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我是不是不好?”
清欢安慰:“不是的,小铃铛特别好。”
跑得快出去打听,回来:“小男孩当天从东门离开了,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听到这个消息,小铃铛更加难过了。
“哇啊——”
清欢不悦的皱眉,跑得快看穿一切,跑过去抱起小铃铛安慰,跑腿时什么没有干过?
哄小孩子是接的最多的一类,哄一个三文钱。代价也大。
“乖啊,我们不难过,生哥哥可能只是出去办事,很快就会回来的,不是生你的气,不要难过了好不好?”
小铃铛一抽一吸的说:“都怪我觉得姐姐香喷喷的,呜呜呜呜——那日她身上有牛肉干的味道,我就一直跟着,忘记了生哥哥,他一定是生气不要我了。”
“没有没有,有人看见他跟着你出去了,应该是想看看你过得好不好。”
宋鹤卿与清欢对视一眼。
好心干了坏事。
一直等到了下午,小铃铛才失落的低下头,清欢强烈要求她跟自己回去,明天再过来看看。
跑得快说:“你们不是要雇佣我吗?这话还算不算数?”
清欢点了点头,“自然,我们明日还过来,到时候在德信茶楼碰面。”
跑得快同意,他也想给自己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有些不是工资太低,就是工作太忙,全部都不喜欢。
准备先了解一下情况,到时候再定夺。
小铃铛趴在清欢怀里,一抽一吸,眼睛都哭肿了。
赔了她一整天,清欢都没有去逛街,也没有生气,或许是同情心泛滥,也或许是责任心作祟,她无法再把小铃铛留着破烂的地方。
要是那个男孩回来,大不了雇佣他干活。
宋鹤卿买了一匹粉红色的布料,可以给小铃铛做几身衣服。
“这是咋了?哭的那么伤心?”
“就是,到现在还没有缓过来,发生啥事了?”
面对八卦的妇人,清欢没有回答,只是轻轻的哄着小铃铛。
宋鹤卿:“没事,受了些惊吓。”
他温润的嗓音就像沐浴了天地精华一般,深入人心,带着魅惑的磁性。
妇人羞红了脸颊,不敢再看他。心里早已经乐开了花。
宋鹤卿不悦的皱起眉头,挪了挪位置靠近清欢,这些人最年轻也30岁,被这样一群人盯着还是很害怕的。
手指轻轻的拉了拉清欢的衣袖。
这些妇人简直不知廉耻,在大庭广众之下,轻薄男子。
而被轻薄的这位,脸色越发难看,周身散发出来的气息很冷,好看的眉眼一直没有舒缓开来,清欢知道他快忍不下去了。
她回去:“不知廉耻,对着其他男子如此饥渴,你们的丈夫知道吗?子女知道吗?我不介意散播一下的。”
妇人们瞧两人靠的近,自觉理亏。羞愧难当。
车夫回头瞧着她们,静静盯着她那一截洁白如玉的手腕,修长的脖颈。
他呼吸急促,下意识咽了咽口水,他还是第一次见如此俊的娘子。
皮肤白皙,声音悦耳,五官端正,衣着打扮漂亮。
宋鹤卿五官清秀,就像是邻家的弟弟,毫无杀伤力,学着清欢的眼神,瞪了车夫一眼。
车夫感觉到汗毛竖起,下意识咽了咽口水,尴尬对着宋鹤卿点了点头。
要不是带着小铃铛,他肯定要求下车自己走回去。
到了路口,三人下了车,这里距离松山村还有些距离,宋鹤卿接过熟睡的小铃铛,清故意走慢甩了甩酸痛的手臂。
小铃铛下巴靠在宋鹤卿的肩膀上,柔软的头发轻轻的扫在他的脖子,太过于软,并没有察觉到不适应。
睡得不安稳,梦中还不停的抽泣,嘴巴粉嘟嘟的特别可爱。
大榕树下又围了一群女人。
“欸,你不是说他们是叔嫂吗?”
黑子娘赶忙撇清关系,“我可没说,是王氏告诉我的。”
“你看看他们两人多般配啊。”
黑子娘努了努嘴,她的女儿时不时偷瞄,可惜宋鹤卿太穷了,自己没看上。
宋鹤卿目不斜视,故意走慢了一些。
清欢跟上他的步伐,疑惑的看了一眼,又看了看那群妇人,顿时心里暖洋洋。
……
日夜交替,新的一天到来了。
小铃铛穿着淡黄色的长裙,村子里的小孩很少穿裙子的,都是麻布上衣和深色裤子。
她红着脸,一副难为情的玩弄手指,小声的道歉:“哥哥姐姐对不起,昨天给你们添麻烦了,我下次不敢了,不要把我送走。”
说着说着,硕大的泪珠掉在地上,委屈巴巴的不敢看清欢眼睛。
清欢强忍着揉太阳穴的冲动,心疼的说:“不会把你送走的,不过你要告诉我和生哥哥的事情,好不好?”
小铃铛惊喜的抬头,“知道吗?”
泪水模糊了视线,一汪清泉干净清澈,正在一点点的往外冒。
“当然了。”
小铃铛擦干眼泪,她说:“我会乖乖听话的,以后就吃一点点。”
清欢假装嗔怒道:“不可以,你要吃的饱饱的,这样才有力气帮我喂鱼。”
被拒绝时,小铃铛眼泪又准备落下来,好在后面的话,成功的让眼泪收了回去。
小铃铛拍了拍胸脯表示,“我一定可以的!”
她是个坚强的孩子,无父无母生活一段时间,后来就遇到了生哥哥,两人相依为命。
起初是去乞讨,后来被其他乞讨孩子驱赶,两个人只能换了一个地方,后来食物越来越少,经常要挨饿。
出了镇上又不知道住哪里,所以白天出去挖吃的,或者偷摸去别人村子的山上采摘野果。
她口中的生哥哥也不过八岁,比她大三岁而已。
上次吃牛肉干之后,突然就爆发了山匪,被人群冲散,就遇到了满身牛肉味的姐姐。
跟着她回了家,有了住的地方,每天的饭菜都香喷喷。
宋鹤卿蹲下来,“小铃铛,哥哥姐姐是真的喜欢你,下次不要一个人跑掉了好不好?”
“对不起哥哥,我再也不这样了。”他乖乖的承认错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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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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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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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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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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