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顺想念母亲和妹妹们,她先是陪着江波回桃源村,然后又出来了,赶往洛阳。
下午天快黑的时候,她买了一些好东西,然后来到了武府。
武元爽得到了消息,高兴的迎了上来。
“大妹,你回家了,早跟我说一声,我让你嫂子好好准备一下。”
他双手放在身前,看着就像是小职员迎接领导。
他之前跟江波竞争过包子店的生意,后来发现得罪不起,把店铺送给江波了。
现在因为武顺的关系,他打算搭上江波这一条线。
他先是买好了一些地,打算明年跟着种西瓜,种土豆西红柿等等。
接着他得到了武照的提点,说他可以跟着开饭店,就用江波那些种植的冬季菜。
江波那些大棚菜,完全无视季节,洛阳府的有钱人都喜欢吃,洛阳城一些酒楼也喜欢在江波开设的菜铺买菜。
不过洛阳府其他县城都没有这样的饭店。
武照的意思是可以争取一下。
武元爽于是联系了几家洛阳城的勋贵,合伙在好几个县城开饭店,由他来负责蔬菜的采购,他对外自然是说自己是随州县公的人。
如此一来,那些县城的地方势力也不敢惹他们。
还真的让他赚了不少钱。
他之所以能采购到足够多的蔬菜,自然是因为武顺的关系。
所以现在武元爽说是靠着武顺吃饭也不为过。
他对武顺也是格外的亲热。
武顺知道武元爽的一些事,不管武元爽以前多么混蛋,到底是亲哥哥,她也是希望武元爽好好做事的。
所以也没有为难武元爽,还给予了一些方便。
“不用了,大哥,你们吃吧,我吃过了。”
“那不行,都已经准备好了,二妹,三妹,姨娘也在,快走吧。”
武元爽也成熟不少。
在武士彠在世的时候,什么事都有这位精明的应国公顶着。
但武士彠过世了,就需要武元爽自己承担了,男人其实大多是这样成长起来的。
父亲离开了,他们真正长大了。
片刻后,一家人和和美美的吃了一顿。
说了一会儿话,这才散开。
武照和武清又回到了富家小姐的生活。
武照不仅仅看书练字绘画,还学习骑马射箭,完全就是一位全能的富家小姐。
武清相对来说要懒一些,她就是看看书,绣绣红。
杨氏是个没啥主见的人,但她县公二夫人母亲的身份已经传出去了,经常有一些贵妇人过来寻她一起喝茶赏花。
这时间倒也过得快。
此时武家四个女人坐成一圈,杨氏轻声哼着歌,武照看书,武清则拿着一个画本看。
“长亭外,古道边……”
“长亭外,古道边……”
杨氏对于这一首《送别》显然不怎么熟悉,她只会唱这六个字,其他的都是哼唱,模糊不清,估计她自己也不知道唱的是啥。
武顺忍不住笑了起来,“阿娘,你唱的是什么?”
杨氏白了眼自己大女儿,“我唱的是现在最流行的歌——《送别》,笑什么笑?”
武顺一愣,她今天上午才唱的歌,一下午就流行开来了吗?
“很流行吗?”
“贝多芬先生创作的,一位仙子唱的。”
武顺忍不住红了脸,“贝多芬先生,还有仙子?还有呢?”
“还有……”杨氏奇怪的看了眼自己大女儿,“还有什么,贝多芬先生是我们洛阳最好的作曲家,最好的大乐师,据说他创作的曲子意境非凡,是可以传承几千年的名曲。”
“还有他写的歌,也好的不得了。”
武顺有些失望,“我是说贝先生和仙子的关系?”
“哦,这个啊,当然是神仙眷侣。”
武顺闻言,忍不住笑了起来,她等的就是这句话。
武照听到了武顺的笑声,眼珠子一转,心中有了想法,“大姐,难道这个仙子就是你。”
武顺瞪了眼武照,“就你聪明。”
武清大惊,“大姐,真的是你唱的?”
武顺想了想,看了看四周,见没有侍女,“你们莫要说出去,其实贝先生就是老爷,我就是那位仙子。”
武清捂住嘴巴,满眼惊讶,“这怎么可能?姐夫这么有才吗?”
武顺昂起头,一脸得意,“老爷是天底下最有才华的人。”
武照撇撇嘴,却也没有多说什么。
武顺接着笑道:“阿娘我来教你唱《送别》。”
片刻后,武顺喝了一杯茶,然后开始清唱《送别》,相对于杨氏唱的《送别》,武顺唱的毫无疑问好了许多,不仅仅更加好听,也更加感人。
武照和武清原本都在做自己的事,此时都忍不住的跟着武顺唱了起来。
两人记性比杨氏更好,还学的更快。
武照一边唱,一边暗暗称赞。
这一首歌不愧是现在风靡洛阳的歌曲,果然好听,而且悲伤中带着释然,似乎能从这一首伤感的歌曲中得到一些力量。
武顺见自己母亲妹妹们都沉醉其中,更加得意,“老爷还有一首歌,比《送别》更好听,阿娘听说过吗?”
“好像叫什么明月什么的,我没记住。”
“叫《明月几时有》。”
武顺随后将这一首词念了一遍,“唱的时候我还没有发现,后来我才知道这一首词写的如此美妙,简直是我学过的最好的词。”
武照跟着默默念了起来,不禁眼睛一亮,这一首词有一股仙气,真的非常出彩。
“大姐,快教我们唱。”
武清焦急喊了出来。
武顺点点头,随后取来纸笔,先把整首词写了下来,然后开始教母亲妹妹们唱。
这一首词毫无疑问非常出色,歌曲也好听。
杨氏和武照武清都非常喜欢,虽然整首歌曲调更难,但学的更加认真。
就在她们几个人学习的时候,武元爽的妻子走了进来,也要学唱《明月几时有》。
武顺心中得意,自然不会拒绝。
于是她又多了一个学生。
外边的丫鬟也都侧着耳朵,显然大家伙都想要学这两首歌。
外边寒风呼啸,屋内歌声阵阵,刚刚开始不是很齐,后面就要顺畅许多了。
不仅仅是武府,很多地方都有人学唱这两首歌,不仅仅有女子,还有很多男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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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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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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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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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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