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有啥好东西都会第一时间送过来,第一个想到清欢。
清欢也给她回礼,一路上香味四溢,有人直接端着碗饭坐在门口看着。
周秀站在门口,啃着一个大鸡腿,挑衅的看着清欢,故意嚼的特别大声。
清欢:“活的就像没吃过肉似的,狗都没你吃的大声,晦气玩意儿!”
“姓宋的,你该不会是嫉妒我吧?毕竟建一个房子都花光你们家的积蓄了,应该很久没有吃得起肉了吧?”周秀阴阳怪气的说,脸上还带着伤,看上去有些滑稽。
生怕清欢听不见似的,故意放慢速度,一字一句要的真切,“哎呀,要是你学了狗叫,或许我可以赏你块骨头吃吃!”
随即包发如雷的笑声。
清欢抿了抿唇,由衷微笑:“也真的是难为你了,卖笑那么辛苦,才能吃到一块儿鸡腿,真是可怜呀!”
又假装苦恼的看了一口气,“害,可怜又可悲呀!”
脚下的步子不停,料定周秀不敢偷袭。
片刻的沉默,淡声开口:“姓宋的,我可不是怕你,我告诉你,你家那位呀,跟我在山上幽会呢!也不怎么样嘛!”
山上的情况清欢不知道,但是宋鹤卿跑回来时紧张的手抖,应该是没干什么。
提着篮子送给周氏肉,她受宠若惊,尝了一下味道不错。
“这个是啥啊?味道不错。”
清欢解释:“这个是竹笋,就是竹子还没有长大时候,这个时候最嫩了,山上都是,你不要告诉其他人。”
周氏笑着点了点头,又尝了另一道菜。
“这个也很好吃,糯糯的很好吃,叫什么?”
别人夸自己的厨艺好,清欢早已经乐开了花,笑着说:“这个叫土豆,卖给我的那个老板说是从其他地方引过来的,就试着种了一下,没想到大丰收!”
清欢瞧了一眼四下无人,压低声音说:“改日我带些过来给你。”
周氏感动,真不明白村子里那些人酸啥,这么好的一个女娘,竟被他们说的那般不堪。
即心疼又难过。
“宋娘子,你都送了七娘一套裙子了,我还怎么能收呢?要不我给你些钱吧,你也不吃亏。”
清欢轻轻的摇头:“你不也是把好东西给我吗?”
那块腊肉,自己家都不舍得吃,还拿给清欢,生怕饿死了自己的恩人。
她重情重义,见不得了救命恩人受半点委屈,好几次差点和说清欢坏话的王氏打起来。
清欢看了一眼天色,说道:“好了,天快黑了,我要早些回去了,不然要瞧不见路了。”
还是这么快天黑,自从来了这里,全然不知时间,因为村子里的人只吃两餐,早餐和晚餐,也不好判断时间。
中午一直忙活,饿了就喝水充饥,或者是家里人送来吃的,不然他们是不会回家吃饭。
矿场那边好多了,吃三餐。
从矿场回来的人,养成了吃三餐的习惯,家里人会顺着,赚的多的人不能饿着。
宋鹤卿等清欢的时间也在偷偷的做俯卧撑。
“吱呀——”开门声。
宋鹤卿心虚的坐会火堆旁。
“你怎么出那么多汗?”清欢放下菜篮子,发出了疑问。
现在天气还是挺冷的。
出汗有些不至于吧?除非做了运动。
偷偷的锻炼也是好事,超负荷就怕他承受不了,真是可爱的男孩子。
清欢:“吃饭吧。”
宋鹤卿擦汗,心虚的吃菜,今日的饭菜,明明不是大鱼大肉,口感却是好上一千倍一万倍。
“明日就该食谱,镇上的店铺都纷纷效仿,价格比我们便宜,我们不占任何优势,还是换了,可我现在还没有想好。”
宋鹤卿用公筷夹了一片腊肉,放进她碗里,出声安慰,“慢慢来,大不了我回去搬石头养你。”
这句话怎么听的那么耳熟?
好像是,大不了我回去搬砖养你啊!
“嗯,你别把命搭进去就好了。”清欢说的风轻云淡,“我会给你选一块风水宝地。”
宋鹤卿:……听我说谢谢你!
这顿饭吃下来,宋鹤卿情绪不怎么好,愣是吃了很多。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傻子才用绝食的方法,老子要把他吃穷!
清欢心里暖洋洋的,没想到他这么捧场,一定要赚大钱,给他娶个贤良淑德的大家闺秀。
次日凌晨,两人早早出发,挖了不少的笋回来,周氏也带着儿子上山,见面打了招呼。
不出一日,村子里的其他人就会发现这东西可以吃,到时候就轮不到自己了。
上京以南,东南部分,流传的一道美食,竹笋炒腊肉,但其他地区都没有食用过。
有人试图把这道美食引入上京,但运输的过程中竹笋没有那么新鲜了,口感不佳,所以卖的不好,久而久之就没了这道菜。
“宋娘子,为啥我就是没挖到?只有这么少的几棵。”周氏有些不好意思的请教。
清欢也不藏着掖着,告诉她竹笋在泥土下面,一般都会在竹子一米左右距离冒出头。
挖了三箩筐,宋鹤卿已经累的气喘吁吁了。
差不多就先这样吧。
周氏也挖了不少,为了掩人耳目,带来破布来盖着。
下地的人会经过宋家下面的路,也有走山间去地里。
“你们挖啥子呢?”
清欢一愣,自己都起那么早了,还能碰见人。
清欢解释:“家里揭不开锅了,来挖挖有啥野菜可以吃。”
那人深信不疑,清欢出门从来不会穿华丽的衣服,关上大门大家也不知道里面的情况。
因为没有钱所以见了木楼,周围三个村子的人都知道。
哭穷也不会被人怀疑。
“这样啊,田间到处都是野菜,你们……害!等一下我碰见了摘放你们门口吧!”
这位热情的大叔,也是村子里不起眼的人。
没想到他会这么的大方,清欢连连拒绝,但是已经下山去地里了。
宋鹤卿嗤笑出声,他的声音是真的很好听,“你呀你,我们快点回去吧。”
赶牛车的人就住在周氏家隔壁,昨夜已经约好车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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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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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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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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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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