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坟岗上一片灯光闪烁,几束火把和大号的手电筒聚齐了所有的光亮,照射在明台的身上和脸上。
军犬狂吠,皮靴声,尖厉的吼叫声包围了整个乱坟岗。
明台才不管逐渐靠上来的敌人,他只想抓紧时间挖个坑,然后把战友的尸体放进去,他不想于曼丽和郭骑云时候个这些不知名的乱七八糟的什么人葬在一起,他甚至很精心的为自己地战友选择了一个有松柏的而且向阳的地方。
明台手里的铁锹不断挥舞,地上逐渐被挖出一个方形的葬坑。
“原来真的是你,明台!你居然是今天沪上行动组的组长。”汪曼春的脸上露出几乎不可置信而又得意的目光,“你这只毒蝎!害虫!人渣!终于被我逮住了!今天你终于原形毕露了!可惜啊,你这个狡猾的蝎子最终还是掉进了我的陷阱。”
“汪曼春!你摆了这么大一个场子来欢迎我,我不来,你岂不是会很失望。”明台眼角嚣张,气盖云天地把手中铁锹往黄土堆上一插。
明台继续继续说道:“我今天来,就没打算活着回去。”说着,当众解开上衣衣扣,露出捆在身上的炸弹,特务们一声惊呼,齐齐往后退去。
明台见状脱下外套,俯身将“于曼丽”包裹起来,把她平放在一个小坑里,继续铲土覆盖于曼丽的尸体,黄土纷纷散落在半空中,又纷纷落下。
“明台,放弃吧。”一个熟悉的声音穿过明台的耳膜。明台浑身打了一个冷颤,这是他最不愿意听到的声音,也是他最不愿意承认和看到的敌对场面。
王天风站在汪曼春身边,看上去很颓废和压抑,不再是威严训道的模样,他缓缓说道:“抵抗已经没有意义了,投降吧。”
明台看着自己的老师,这个今天大名鼎鼎的“毒蜂”外号“疯子”的王牌特工居然劝自己投降。
明台愤怒,迷乱,他看不清这团浓重的雾霭,明台大笑起来,笑声凄厉、刻薄、尖锐。
“原来真的是你.你!是你!原来真是你!你竟然害我!为什么不直接动手杀了我?为什么?为什么要叛国?”
明台身体内一股气血膨胀,“没人支援,没人掩护,没人摆渡,你他妈的王八蛋,你怎么忘了告诉我有人出卖!而这个出卖我们的人,就是你自己!杂种!”
明台抬手抽出腰间的手枪就打,王天风眼疾手快先开一枪,明台的枪被打落地,手腕处鲜血直喷,76号特务一拥而上,举枪将明台团团围住。
“为什么!”明台仰天一声撕心裂肺的嘶吼,他的手中握着炸弹的起爆器,这一下汪曼春和特务们又被吓得往后退了一步。
“你为什么要投敌叛国,我一直都这么相信你,你怎么可以出卖我!你这叛徒!”明台怒吼,声音已经沙哑:“我他妈的真该死!我为什么杀不了你!我应该一枪就毙了你!”
“因为我是你的老师,你赢不了我。”王天风的声音无力但是却好像一把刀扎在了明台的心上。
“我没有你这样的老师,我的老师不会出卖自己的灵魂,他更不会是个卖国贼!我的老师是王天风,他是一个铮铮铁骨的汉子,我的老师是王天风,他是让日本鬼子闻风丧胆的‘毒蜂’,是军统王牌特工‘疯子’,是杀鬼子杀汉奸的英雄!大英雄!”
明台的眼泪顺着脸颊滚落,汪曼春看不起背叛者,眼见王天风被明台怒骂,汪曼春的眼睛别有意味的看了一眼王天风。
“英雄?军统?党国?哼,军统和国民党高层勾结金陵汪精卫政府走私谋利,这早已经不是秘密,党国早已经烂透了!无论是山城还是金陵那个人还在真的践行三民主义,我们呢?我们在前线卖命,最终得到了什么?你是我正式送给76号的第一份有分量的大礼。我并不想叛国,是戴老板逼我的!他眼里根本就没有兄弟,只有一群狗!
他们上层走私谋利,一样勾结新政府。我们呢?为他们卖命。我的把兄弟宁海雨,因为失了一批货,被枪决了!你知道吗?戴老板以分权为重心,把我们当成蝼蚁,他想怎么踩就怎么踩!一旦违背了他的命令,马上就会变成他的眼中钉、肉中刺。予以清除!我继续呆在军统会有什么下场你不清楚吗?很快你就会是下一个,别再坚持了,放弃吧明台,早点放手,你跟着我干,跟着新政府,一定大有前途。”
明台的身体微微晃动,他不敢相信刚刚的话是从王天风的嘴里说出来的。
“军统的上层早就烂透了,可是我们一直坚持,因为我们有救国救民的责任,我们有必胜的信念,这都是你曾经教我们的,我真是瞎了眼了!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教我做人的人竟然是‘鬼’!”明台吼叫起来,“老师,你为什么要放弃!你对得起你的学生吗?看看,看看这里,这里躺着的也是你的学生,他们是为国而死的,可是害死他们的却是自己的老师!”
老师,你还记得她吗?她是你的呢学生,于曼丽,你比我清楚,她小时候被自己的义父卖去勾栏,半路逃走,又遭到了山匪,她拼着命滚下山崖逃离,活过来后拖着伤腿要饭过活,她是个叫花子,她就是社会上最底层的人,她就是人们口中的弱女子,今天她为国家利益马革裹尸!壮烈殉国!你在她面前跟我谈分权、谋利,跟我说放弃,叛国!你这个连女叫花子都不如的东西!”
“明台,在我的眼里,你是我最看重的学生,你比他们都值得活下去,来吧,我一定会帮你实现你的价值,就好像当初一样,来吧,跟我走。”
王天风说着对明台伸出了手,明台傻傻的看着王天风,半晌,身形缓缓朝着王天风走了过去。
“老师,这条路走不通的,跟我走吧.”
说着,明台按下了起爆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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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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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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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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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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