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欢感慨,在那个时代,在田里抓到一个蝗虫或者是蚂蚱可以炫耀很久,这个东西很稀有。
现在见到不想看见为止。
即使大家吃蝗虫,这东西还是很多。
跑得快那边收到清欢的信,已经让人抓蝗虫回来实验了。
他第一个尝试,得得一脸紧张。
“怎么样?有没有事情?味道如何?”
跑得快还没有咽下去,得得就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
王叔看不下去,也夹起一只尝尝味道,本来没有报太大的期望没想到意外的好吃。
他不会说话,一个劲点头,王婶不相信真的有那么好吃,夹了一只尝尝。
柳二娘原本很嫌弃,可是看见他们都吃的津津有味,自己也忍不住夹起来尝尝。
“呀,很好吃哎!”
她惊喜的叫了一声。
瞬间佩服清欢了,什么好东西都知道。
跟着她,赚了不少的钱,只是没有家人可以帮忙花,难免有些失落,自己全部买了好看的衣服和胭脂。
镇上的饭馆茶楼全部关门了,蝗虫进入房子里,赶都赶不走。
影响到大家用膳,干脆就不出门了。
“我们要卖这个,真的会有人吃吗?”
得得犹豫了,蝗虫很好吃,这些事情又不是他操心的,但还是想知道。
跑得快摇摇头,他也不知道,东家只写了可以卖。
清欢很少上镇上,酒馆交给了柳二娘,牛肉干交给了跑得快,自己则是收手帕。
也不比其他的两样少钱。
已经好几天都没有去收帕子了,应该已经绣完了。
拿着油纸伞,换了一批新帕子款式,这些都是清欢自己设计的,市面上没有。
所以很受小姑娘们喜欢,女娘为了一帕子都要抢夺好久。
自己绣也不尽人意。
流放过来的,大部分是上京或者是附近地区的,富贵繁华地段,从小又接触良好的教育,女工自然了得。
“宋娘子,你终于来了!我们都等了好多天了,最迟的今天也绣完了。”
说话的人是李杨的母亲,她好多年都没有拿起绣花针,清欢给了她破布练习,没想到肌肉的记忆力还在,很快就掌握了。
清欢放下油纸伞,撩开帷帽,警惕的看向四周。
这蝗虫实在是太恶心了,密密麻麻的也不怕人。
清欢回答:“这几天蝗虫太多了,庄稼都没有了,很快就到山上的野草了,我也是不敢出门。”
“就是,这个小东西还靠近人,虽然不那么多咬人,你心里也害怕啊!”
“可不是嘛!我家小孩烤着吃,还不错。”
“怪不得,我就小孩吵着要吃,原来是你儿子教坏了啊!混账东西,他怎么可以吃这些东西呢?肚子疼怎么办?”
眼看战争一触即发,清欢快速阻止。
清欢举起手,拦着两位娘子,心平气和的说:“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莫要志气。蝗虫是可以吃,油炸,碳烤,或者是炒着吃都好处,不会吃坏肚子。”
李杨母亲怀疑的看向清欢:“你怎么会清楚?”
清欢早就想好了说辞,告诉她:“有一天,跛脚大夫,炒菜蝗虫飞进去,没发现,吃进肚子里才后知后觉,一直担心,结果啥事都没有!”
大家一副恍然大悟模样。
矿场又恢复了工作,只是大家都深受蝗虫肆虐。
原本茂盛的野草,全部都没有了。
清欢走回去,不怕被雾水打湿裤脚了。
新花样大家按照图纸做,具体模板没有人会,都害怕到时候做不出来。
清欢回到家,小铃铛和绵生蹲在院子角落里烤蝗虫。
小铃铛一脸天真无邪的笑了,她说:“姐姐,我饿了,所以烤蝗虫吃,我不是贪吃,我没有吃家里的东西。”
看着她小心翼翼的模样,想起了自己悲催的住宿时光。
清欢点点头,没打算怪罪,笑着回答:“刚好姐姐也饿了,我们回里面吧,外面蝗虫太多了。”
似乎是有种粉末一样,在外面太久,身体会痒,难受,大片红肿。
拉开木板,坐在上面,在凹槽处点燃木炭,把网架上去,放上蝗虫。
滋滋喳喳的响声很是好听,清欢缓缓闭上眼睛感受。
很解压。
小铃铛咽了咽口水,在等着。
绵生尽心尽力的负责烤,刷油,放辣椒粉,再刷油,生怕糊了。
清欢把收回来的帕子检查一遍,绣的不错。
可以买个好价钱了。
小铃铛把第一个蝗虫给了清欢,一脸期待的求夸奖。
清欢摸了摸她的小铃铛,夸道:“小铃铛真听话,知道把绵生哥哥烤的最好吃的一个给姐姐,谢谢。”
宋鹤卿已经下工回来了,脸色不怎么好。
矿场的蝗虫比想象的还要多,即使没有食物,他们在哪里会影响工作。
已经十名犯人以为接触蝗虫太多,皮肤过敏,全身抽搐,口吐白沫。
矿场味道特别大,宋鹤卿受不了这个味道。
“明天不想去了。”
清欢抬起头看他,一双好看的狐狸眼微微泛红,要哭不哭的模样很是让人心疼。
没有责备,只是给了他安全感。
清欢说:“没关系,家里有钱,不会饿死你,就是要吃很久的土豆而已。”
宋鹤卿嘴角抽了抽,已经吃了一个星期土豆了,矿场又吃蝗虫,他不想吃,只能吃土豆。
现在提到土豆就有些抗拒。
“矿场伙食不好,我都饿死了一圈了,你没发现吗?”
清欢仔细打量,好像还真的是,长得没有以前那么好看了。
怎么可以!
清欢无能为力:“我们没有猪肉,牛肉干你不是拿来当零嘴嘛?”
这种时候,谁也不想去镇上。
“两个水煮蛋还不够吗?”清欢又问。
家里的母鸡一天就一个蛋,宋鹤卿一个人就吃了两个蛋,小铃铛和绵生都要吃,自己也不能落下,一天吃掉五个鸡蛋。
一笔很大的花销,但清欢从来不会在吃的上面省钱。
宋鹤卿小声嘟哝:“也不能只吃这两个鸡蛋而已,其他的都没有油水。”
他知道清欢一定可以听见。故意说出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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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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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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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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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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