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越农门之娇悍嫂嫂不好惹>第144章 虫灾(3)
  蝗虫灾害比想象中的还要严重。

  清欢感慨,在那个时代,在田里抓到一个蝗虫或者是蚂蚱可以炫耀很久,这个东西很稀有。

  现在见到不想看见为止。

  即使大家吃蝗虫,这东西还是很多。

  跑得快那边收到清欢的信,已经让人抓蝗虫回来实验了。

  他第一个尝试,得得一脸紧张。

  “怎么样?有没有事情?味道如何?”

  跑得快还没有咽下去,得得就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

  王叔看不下去,也夹起一只尝尝味道,本来没有报太大的期望没想到意外的好吃。

  他不会说话,一个劲点头,王婶不相信真的有那么好吃,夹了一只尝尝。

  柳二娘原本很嫌弃,可是看见他们都吃的津津有味,自己也忍不住夹起来尝尝。

  “呀,很好吃哎!”

  她惊喜的叫了一声。

  瞬间佩服清欢了,什么好东西都知道。

  跟着她,赚了不少的钱,只是没有家人可以帮忙花,难免有些失落,自己全部买了好看的衣服和胭脂。

  镇上的饭馆茶楼全部关门了,蝗虫进入房子里,赶都赶不走。

  影响到大家用膳,干脆就不出门了。

  “我们要卖这个,真的会有人吃吗?”

  得得犹豫了,蝗虫很好吃,这些事情又不是他操心的,但还是想知道。

  跑得快摇摇头,他也不知道,东家只写了可以卖。

  清欢很少上镇上,酒馆交给了柳二娘,牛肉干交给了跑得快,自己则是收手帕。

  也不比其他的两样少钱。

  已经好几天都没有去收帕子了,应该已经绣完了。

  拿着油纸伞,换了一批新帕子款式,这些都是清欢自己设计的,市面上没有。

  所以很受小姑娘们喜欢,女娘为了一帕子都要抢夺好久。

  自己绣也不尽人意。

  流放过来的,大部分是上京或者是附近地区的,富贵繁华地段,从小又接触良好的教育,女工自然了得。

  “宋娘子,你终于来了!我们都等了好多天了,最迟的今天也绣完了。”

  说话的人是李杨的母亲,她好多年都没有拿起绣花针,清欢给了她破布练习,没想到肌肉的记忆力还在,很快就掌握了。

  清欢放下油纸伞,撩开帷帽,警惕的看向四周。

  这蝗虫实在是太恶心了,密密麻麻的也不怕人。

  清欢回答:“这几天蝗虫太多了,庄稼都没有了,很快就到山上的野草了,我也是不敢出门。”

  “就是,这个小东西还靠近人,虽然不那么多咬人,你心里也害怕啊!”

  “可不是嘛!我家小孩烤着吃,还不错。”

  “怪不得,我就小孩吵着要吃,原来是你儿子教坏了啊!混账东西,他怎么可以吃这些东西呢?肚子疼怎么办?”

  眼看战争一触即发,清欢快速阻止。

  清欢举起手,拦着两位娘子,心平气和的说:“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莫要志气。蝗虫是可以吃,油炸,碳烤,或者是炒着吃都好处,不会吃坏肚子。”

  李杨母亲怀疑的看向清欢:“你怎么会清楚?”

  清欢早就想好了说辞,告诉她:“有一天,跛脚大夫,炒菜蝗虫飞进去,没发现,吃进肚子里才后知后觉,一直担心,结果啥事都没有!”

  大家一副恍然大悟模样。

  矿场又恢复了工作,只是大家都深受蝗虫肆虐。

  原本茂盛的野草,全部都没有了。

  清欢走回去,不怕被雾水打湿裤脚了。

  新花样大家按照图纸做,具体模板没有人会,都害怕到时候做不出来。

  清欢回到家,小铃铛和绵生蹲在院子角落里烤蝗虫。

  小铃铛一脸天真无邪的笑了,她说:“姐姐,我饿了,所以烤蝗虫吃,我不是贪吃,我没有吃家里的东西。”

  看着她小心翼翼的模样,想起了自己悲催的住宿时光。

  清欢点点头,没打算怪罪,笑着回答:“刚好姐姐也饿了,我们回里面吧,外面蝗虫太多了。”

  似乎是有种粉末一样,在外面太久,身体会痒,难受,大片红肿。

  拉开木板,坐在上面,在凹槽处点燃木炭,把网架上去,放上蝗虫。

  滋滋喳喳的响声很是好听,清欢缓缓闭上眼睛感受。

  很解压。

  小铃铛咽了咽口水,在等着。

  绵生尽心尽力的负责烤,刷油,放辣椒粉,再刷油,生怕糊了。

  清欢把收回来的帕子检查一遍,绣的不错。

  可以买个好价钱了。

  小铃铛把第一个蝗虫给了清欢,一脸期待的求夸奖。

  清欢摸了摸她的小铃铛,夸道:“小铃铛真听话,知道把绵生哥哥烤的最好吃的一个给姐姐,谢谢。”

  宋鹤卿已经下工回来了,脸色不怎么好。

  矿场的蝗虫比想象的还要多,即使没有食物,他们在哪里会影响工作。

  已经十名犯人以为接触蝗虫太多,皮肤过敏,全身抽搐,口吐白沫。

  矿场味道特别大,宋鹤卿受不了这个味道。

  “明天不想去了。”

  清欢抬起头看他,一双好看的狐狸眼微微泛红,要哭不哭的模样很是让人心疼。

  没有责备,只是给了他安全感。

  清欢说:“没关系,家里有钱,不会饿死你,就是要吃很久的土豆而已。”

  宋鹤卿嘴角抽了抽,已经吃了一个星期土豆了,矿场又吃蝗虫,他不想吃,只能吃土豆。

  现在提到土豆就有些抗拒。

  “矿场伙食不好,我都饿死了一圈了,你没发现吗?”

  清欢仔细打量,好像还真的是,长得没有以前那么好看了。

  怎么可以!

  清欢无能为力:“我们没有猪肉,牛肉干你不是拿来当零嘴嘛?”

  这种时候,谁也不想去镇上。

  “两个水煮蛋还不够吗?”清欢又问。

  家里的母鸡一天就一个蛋,宋鹤卿一个人就吃了两个蛋,小铃铛和绵生都要吃,自己也不能落下,一天吃掉五个鸡蛋。

  一笔很大的花销,但清欢从来不会在吃的上面省钱。

  宋鹤卿小声嘟哝:“也不能只吃这两个鸡蛋而已,其他的都没有油水。”

  他知道清欢一定可以听见。故意说出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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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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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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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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