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戴松闹了有小半个月,坏消息就如雪片一般从四川各地传进了成都城内——就戴松这么个打法,四川本地的兵力根本就无法集结起来,更别说是歼敌于城下了。
正在康亲王一筹莫展之时,他突然得到了一个好主意。
这一日成都城的城门再次打开,萧文明早就已经在城外部署好了耳目,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出他的眼睛,几乎是在城门打开的那一瞬间,萧文明就已探查到了康亲王的动静,也立即亲率大军前去阻击。
然而让萧文明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支出城军队的行动速度极其迅速,萧文明的军队刚刚赶到,他们便已绝尘而去,这和康亲王的军队算不上拖沓,但也绝对不快的速度大相径庭。
眼看着光靠步兵已经追不上了,萧文明赶紧命令,本部萧家军的兄弟立即上马,前去追赶敌军。
可是没想到的是,就算是萧文明用上了戎羌的良驹,但依旧无法追上对手……
然而无法追上并不代表一无所获,至少从这样的速度判断,这支突出成都的军队,必然是由纯粹的戎羌骑兵组成的。
任何一支由戎羌组成的骑兵队伍都不容小觑。
眼看这支队伍人数不满两千,但是萧文明依旧对其给予了足够的重视,虽然自家的萧家军还肩负着监事成都的重任,没有办法继续追击,却将情报立刻通报给了戴松。
可是戴松这边的回报没有传来,川南十三家土司盟主的龙兰,却亲自跑来给萧文明带来了坏消息。
据她所说,有一支骑兵的队伍,连续几次都向龙兰所部的川南狼土兵发动了突袭,并且次次都能全胜而回,打得在四川一带横行无忌数百年的狼土兵,毫无还手之力。
不用猜,萧文明就知道造成这样战果的敌军,必然是前几天脱尘而去的戎羌骑兵。
这里是四川盆地,正是一片大平原,在平原之上来去如风的骑兵,当然是要比狼土兵有优势得多。
就是这样的地形,无论再打多少次都将是戎羌骑兵大获全胜!
照理说,萧文明这边出征在外的军队由戴松作为临时的主帅,而戴松本人也深通骑兵作战的战术,是不应该坐视戎羌骑兵在四川地面上耀武扬威的。
后来萧文明一打听才知道,又是戴松犯了轻敌冒进的老毛病,他嫌在四川这边兴风作浪的频率还不够,又觉得统率川南狼土兵有些麻烦,便干脆兵分两路——一路由他亲自率领中原的军队攻城略地;一路让龙兰率领川南十三家自行行动,无论是攻城也好,还是歼敌也罢,只要事先同戴松通禀一声,事后再通知一句也就可以了。
而那些戎羌骑兵,偏就喜欢挑软柿子捏,瞅准了川南狼土兵,缺乏对阵骑兵的经验,就盯着川南狼土兵一阵猛杀,果然取得了奇效。
根据这个情况,萧文明作为三军的统帅,原本是应当命令戴松立即负起自己的责任,再次整合本部人马和川南狼土兵共同对付戎羌骑兵的。
然而萧文明现在和戴松的关系十分微妙,并不能说是绝对的自己的部下,也就无法向他下达冰冷的命令。
于是萧文明就只能从龙兰这里挖掘潜力:“龙寨主,在平地上面是他们骑兵占优,可是要到了山地、林地,就是你们狼土兵的天下了。你得想办法把这些骑兵诱到山上去,到时就凭你们的本事,杀他们还就不跟杀鸡一样?”
听了这个主意,龙兰真是恍然大悟。
其实川南土兵也有和骑兵较量的经验,也就是和南诏国屡屡发生的大大小小的冲突而已。
而南诏国出产一种个头比较矮小的马,虽然无论是力量、体力还是速度,都绝对无法从戎羌良驹相比,但好歹也算是有了骑兵了。
只是这种骑兵相对于步兵的优势并没有那么大,川南狼土兵每次在对付他们的时候,都尽量想办法将他们引诱到茂密的丛林之中,南诏骑兵的威力也就不足以谈了。
“果然是个好计策!”
龙兰心领神会,当即倒退出去,可过了几天他们又来诉苦了。
她说:“按照萧爵爷的意思,咱们几家土司选了处密林设伏,又设计引诱了一些戎羌骑兵。可他们就是不上当,就在平原上耀武扬威,死活不进圈套,有几家土司耐不住性子,跑出去擅自迎战,果然又被戎羌击败,死伤惨重……”
这和萧文明印象中的戎羌可不是一回事。
萧文明接触过的戎羌就好像是江湖上的武疯子,遇到敌军挑衅,就会不顾一切地接近并与其厮杀,可没有这么精明的眼光。
就这么一群人,怎么居然就能够识破自己的计策?
萧文明思前想后,终于弄明白了——一定是冯天羽也在这支戎羌的队伍当中,这家伙原本就是中原的读书人,并且听他谈吐涉猎颇广,绝不只是一介刀笔吏,应该也读过不少兵书,萧文明的这种小策略想要骗过他确实很不容易。
萧文明又想了想:“看样子单凭你们想要野战击败戎羌……不容易……龙寨主,请你立即率军与小戴将军会合,等这些戎羌什么时候跑到城池里补给的时候,就立刻围城,把他们困死在城池当中。城里地方小,又都是房屋,他们的马匹可就没什么用了。”
龙兰眉头紧锁:“怕是没有那么容易,这些戎羌我派人跟到现在了,从来没有进过城……”
“这不可能吧?戎羌也是人,胯下还有马,无论是人还是马,总是要吃喝的,想要吃喝又想要获得补给,怎么可能不进城?”
龙兰又叹了口气:“我怎么会骗你?我派人跟了他们那么久,他们全都是就地打草谷的,的确从来不会进城。”
打草谷……
这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一连起来就是一桩异常血腥、异常可怕的事。
就是军队在解决补给的时候,并不采用正规的方式,而是直接在民间掠夺,期间会造成不知多少百姓倾家荡产、流离失所、一命呜呼!
萧文明在北方河套地区同戎羌作战的时候,这样的事可没少听说,可没想到,居然在四川也会遇到!
要知道,打草谷对于民间经济的破坏力极大,在敌国境内实施都未免败人品、伤人心——而这里是四川,是康亲王自己的地盘,康亲王容忍这些戎羌这样做,那不是在饮鸩止渴吗?
想到这里,萧文明已经没法忍了。
四川虽然不是中原腹地,却也是中原汉人世代居住的地方,怎么能够容忍异族在这里横行霸道?简直就是汉家男儿的耻辱!
这样的耻辱,非要有萧文明来报仇雪恨不可!
于是萧文明下定决心,花了三天时间,来了一个大换防,由出征在外的戴松所率领的中央禁军,再加上龙兰等川南十三家的土兵,集结在成都城下监视城内康亲王的行动,而萧文明这边萧家军、南湖屯以及任当思的江南兵,则离开成都寻找同戎羌交战的机会。
并且在换防的时候,两部分人马的旗帜和军装也一并交换,既让城内的康亲王不知道萧家军已经走了,也让城外的冯天羽不知道萧家军已经来了。
这一换防,萧文明才知道戎羌骑兵果然难打。
这里是川中盆地当中的平原地区,几乎没有什么天堑阻拦,骑兵在这里行动,可以说是畅通无阻、来去自如,很难抓到他们的踪迹。
萧文明离开成都三天,愣是没有发现戎羌骑兵的去向。
倒也是有一回,听说他们正在劫掠一处村庄,可跑过去一看,却只见到满地的疮痍而已——又被他们给跑了!
这样像聋子、瞎子一样到处乱撞可不行。
萧文明只能发动起自己的耳目,先把成都城内的情况搁在一边,让宋星遥和林丹枫发动江湖上的人,专门盯着戎羌骑兵打探情报,不管是有用的还是没有用的信息,立刻要第一时间通知到萧文明耳中。
干这种活,总算是让这些江湖人士专业对口了,这些江湖人士之中,原本就有不少地头蛇、包打听,搞情报工作就是他们本行的营生。
并且出乎萧文明意料的是,送到他这里的情报并不多也不杂,而是极有指向性,指明了戎羌骑兵正在向成都东南的苏家坝那边活动。
情报指向这样明确,来源也十分可靠,不容萧文明再犹豫了。
于是他便率领萧家军,跨上战马,先行一步,直扑苏家坝,而后续的部队也要赶紧赶上。
宋星遥和林丹枫两人汇聚过来的情报果然十分奏效,萧家军冲到距离苏家坝还有五十里远的地方,果然遇到了两个戎羌的斥候。
这两人穿着兽皮,脑袋剃光了半边,特征十分明显。
于是不由分说,萧文明便派出一队骑兵,要将这两人捉住,就算捉不住,也要当场把他们杀了,以免走漏风声。
然而这时宋星遥和林丹枫两个武林高手都在外面执行任务,而派出去的萧家军的弟兄,虽然也有些武艺,但更多的是两军交战的本事,虽然当场将一人击落下马,可另外一个见势不妙,便立刻逃脱了。
逃走了一个和逃走的两个区别并不大,反正萧文明来袭的消息已经传到戎羌那边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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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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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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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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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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