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天按照惯例侧卧在了山洞最高的一块平润的石头上,上面铺着草褥,温暖又舒服,这是狼王专属的“床榻”,是他狼群首领地位的象征。
草原上一片寂静,除了身边野狼呼呼的昏睡声外,就只能听见洞外草丛里的阵阵秋虫低鸣。
她到底会不会来?而我到底该不该去?
邢天久久不能入睡,心中反反复复的向自己问着这两个问题。
难不成,我真的要在大草原上当一个狼孩儿,这样浑浑噩噩的老此一生?
答案是否定的。
他决定去见见那个女孩儿……
他从石头上翻起身来,几个腾跃就出了洞口,脚底不小心踢到了一个石子,发出“咚咚”的一连串撞击声音。
狼群立时醒了过来,机警而又疑惑的看着他。他尴尬一笑,用狼语喔喔的说了两句,狼群听他语气威严,就都乖乖的低头沉睡过去。
邢天长吁了一口气,就蹑手蹑脚的走了出来,一出洞口就迈起双腿飞奔,直朝着那块儿大青石跑了过去。
大青石孤傲的斜立在那里,像个丰碑般书写着大草原的沧桑历史。邢天来到青石下面,慢慢缓下了脚步,心头立时浮起一种郁郁的悲伤。
这里一片冷冷清清,哪里有那个女孩儿的半点儿身影?
他不禁嘲笑自己太也可笑,太也愚蠢。别人姑娘家不过是开一句玩笑,没想到自己痴心一片,竟然当真了。在月亮的照耀下,自己的影子被拉的很长很长,愈发显得孤单落寞,邢天自嘲的冷笑一声,转身就想返回山洞里。
但刚走出了十多米远,邢天又犹豫了。万一自己走了,而她却又来了呢?她形单影只的在这里等上许久,万一被豺狗盯上了怎么办?
不行!我还是在这儿等上一会儿!
想到这儿,邢天又折返回来,坐在了青石下面,痴痴地等。
但等了一会儿,仍是没见那个女孩儿的身影,他的心里不禁又泛起嘀咕来:嘿嘿……自己也真是傻到极点了,一个小姑娘怎么会在这漆黑的夜里,独自一个人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草原上,偷偷和自己这么一个野孩子见面呢?
自言自语着,邢天就又朝着山洞走去。但走了几步,又想:若是她真的来了,万一等不到自己,那该有多伤心,多难过?反正左右无事,我还是再等会儿的好!
就这样,邢天一会儿走,一会儿留,在这青石下面辗转反复了三四次,见她还是不来,这下可是断定了心思说什么再也不回头了,就气鼓鼓的迈步往回走去。
怎知刚刚走开十多米,鼻子猛然一耸,老远就闻到了那个女孩儿体香之味,紧接着听到背后一个清悦的嗓音喊道:“狼孩儿!我来晚啦!你等了很久吧?”
这声音很简单,很普通,但听到邢天的耳朵里,却觉得说不出的受用,仿佛是一眼清泉流入了他寂寞的心田。扭过头一看,果然见到天边的那轮清月之下,有一个身穿淡绿色袄子的女孩儿一路奔跑了过来,不是别人,正是白天的那个庄银笙。
真的是她?
邢天心头欣喜至极,就也快步迎了上去。
就见庄银笙快步跑到跟前,喘着大气,弯着腰老半天都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才拍着胸口道:“我……我在牧民住的帐篷里要了点东西,因此来的晚了些!”
说完这话,她从背上拽下了一个包袱,放在地上解开,从里面提起了一件棉布袄子来,递给邢天,害羞的笑道:“给你穿上,你这么光着屁股,又冷又害臊的。”
原来她之所以迟到这么久,竟然是为自己在牧民那里找了件衣服,担心迟到了,还一路奔跑而来。
邢天看她雪白的脸上浮起一阵潮红,应该是匆匆奔跑了老远,觉得甚是感激,就接过了袍子。
这是一件简陋的袍子,土黄色,缝着补丁,但从邢天的眼中看来,却比任何锦衣玉袍更加珍贵。他心下激动,就把袍子撩起来披在了身上,麻利的把胳膊伸到袖子里,又合拢上了衣襟,系上了腰带。
庄银笙只道他是一个狼孩儿,应该从来没穿过人类的衣服,本还想教他怎么穿,不料他穿衣服的动作却十分的纯熟,不禁微微惊讶,就坐在了草地上,笑问道:“怎么样?这袍子里面絮着羊毛,暖和吧?”
邢天已经好久没穿过衣服了,秋夜的草原有些清冷,虽然他体格强健,但这么厚实的衣服总比光着屁股好,而且在女孩儿面前赤身裸体,的确也是太过不雅,感激之余,就用嗓子生涩的挤出了一句:“嗯……谢……谢谢……”
“咦?”庄银笙拍手直乐,抿嘴问:“你还真的是会说话咧!你还会说别的话么?再说几句我听听?”
邢天努力回忆着说话的方式,用这个笨拙的嗓子和舌头艰难的温习着本来应该是家常便饭的人类语言,又结结巴巴的道:“会!我……我当然…当然会…了……”
庄银笙捂着嘴格格直笑,学着邢天的口气道:“我……我……我当然会……会了……嘻嘻,我看你呐,就是个小结巴!”
邢天脸一红,不服气的道:“谁说我是小……小结巴?我有……名字的。”
庄银笙一怔,虽知道人类有名字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一个被狼养大的野孩子说自己有名字,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儿,就先自我介绍道:“我姓庄,名叫庄银笙。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邢天!”
随着说出的话越来越多,邢天的嗓子渐渐开始柔顺了起来,说到自己的名字时,竟然是铿锵不阿,一腔坚毅如铁的声音。
“嗯……‘刑天舞干戚,猛士固常在’。你这名字倒是真响亮呢!”
庄银笙一边夸赞,一边又从包袱里摸出了一把铁剪刀来,笑道:“这是牧民用来剪羊毛用的剪子,来来来!我给你把头发剪的顺畅一点儿。”
邢天见她竟然还带了剪刀要为自己剪头发,愈发感激的无以复加,心想自己这副脏兮兮的邋遢样子的确是不成样子,就脸上一红,背着身子蹲在了庄银笙的前面。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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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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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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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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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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