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三凤忘记家里养了一条狗了。那狗十分机灵,闻到陌生人的气息立刻叫了起来。
这狗是一条普普通通的黄毛田园犬,毛春妹从别人家里抱回来时,边静玉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娇娇。虽然三凤不懂为什么要给一条公狗起这样的名字,简直不像是“大文豪”想出来的,但谁叫边静玉是家里的心肝宝贝呢,大家就默认了这个名字。边老闷为娇娇在院子角落里搭了个还算结实的狗窝。
娇娇一叫,边老闷立刻出来查看动静,汪红旗的到来就瞒不住了。
三凤只好压低声音提点了汪红旗说:“大宝心软,你索性就把家里的事告诉他吧,要是大宝愿意让你暂时住下来,我奶奶说不定还会给你弄些晚饭吃。”想了想,三凤又说:“不过,大宝毕竟才六岁,他虽然会写文章,但也只是个孩子,帮不了你太多的。”对于三凤来说,她再同情汪红旗,她最看重的人还是大宝,所以她事先把话说明白了,若汪红旗想要从大宝那里得到很多好处,那肯定是不行的。
三凤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顾虑,也是因为现在的她和汪红旗确实没什么交情。
都说知人知面不知心,三凤不想给大宝惹麻烦。
汪红旗这会儿整个人都是木的,由着三凤把她推进了堂屋。堂屋里本来摆了电视,但堂屋的采光最好,灯泡也换了瓦数更亮的,所以边静玉喜欢待在堂屋看书,毛春妹就把电视机搬去了她的房间。这会儿有村里人待在屋子里看电视,三凤怕他们注意到汪红旗的存在,就把汪红旗推进了她的屋子。
这是家里的姑娘们的共同的屋子,她们住在一块儿。
四凤朝三凤递了个眼色,三凤摇了摇头。
见三凤面上为难,边静玉主动说:“三姐,这是你朋友?”
汪红旗眼神纠结地看着边静玉,梦里那只蠢笨嚣张又自私自利的肥猪哪里去了?世界上怎么会有气质这么好的小孩子!原谅汪红旗没怎么见过市面,她这会儿真觉得自己见到了西方神话中的天使。
三凤回头一看,汪红旗的眼睛都直了。要不是汪红旗和边静玉的年龄相差太多,三凤都要怀疑她看上她家大宝了!难道汪红旗在心里把大宝当成了偶像?三凤忍不住给汪红旗贴上了个迷妹的标签。
边静玉和四凤跟着走进了房间里。元凤、二凤不在,她们正领着六凤在毛春妹房间里看电视。
三凤介绍说汪红旗是她的好朋友,是来找她玩的。但看看汪红旗身上那件破旧的衣服和明显是男人的裤子改成的裤子,再看看她脚上沾满了泥土并且还露了一个脚趾的鞋子,大家都意识到了不对。
汪红旗小声把自己的事情说了。她虽然在梦里过了十年,但因为梦里的经历比较特殊,她一直被关着,因此心理年龄并没有增加多少。在边静玉看来,汪红旗还是比较稚嫩的,知道她并没有撒谎。
“报警吧!让警察把你爸爸抓起来!”四凤义愤填膺地说。
汪红旗摇了摇头,说:“如果我真的被卖了,那么就算报警了也没有用。我家里完全可以说,我是被嫁出去的,家里收的是彩礼钱。只收彩礼却不陪嫁装,这种事情在我们这儿多常见啊。他们再给我按上一个神经病的名头,我以后就都会被关起来了……”汪红旗似乎想起了什么,整个人都颤了一下。
而且,汪红旗手里没有证据。在她的梦里,她爸爸是去了县里动手术时在医院里碰到买家的,还要再过上二十天,才会把她卖出去。现在还什么事情都没有生。但她不能真的等到事情都生了再跑,那就来不及了。她虽然恨着她爸爸,也恨着买家们,但现在对她而言最重要的事还是先跑出去。
“难道就这样放过他们吗?”四凤说。她却不知道,如果没有边静玉,就没有人给她灌输男女平等的思想,当蒋旺男不愿意送她上学时,家里也没有人帮她争取,那时的她还不是只有“认命”两个字。
汪红旗摇了摇头,说:“家里早就没钱了,他这次去县里动手术的钱都是借的,还把家里的房子抵给我们村里一个惹不起的人。他之所以要把我卖了,就是想要还上这一笔钱,最好还能再剩点供他挥霍。现在我跑了,这钱就没有了。先不说那些外债真能压死他,他肯定要被赶出自己的房子去了……”
也就是说,汪红旗她爸爸接下来的日子绝对不好过!
“他最好命大一点,最好能活得久一点,等我在外头赚到了钱,真正有了底气,没人能把我怎么样了,我再回来找他……”汪红旗真是恨极了她爸爸,“当然,他要是挨不到那时候,早死了就早清静。”
边静玉问:“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想去哪里?靠什么过活?”
汪红旗回想着梦里三凤的经历,说:“我……我想去南方的大城市,到那边后再找个小工厂,把自己的年龄说大两年,先当几年女工。女工赚得不多,但包吃包住。等攒下一点钱了,我再考虑别的。”
“你还没有成年。”边静玉非常客观地说,“其实我建议你先读两年书。”
汪红旗苦笑了一声,说:“成年不成年有什么要紧的,反正我不怕吃苦。读书是真不行……不过我确实应该认识几个字,要不然以后都是要吃亏的。但还是先赚钱再说吧,赚了钱再去上扫盲培训班。”
边静玉顿时有些欣赏汪红旗了,这个女孩其实还是很有远见的,只是被她的家庭耽误了。
汪红旗看着边静玉,忍不住有些走神。
越和边静玉说话,汪红旗就会觉得这孩子不同于一般人。
尽管人们在过去那些年中“破”了很多封建迷信,但这儿的人多少还是有些迷信的。汪红旗在梦里窥探了天机,她就觉得自己肯定得了老祖宗的庇佑。再看边静玉和她梦里的边大宝不一样,连带着边家姑娘们的命运也不一样了,她不觉得是自己的梦错了,反而想出了另一个合理的解释——她梦里的边大宝是坏鬼投生,而她现在看到的边静玉八成是仙人投生,肯定是三凤太好了引来了仙人的护持!
自从边静玉出了书以后,很多人都喜欢说他是文曲星下凡,但他们只是说一说而已,汪红旗却是真把边静玉当文曲星了。要不然六岁的孩子怎么能出书呢?她强抑着内心的激动,忍不住在心里默念了一声“静玉大宝”,这和基督徒念“伟大全能的救世主”或者佛教徒念“救苦救难观音菩萨”是一个作用。
念过以后,汪红旗就更镇定了,她有梦里的先机,这会儿又沾了仙气,这辈子肯定顺顺利利的。
边静玉想了想说:“你一个年轻的女孩独自去南方,万一半路上被拐了怎么办?这样吧,既然你是三姐的朋友,那你就先在我们家里住上两天。我们帮你一起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好的去处。”
其实边静玉心里这会儿已经有主意了。他想到了沈怡这世的母亲毛女士建起来的基金会。像汪红旗这种情况,她肯定是能够拿到补助款的,基金会应该会帮助她重返校园。不过现在还有个问题,汪红旗的身后有一个想要把她卖了的爸爸,她才不敢留在本地,要不然她爸爸肯定会三天两头去闹她。所以基金会在提供了补助款后还不够,最好能把她带到外地去,或者帮她一劳永逸地解决她的爸爸。
“不行不行,我怎么可以这么麻烦你们呢?我明天一早就走了。”汪红旗连忙说。她还记得三凤说过她奶奶非常厉害。她现在顶着三凤好友的身份,要是待在边家白吃白喝,这不是让三凤难做人吗?
“你要是就这么走了,三姐肯定要担心你的安全,她以后怕是要睡不着了。”边静玉说。
“我……”
“就这么说定了,你先住上两天,两天时间也不耽误你什么。”边静玉说。
汪红旗心想,神仙弟弟为什么要强调“两天”这个时间点呢,如果她不听神仙弟弟的话,会不会因此错过某种机遇?于是她不好意思地应了下来,说:“那……那我帮你们做活吧,总不能让我白吃。”
在遥远的京城中,当沈承平回到老宅时,就现沈怡和沈老爷子正玩得兴高采烈。他们一老一少身上都穿着白衬衫。或者说,应该是曾经的白衬衫。现在白衬衫上用水彩笔画了很多彩色简笔画,在胸口的位置还写着《梦中历险记》的字样,显然是已经被改成文化衫了。老少俩手里还拿着一本书。
沈承平知道,那是沈怡的小笔友写的书。那孩子果然也挺厉害的。
不过,沈承平记得没错的话,《梦中历险记》是本童话书吧,沈怡喜欢也就罢了,老爷子跟着凑什么热闹?不对,就算是沈怡,他也不喜欢童话书啊,他不是一直嫌弃这种同龄人看的书籍幼稚吗?
“你们在做什么?”沈承平问。
“我现在是静玉书迷会的会长!”沈怡骄傲地挺起了胸膛。
“我是副会长!”沈老爷子笑眯眯地接话。
沈承平有些无语。他想,老爷子都一把年纪了,还装得这么天真活泼,这真的可以吗?
就当沈承平觉得沈老爷子的行为很是一言难尽时,沈怡给了沈老爷子一个大大的微笑,说:“嗯嗯,爷爷是副会长!我们俩要携手把静玉书迷会搞起来。”他还朝沈老爷子比心说:“最喜欢爷爷了!”
沈承平正在解领带的手忽然就是一顿。他走到沈怡面前,迅捡起一件改造过的衬衫,放在自己身上仔细比划着,说:“那我……就做书迷会的分会长吧。”快,说大伯最好了,说你最喜欢大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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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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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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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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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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