感,期待有一天能写出如偶像叶达一般的美丽诗句。
起初王文维对刘家村最近的传说并不抱太多希望,觉得大概率是村民的以讹传讹。
可当其看到那两丈高,浑身红毛,六腿五臂的怪物尸体时,却整个人懵了。
大斌的异士们并不隐藏踪迹,就连王文维京中同僚之中,也有几位修了法门的奇人,但王文维本人毕竟是一个纯粹的文人,见到肉山一般的诡异尸骸,还是吓得整晚睡不好。
这尸骸在这已经放了月余,虽然不腐,但毕竟不是什么好东西,为了避免产生疫病,王文维命令随行捕快和亲兵将尸身妥善处理,又因为过于巨大,不得不分尸焚烧。
当夜,火焰升起的时候,整个刘家村都能闻到异香。
后半夜时,却突然下起了暴雨,浇灭了焚尸的火焰。
一位身高八尺,被兜帽裹住的身影,敲响了王文维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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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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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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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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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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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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