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客船的甲板上只有一位胖乎乎的乘客。
乘客很怪,细雨之下,他的手里明明拿着一把伞去不撑开,细雨在他的灰色毛呢风衣上和灰色礼帽上留下一颗颗晶莹的露珠,乘客的眼睛盯着不远处的码头,见船身打横准备靠岸,乘客早早拿起了身边的大皮箱,客船的舢板刚刚搭好,乘客就一个箭步跳下了船。
这个灵活的胖子虽然面如平湖,但行色匆匆,他就是中统高占龙手下第一刺客――杜马。
这次沪上之行杜马身上肩负着重要的任务,按照中统高占龙的安排,他要想办法破坏军统的行动,并要想办法除掉廉署司司长郭汝缜。
杜马的皮箱里是高占龙给他的最先进的微型发报机,军统的几个发报频段就在他的脑子了,有了这个微型发报机他不仅可以和高占龙联系,还能截获军统的电报司机破坏,这些对他来说不是难事,不过刺杀郭汝缜着实让杜马感到一丝丝的兴奋。
杜马知道,这个郭汝缜是军统六个的人,是个高手,当年他带着南造云子从布防严密的山城杀出去,这件事算起来也是郑耀先为数不多的败绩了。
如今有机会和郭汝缜过招,中统第一杀手杜马想想就兴奋。不过他的一只脚刚刚踏上码头就发现了不对劲。
码头上有“钩子”,自己刚刚一下船就被三个人盯上了,杜马不明白,自己才刚刚踏上沪上,为什么三个人会不约而同的盯上自己呢?
原本行色匆匆的杜马放慢了脚步,他抬手腕利用手表的镜面看了看身后,没想到三个人已经跟了上来。
第一种可能:这三个人是沪上的小偷、劫道绑票的劫匪,可能是自己手里的大皮箱引起了他们的贼心,要是那样的话还好,任由沪上青帮再厉害在杜马面前都是小儿科,他仔细悄无声息地就能让这三个蟊贼去见阎王爷。
第二种可能,这三个人是特务,不知道什么原因自己引起了对方的怀疑。
杜马从怀里掏出一盒雪茄,雪茄是进口品牌是进口的,如果盯梢的人是为了求财,那么对方肯定会盯紧自己。
骄傲的杜马才不管这三个人是何方神圣,找个机会弄死他们就好了。
果不其然,三个人紧紧的跟在了杜马的身后,杜马发现,盯梢的三个人非常有经验,不像是扒手和剪道绑票的青帮分子。
面对意料之外的盯梢,杜马感到一股兴奋,他觉得自己终于碰上了值得尊敬的对手,杜马已经决定了,先下手为强。
前面的胡同虽然不是个下手最好的地方,可是他知道,自己已经等不到最佳地点了。杜马一个闪身走进胡同,只要对方跟上来他就下手。
杜马失望了,身后的三个人居然没有跟进来。
对方有经验,绝对不是普普通通的毛贼!
杜马想明白这一点立刻朝胡同口另外一端走去,如果可能,就赶紧甩开盯梢,可是杜马一出胡同口就在电话亭看到了其中两位盯梢人,其中一个人在电话亭里面打电话。
此时此刻,杜马确定,自己这是被特务盯上了。
对方熟悉这里的地形,三个人中一个人在胡同出口等着自己,一个人在电话亭,打电话的那位肯定是在汇报情况,很快,对方的援军就会到了,至于另外一个人,肯定在胡同的另外一点等着自己。
“管你是谁,和我玩,哼,还是太嫩了!”杜马径直朝着电话亭走了过去。
打电话的特务万万没想到杜马会朝着自己走过来,一时之间他慌了神,刚刚完成汇报之后他对着话筒大喊道:“胖子朝着我走过来了,他好像发现我了!”
“开枪啊!”电话里传来梁仲春的声音,可是已经晚了。
杜马手中的大雨伞戳破电话亭的玻璃,伞头忽然刺出一根尖刺,尖刺带着而一旦寒光刺穿了特务的咽喉,电话亭内血流满地。
杜马拿起听筒嚣张地说了一句:“让你的人准备好给他收尸吧!”
“喂喂喂!”梁仲春的呼喊声从听筒里传来,可是杜马早就放下听筒冲了出去。
特务发现杜马刺杀了同伴后又朝着自己走来,这个胖子更不在乎满街的人,没等特务反应过来,胖子手腕一甩,一柄飞刀从袖口里激射而出,下个瞬间,盯梢的特务就去见了阎王爷。
不到五十米的距离,杜马杀了两个人,可是他却好像没事人一样拎着自己的皮箱拿着自己的雨伞折返回了胡同,等了一会他的身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尖叫声。
直到这个时候才有人发现大街上死了两个人。
杜马嘴角微微一笑,他从容地从胡同口走出来,他拉了拉自己的礼帽开始在人群中寻找最后一个特务。
杜马要把盯梢的人全部处理掉,这是他在沪上的首秀,他要给郭汝缜一个下马威,只是他不知道,郭汝缜在机缘巧合之下居然扮成了一个身形和他差不多的杀手,已经将很多人的“死”在了他的名下。
杜马拿着伞往前走,负责盯梢的特务并不知道在胡同的另外一段杜马已经将自己的同伴全部击杀干净,按照分工,他换了一个马家继续跟在杜马的身后。
杜马依旧走的很快,他好像并没有发现身后的跟踪者,可是就在一个路口,杜马忽然消失不见。
特务摘下鸭舌帽焦急的四处打量,他是七十六号很擅长盯梢的一个行动队员,当年刺杀天皇特使长谷川刚的王振湖就是他负责盯梢的,怎么今天这个胖子居然会跟丢?
“兄弟,辛苦了!”特务的身后忽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他猛然回头,一个肥大的脸正在笑呵呵地看着自己
特务拔枪,可是中统头号杀手怎么可能给他掏枪的机会,“咔嚓”一声,特务的脖子断了。
杜马从特务的身上搜出证件和枪械后拎着皮箱继续前行,这时候梁仲春的车子才匆匆忙忙赶过来,杜马站在马路上盯着车子还行了个脱帽礼。
“七十六号,臭鱼烂虾,不过如此!”
杜马很是得意,但是他不知道刚刚的这一切都被对面咖啡店里的燕双鹰看在眼里。
燕双鹰身边的小锦娣说:“大哥,这胖子爪子很硬(身手很好)啊!”
“这样的人要怎样才能改变呢?除非,是去死!”
燕双鹰说完将自己的风衣领子竖了起来,然后大踏步的走到了街上。
杜马多年的经验让他感觉到一股彻头彻脚的寒气
拔枪!回头!
只见他身后的燕双鹰同时拔出了枪
“砰砰砰!”
燕双鹰和杜马同时纵身高跃,两个人手中的枪火迸射出炙热的火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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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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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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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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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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