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莽突利失几乎都快忘了自己还有个嫡兄,他以为这草原上他已经没有敌手了呢。
李承乾突然问他有没有什么想法,他还有点懵,不认识李承乾之前,他是时时刻刻都有想法的,不干倒他嫡兄,他就吃不好、睡不好。
如今有了李承乾,他什么都不在乎了,有这么大的一尊神在,他哪还有什么危机感?他从头发梢到脚后跟都是安全感。
“弄死他!”曳莽突利失兴奋的大叫起来,他最恨的人就是他的嫡兄,从小到大一直都活在他的阴影里,弄死他,一定要弄死他。
李承乾阴恻恻的一笑,轻轻的从箱子上跳下来,回手拿起一壶酒,对着壶嘴喝了一大口,然后淡淡的说道。
“你有这个想法就好,暂时不急,时机还不够成熟,现在打得过他,但打不过你那个干病不死的爹,而且打他的话,大唐有可能会干预,这些都不能不考虑。”
“噢,我听你的。”曳莽突利失的脑子以前也不闲着,自从李承乾跟他深入交流过之后,他原本就不太灵光的脑子,便彻底的闲置了。
反正他拼尽全力也还是说不过李承乾,他脑子转一百八十个弯也还是转不过李承乾,输成了习惯,服从也就成了习惯。
“听我的就对了,”李承乾边说话边脱外套:“这些东西你好生安置一下,够过个好年了吧?”
曳莽突利失瞠目结舌的盯着李承乾,见过钱的人和没见过钱的人就是不一样,这些东西就够过个好年?够过七八百个好年了。
李承乾惬意的往兽皮床上一躺,笑吟吟的看着曳莽突利失,就喜欢他这副没见识的模样。
李承乾忽然心里很难过,好像有点羡慕曳莽突利失,傻子的世界多么的简单,看到眼前有好处就能没心没肺的高兴。
他就只看到了这些金银珠宝,看不到这些金银珠宝的背后是多深的罪孽。这是杀了几万人才换来的财富,几万人的背后就是几万个家庭的悲剧。
当这滔天罪行积攒出足够的怨念,他就将成为整个草原的公敌,粉身碎骨是他最好的下场。
现在李承乾真的理解了这些草原上的人们,为什么屡屡南下了,因为他们实在是活不下去,一旦有点天灾什么的,南下还能抢点,守着草原就是等死。
虽然各部落之间常有大大小小的劫掠和战争出现,但是一般都不会火力全开的大杀四方。
李承乾不一样,他就在草原上肆意的乱杀,他是一点不在乎,反正无论谁胜谁败,死的都是胡兵胡将胡地子民,总好过让他们有精力去侵扰大唐。
李承乾恨这些突厥人,李承乾因为喜欢突厥,挨了不知多少的骂,还误杀过汝南公主,甚至丢掉太子之位跟这个也不能说一点关系没有。
但是李承乾没有后悔过,还是心像一盆火似的跑到草原上来了,结果曳莽突利失拿他当傻子。
一味吃他的、拿他的,却不肯信任他,还强暴了他小妾的奶妈,真是一分一毫也没把他放在眼里。
当他看到真正的突厥人是多么的无耻和凶狠之后,当他看到真正的突厥人是多么的虚伪和狡诈之后,当他看到真正的突厥人是多么的野蛮和卑贱之后,他开始反思曾经的自己是有多么的可笑。
他就为这样的人而痴狂,他就为这样的人而执迷,他就为这样的人,最终失去了一切。
走到了这一步,李承乾才猛然醒悟,这世上真的对自己好的人是自己的阿爷,只有阿爷是一点私心不掺的对自己好。
除了阿爷就是惠褒对自己最好,李承乾清楚惠褒对自己的好有九成是出于无奈,惠褒比自己有格局、有眼光、有气魄,他对自己的好是从大局着眼。
但是不管怎么说,父子兄弟的亲情都是最珍贵的。
舅舅?哼,舅舅没有亲情,他从没拿自己当过外甥,他只拿自己当他的棋子。
他对自己好是因为自己可利用,他对自己恨是恨自己这颗棋力不给力,当自己变成一颗废子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抛弃了自己。
被囚于右领军府的那段日子,是李承乾最为难忘的日子,是他人生的最低谷,那时候只有阿爷和惠褒、雉奴来看过自己,舅舅的影子都没晃过一下。
当爱变成了恨,李承乾决定不再做什么谦谦君子,他喜欢的就真情释放,那就彻底的释放。
李承乾喜欢的是战争本身,在这里不用计较输与赢,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出去乱杀,这样的日子不是很好么?
草原上这些部落的人之所以凶残,就是因为物资极度匮乏,把人逼到了生命的边缘线,为了活下去,频频的南下去骚扰大唐的边境。
到了冬天几乎就没有草了,积攒下来的那点草料,仅能供应小牛小羊,老牛老羊都宰杀了吃肉,由于人多,老牛老羊也不够吃,不出去抢又怎么办呢?
面对这种僧多粥少的情况,任谁也是难为无米之炊,不抢这个就抢那,反正就是四处的劫掠。
李承乾比较擅长解决这个问题,既然僧多粥少,那就把僧杀掉一半,死掉的僧还能解决一下牛羊肉不够的问题,这样就没人挨饿了。
如果把曳莽突利失换作拔灼大度设,拔灼大度设说死都不会同意李承乾这么干的,他这么大开杀戒,大量的减损草原人,那么无形中就壮大了大唐的力量。
李承乾就是这么想的,你们还想高据阴山、控弦百万?我让你们总人口都到不了百万。
一个国家的强盛与否,看的就是有没有广袤的国土面积、有没有庞大的人口基数、有没有繁荣的经济贸易、有没有强硬的军事力量。
李承乾就是在减少草原人的人口数量,并且他把他打下来的领域都送到了大唐的手里,增加大唐的国土面积。
李承乾想着想着不由得苦笑一声,当太子的时候,都没在国事上用过一点心,做了流亡人,反倒为大唐开疆扩土操上了心。
不得不说血脉的力量是强大的,尽管相隔千里万里,到底他们兄弟齐心,早在商议册封薛延陀两个小可汗的时候,李泰就曾对李世民说过。
“他们草原的人还是太多了,要想办法让他们内讧,产生消耗才行。”李泰做梦也没想到,他的这一设想由李承乾替他实现了。
李泰现在倒是没想什么太沉重的国事,他就拉着李治在山坡上悠闲的走着。
“二哥,这是什么东西啊?”李治突然一嗓子,吓了李泰一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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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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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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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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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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