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欢漱口完拉着小铃铛回到房间里,全然不顾她的反抗。
躺在床上,小铃铛好奇,小声的问:“姐姐,为什么我不可以和生哥哥一起睡呢?”
清欢很生气,回头看见她楚楚可怜的模样,瞬间就没有了气,语重心长的开口:“小铃铛,男女授受不亲,你们还没有结婚,所以不可以睡在一起。”
小铃铛歪着头,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可是,我会给他当媳妇啊,一直都是睡在一起啊,为什么现在不可以了?”
清欢摸了摸她的头发,洗脑这种事情,真的做不来,也不好吓唬小孩子。
清欢嘟着嘴,“你不想和姐姐一起睡是不是?你嫌弃我了?太让人伤心了吧。”
假装难过的掉眼泪,果然对于小孩子来说,眼泪是最好的必杀技。
小铃铛慌慌张张伸出手帮忙擦去眼泪,奶声奶气的安慰:“不是这样的姐姐,生哥哥给我讲故事,所以我才要跟他睡的。”
心里闪过一丝的慌乱,欺骗一个这么可爱的小孩子还是有些罪孽感。
人们都说这个年纪的小孩儿最好玩,果不其然。
她和你分享的所有的趣事,滴滴不休好像所有话都说不完。
“姐姐,哥哥也给你讲故事吗?”
清欢摇了摇头,除了外婆以外,从来没有人讲过故事了。
抬起头,泪水模糊,不合适宜的想起了外婆。
“姐姐,就是哥哥晚上抢你被子,所以你才不愿意和他一起睡的?”
小铃铛自顾自的思考了一会儿,好奇的问出口。
房间里光线昏暗,透过微弱的光,准确无误的看到了小铃铛脸上的皱眉的神情。
好是在生气,又好像是在难过。
清欢张了张嘴,特别像逗一逗她,假装难过的说:“是啊,他老是抢我被子,还磨牙放屁,我实在是受不了了。”
绵生初来驾到的那几日,和宋鹤卿不熟,也有些腼腆害羞,拉着小铃铛一起睡,可该来的还是要来。
他紧张的咽了咽口水,第一日时,误以为宋鹤卿是女娘,他生的比花魁还要美上十分。
听到小铃铛喊哥哥时,还以为是称呼自己。
偷瞄了好几下,脸红的不知所措。
“哥哥,夜深了,睡了吧。”
心里愧疚,好在当时没有把姐姐两个字念出来,不然都不好意思待在这里了。
绵生站起来,“我去给哥哥打洗脚水。”
说完屁颠屁颠的跑出去了,抱着木盆回来,放在宋鹤卿的旁边,还贴心的试了试水温。
他说:“温度刚刚好,我拿的是洗脸盆,不是洗脚盆,哥哥可以洗脸了。”
有那么一刹那,宋鹤卿觉得自己还身处国公府,那个由四个丫环两个书童八个护卫照顾的宋小公子。
过往云烟不过是一场梦,梦醒了就给接受现实了。
宋鹤卿眼神中含着一抹一闪而过的忧伤,“我自己来吧,你去睡觉。”
伤感时候,就想一个人静一静。
暖乎乎的被窝真的可以让人有很好的睡眠,迷迷糊糊翻个身就睡过去了。
夜色过半,冬意正浓,火光陪伴了他半夜。
“吱呀——”开门声。
墨色长发披散在后背,随着身体晃动,几缕发丝披在胸、前。
少女裹着毛毯,眼神迷离,给人一种懒洋洋的感觉。
她不喜欢自己活的憋屈,很早之前就装不下去了,察觉到了什么,警惕的睁开眼,周身好似升起一团红色气体。
这明晃晃的杀意让青年回神。
白日的青年与忧伤的身影重叠,杀意很快就消失了,好似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怎么还不睡?有心事?”
宋鹤卿手里的木棍翻弄着红碳,白灰色的碳灰填满了黑漆漆的草木灰。
这火一直没有灭过,那就是说,他一晚上都没有睡。
青年状态有些不正常,面色略微苍白,双眼呆滞,笑容僵硬,回话也心不在焉。
难道坐太久了,屁股麻了?
“喂,你没事吧?”
清欢小心翼翼的戳了戳他的手臂,眼神试探的看向他的侧脸,火光很弱,敏锐的她瞧见了他红扑扑的脸蛋。
青年不轻不重的嗯了一声。
随着火星变弱,木炭表面一场形成了碳灰,牢牢的贴在上面。火光毫不迟疑地暗了,一起晦涩下去的还有青年强撑不下去的笑脸。
他眼睛带着一抹艳丽的红,全然没有了平日里的生气,此刻就像是没有感情的冰雕,轻轻一推,就会掉碎。
好在还知道怎么样翻动木炭。
清欢面露异样绯红,推开门出去,人有三急。
回来时,宋鹤卿还坐着火堆旁边,见她回来,就站起身子,推开房门回去了。
他是在……等自己吗?
夜里的温度很低,冷不丁的打了一个寒碜,身上的毛毯裹紧几分。
推开另一扇门,看了一眼布局,才反应过来,这根本不是自己的房间,臭男人走错了。
刚转手,手中的蜡烛被一股不寻常的风熄灭了。
本能的想给眼前的黑夜来个扫堂腿,宋鹤卿一整晚都没有喝水,沙哑的声音响起,“是我。”
刚刚的站在原地,从怀里掏出火折子,重新点燃了蜡烛,这才看清他回来的东西,是熟睡的小铃铛。
“嗯?”清欢一脸茫然,目光跟随他把小铃铛放在床上,然后……转身出去,半个身子跨出去了,突然回头说了一句话。
他说:“还不回去睡觉吗?我可抱不动你,只能委屈你自己走回去了。”
要是手里有枪,清欢会毫不犹豫的杀了对方,即使后面后悔,但解气了啊!
庆幸自己手里没有抢,不然这个人不是站着,而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拿着蜡烛的手有些凉了,快步走回房间,重新关上了门。
既然不愿意睡,那就自己继续坐着好了。
“咳咳咳——”
门外传来一阵低咳,好像是在刻意压低声音。
清欢抿了抿唇,还是打开了门。
她努了努嘴,维持那点早就破碎的人设,“别误会,我是怕你感冒,让我们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青年一笑,清欢确定这个世界都亮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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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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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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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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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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