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却受了庄银笙的误导,以为自己此时已经远远的落后于胡岳二人。
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邢天也是因为太爱习武,生怕落后于人,故而对此十分在意。又加上这段时间修行缓慢,几无进展,遂太过当真,暗地里生起闷气来。
庄银笙好言道:“你到底怎么啦?我不过说几句玩笑话,你就生气啦?”
邢天越想越气,又把一颗大石子狠狠的抛入了河水中,打出了四五下水漂,继而冷笑道:“哼哼……你们的真实心思,难道我还看不懂么?”
“我们什么心思?”庄银笙不解。
“你们看我是个没爹没娘的野孩子,心里瞧不起我,便把我丢在这冷飕飕的风口里,整日练习这劳什子的迎风独立,就是打算让我从此埋没于此、荒废一生!”
“哪里有?”庄银笙有点委屈,急欲争辩。
“何曾没有!”邢天的语调越发严厉。
庄银笙一怔,从未料到邢天会对自己这样说话,鼻子一酸,便哭了出来,抽噎着道:“你……凭什么这么说?”
“凭什么?”邢天冷笑连连:“哼!为何九遐师叔亲自传授岳羞花剑法,黄师伯也亲手教胡者也练习君火掌,而我……却只有个胖师哥教授这么一招没用的金鸡独立?”他越说觉得不公,瞪眼发问。
“这……”庄银笙也解释不通其中道理,擦了擦眼角的泪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发誓,黄师伯,还有我妈妈,还有……还有我……从来没有半分瞧不起你的意思,你发这么大的火,完全是冤枉了好人。”
“冤枉也好,不冤枉也罢!这傻不拉几的金鸡独立,我不练了!”邢天一甩袖子,从地上翻身起来,气鼓鼓的朝着远处走去。
“嗳?你去哪儿?你别走啊!”庄银笙见邢天要走,顿时大急,慌忙想从歪脖松树上回到崖边。
但她刚才横身在歪脖树的枝杈之间,身上的衣衫恰巧勾在了树枝上,一着急之下,起身太过匆忙,身子被树枝往后一带,斗然间失去了平衡,竟然朝着地面直坠而下。
“啊!!!救命!”庄银笙大骇,发出一声长长的惊呼。
邢天刚刚走出四五步远,突然听到尖叫声,回头一看,见庄银笙头下脚上,已然从山崖下掉落下来。
“哎哟!不好!”
他暗呼一声,也来不及思索,单脚一蹬,便迅步奔袭而上。
他身怀狼之体魄,速度果然迅捷不凡,三步并作两步,瞬息之间已经冲回崖下,眼睛盯准了崖壁上凸出的棱石,右足踏在上面用力一点,便已然凌空跃起。
眼看这一跃的势头就要消弭,身子正要下坠,他的右足又寻到了另外一块石头,在上面轻轻一踩,身子便再次灵动的朝上一窜。如此反复数下,仅是眨眼间的一瞬,他就已经像只跳涧灵虎,在崖壁的石面上打着折线,直奔庄银笙下坠的轨迹迎了上去。
但就在他的手指就要触碰到庄银笙的淡红衣衫之际,耳中却听呼的一阵响,也不知从哪儿拦腰刮过一阵迅猛的烈风,竟然把庄银笙轻飘飘的横向卷出了三四米远的距离。邢天练了数月的扶摇诀,身体自然而然的产生一股反抗之力,反倒没有被这疾风吹开多远。
如此一来,他和庄银笙之间又凭空隔开了数个身位。手指要想再触碰到庄银笙的衣衫,已然是鞭长莫及。
邢天暗叫一声糟糕,莫非要眼看庄银笙坠地而亡?
半空之中,哪里还有山石可以踩踏借力?
危急之下,他的脑海中突然升起一阵莫名的悲恸,这悲恸仿佛是一支强心剂,让他在体内丹田之处暗生一股清凉如冰的真气,像一股电流般窜游至身体各处,又沿着肌肤上的毛孔发散到了四周的空气之中。
说时迟那时快,他也来不及多想,只下意识的把袖子一拂,身体侧畔立时凭空产生了一阵横向的清风,呼的一下扫在了他的宽大的衣袍之上。
青色的衣袖呼啦啦鼓荡,他的身体就像只靛青色的风筝一般,在清风的吹送之下,硬生生的在半空中平移开了数米的距离,恰巧来至了庄银笙的身畔。
庄子《逍遥游》有云:“鹏之徙于南溟者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当年遨山的前辈之所以会创建御风一宗,并且将入门的内功心法起名为“扶摇诀”,正是因为从《逍遥游》中得到了灵感。
既然大鹏可以御风展翅,人又何尝不可呢?
若能用真气驾驭自然界中的风势,再用风势吹动人体移动,不就可以衍生出更快的身法、增出更强的力道了吗?
武侠的真谛,又何必拘泥于硬生生的刀枪剑戟和拳脚棍棒?
其实,侠客身处于自然界之中,则自然界中的一草一木、雨雾风云,皆可被侠客反向利用,成为杀人夺命的工具。
以气御风,以风避敌,这八个字说的便是这层道理。
邢天已经苦苦修炼了两个多月的扶摇诀,不觉之间已经具备了以真气驾驭风势的能力,只不过他还未能将其运用的宛转如意而已。
但人在危机之下,往往会激发出体内的无穷潜力。
他此时见庄银笙命在须臾,情急之下,竟然把体内暗藏的扶摇诀功力全部施展了出来,没有依赖半点旁物,仅凭着内力鼓荡出来的一道清风,便推送着身体在空中横移数米,来到了庄银笙的身旁!
眼看庄银笙近在咫尺,这瞬息即逝的机会,他哪里还会放过?把双臂往上一伸,便拦腰将她揽在了怀中。
这一切,均发生于电光火石的一瞬之间!
庄银笙早已吓丢了魂儿,突然发觉有人接住了自己,就像是溺水之人抓住了一颗救命稻草,想都不想,也紧紧的搂住了邢天的脖子。
两个人相拥在一起,在半空划出了一道优美的抛物线,直朝地面跌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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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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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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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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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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