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薄总他嗜妻如命>第599章 对不起,我的少年
  不多时,遥遥传来敲钟的声音,新年开始六十秒倒计时。

  两人缩在狭小的车厢空间里,都精疲力竭,但却不影响两人静静抱在一起,等着最后一道钟声敲响。

  庆祝新年的欢呼声像海浪,从遥远的地方波涌而来,灌进他们的耳朵里。

  “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

  两人的祝福声同时响起,彼此相视一笑。

  “伸手。”宋晨忽然说。

  故迟抬眼看他,“干什么?”

  宋晨解下自己手腕上的手链,“送你个东西。”

  很简单的红绳,上面穿了个红黑色的木头珠子,大小适中,周围镂刻一圈金字佛。

  看着应该有些年头了,红绳已经褪色,木珠大概是被人经常把玩,油亮亮的,很有光泽。

  故迟拿起来打量,感觉有点眼熟,摸了摸质感,“小叶紫檀,是寺庙里什么大师开过光的吧?”

  宋晨扬起唇角笑,点头说,“大概吧。”

  故迟开心的不行,嘿嘿笑问:“这不会是你什么重要的长辈留给你的传家宝吧?送我是什么意思?”

  宋晨笑而不语,又从他手里把东西拿过来,系到他手腕上,看了看说:“定情信物。”

  顿了片刻,又低低说句什么。

  故迟盯着手腕上的东西,没有听清楚,等他问他的时候,他又没说话,只抓着他的手腕,低头印下一个吻。

  这个吻,犹如同朝圣者一般虔诚。

  许多年前,他第一次来故家,跟在管家李叔后面,微微低着头,目光盯着李叔的脚后跟,一路穿行到主楼门前。

  那是刚入春的时节,乍暖还寒,那天的太阳很和煦,让人很舒服。

  主楼前西面的草坪上一片熙攘喧闹,他跟着李叔停住脚步,转头望过去。

  不远处,唇红齿白的少年,被一群人高马大的保镖围在中间,太阳光照在他身上,熠熠生辉。

  那是少年故迟,十七八岁的样子,就那样突兀地闯进他的视野,刺得他禁不住眯起了眼。

  “那是谁?”他突然忘却了谨言慎行,开口问李叔。

  李叔转头看他一眼,告诉他,那是故家的小少爷,老爷子盼了多年的小孙子,在故家,可是最最金贵的。

  跟他这种被资助长大的孤儿,云泥之别。

  少年脾气不好,一边跟着保镖练近身搏击,一边骂骂咧咧,“……没吃饭呐!用劲儿啊!长这么大的个子干什么吃的!再敷衍我信不信我揍得你满地找牙!”

  陪练的保镖一个个满心无奈,故家独苗苗,老爷子的心头宝,平常磕破点儿油皮,一家人女人都要捂着心口哭天抢地。

  偏偏独苗苗上赶着找打,真是叫人左右为难。

  李叔驻足看了一会儿,笑着摇摇头,跟他说,“走吧。”

  宋晨又看了好一会儿,直到李叔的走出十多米远,他才收回视线,重新低下头,赶紧跟上李叔,和他一起进屋。

  他是故家资助的众多孤儿中的一个,也是最优秀的一个,经过层层选拔,最终,他站到了故老爷子的面前。

  故老爷子审视他许久。

  他就站在那里,不卑不亢任他打量。

  “你很不错。”那时候,故老爷子点点头,只说了这几个字,就让他出去了。

  李叔留在里面说话。

  他站在门口,站的笔直笔直的,安安静静地等待。

  楼下呼喝喧闹不绝于耳,少年叫嚷的多了,声音带上几丝沙哑。

  他的心像是被羽毛轻轻拂过,哪里都痒痒的,想抓却又找不到源头。

  听着听着,他到底没忍住,轻手轻脚走到尽头的窗户边往下望。

  正巧楼下草坪里的少年一声大喝,给保镖来了一个过肩摔。

  一片喝彩声中,少年站在中央,扬起下巴,额头细碎的汗珠反射着太阳光,晶莹璀璨,乌黑茂密的头发在风里轻扬。

  得意又骄矜。

  宋晨看着,心脏忽然猛地跳动两下。

  没过多久,李叔从故老爷子的书房出来,带着他下楼,出门迈下台阶。

  少年从对面走来,扬手招呼,“李叔。”

  他嘴角带着几许乌青,咧嘴露出口白牙,笑容如同三月春阳一般灿烂。

  李叔停住脚,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亲昵,“不错,进步很大。”

  少年得了夸奖,笑容更灿烂,结果牵动伤处,一时又龇牙咧嘴。

  宋晨看着,从小到大几乎不怎么笑的他,却忽然弯了弯唇角。

  李叔也笑了,对少年说:“赶紧去叫李嫂煮两个鸡蛋给你揉揉,别叫人看见。”

  “知道了。”

  少年甩甩胳膊,笑着一个箭步迈上台阶,与站在李叔身后的宋晨擦肩而过。

  有东西在眼前一闪而逝,落进旁边的草丛中。

  宋晨走过去弯腰捡起,是一个穿着木头珠子的红绳手链。

  他回头,想要叫住少年,可张了张嘴,却鬼使神差没有发出声音。

  少年身影一闪,消失在屋里,李叔回头喊他,“小宋?”

  他收回视线,将红绳紧紧攥进手心,低下头,抬脚跟着李叔继续往前走。

  一晃许多年。

  没想到,曾经那么阳光恣意的少年,终究是被他给祸害了,要违背所有对他抱着殷切希望的人。

  所以,对不起啊!

  看着眼前故迟那精致漂亮又快活洒脱的眉眼轮廓,宋晨深深歉疚,无数不舍,却只能说“对不起”三个字。

  他,真的不该祸害他的。

  ……

  清晨六点左右,天依旧黑咕隆咚的,一点儿亮光都没有。

  宋晨一夜没睡。

  时间一到,他便背着一只老旧的军绿色背包,从副楼出来,穿过花园里的层层浓雾,走到主楼门前。

  不一会儿,门从里面打开,露出李叔那张苍老的脸。

  “进来吧。”他丢下一句,径直转身。

  宋晨顿了一下,抬脚跨进门,跟着他上了二楼。

  主楼里的大多数人还沉在梦乡里,屋里静悄悄的。

  李叔把他引到老爷子的书房门口,抬手轻轻敲两下门。

  静了两秒,里面响起老爷子的声音,“进来。”

  冰冷威严,没有一丝温度。

  得到允许,李叔打开门,让宋晨进去,自己留在了外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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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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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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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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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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