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然后下面没有了>第137章 第十七章
  虽然毛女士一看到干菜和辣萝卜条眼睛就亮了,但这只是因为这两样东西上闪着一种名为“幼年记忆”的光环。如果它们味道不好,等到幼年记忆光环破碎,毛女士肯定也就把这两种吃食放在一边了。

  反正儿子还小,这东西又不是由她真正的儿媳妇孝敬的,抛在一边也不会觉得可惜。

  但边静玉做事稳妥,怎么会把不好吃的东西寄过来呢?这些干菜和辣萝卜都是毛春妹做的。毛春妹爱干净,干活也利索。所以她做的干菜和辣萝卜也是干干净净的,不像有些人家里,不是菜没有洗干净,就是晒的时候沾上了地上的灰。而且毛春妹的手艺是真的好啊,她腌的辣萝卜十分香脆入味!

  最重要的是,毛春妹和毛安妮是同一个村子里走出来的人。不同村的女人们在辣萝卜的做法上会出现些许的差异。毛春妹做出来的就是毛安妮记忆里最正宗的那个味道。毛安妮等不及吃晚饭了,直接用筷子夹了一根放入口中。一秒钟后,她的眼里闪着激动的光芒,说:“对对对!就是这个味道!”

  本想吃一口解馋,结果吃了一口后就停不下来了。

  干菜被送去了厨房,晚上他们的餐桌上就多了一道干菜五花肉。干菜中和了肉的油腻,毛安妮硬是比平时多吃了一碗饭。沈承安在国外生活了好些年,饮食上多少受了一些影响,不过他也对一道用熏鸡做的菜赞不绝口。他们和沈怡商量了下,最终决定留下熏鸡和熏鸭,把熏猪腿给沈老爷子送去。

  没过两天,沈承安就接到了沈老爷子的电话,问他那熏猪腿是哪里弄的,能不能再弄一点。

  “爸,那么大一只猪腿还不够你吃的?”沈承安问。

  沈老爷子笑着说:“哪里是我自己吃啊,我想再弄点给你那些叔叔伯伯们尝尝。”

  沈家人丁不旺,沈老爷子口中的叔叔伯伯们自然不是沈家人,而是指他的好友们。其中有几位真称得上是位高权重。只要了解过建国前那段历史的人都应该知道,建国后的高官里有好多原本都是泥腿子出身。饮食习惯这东西大都在幼年养成,并不是那么好改的,他们就喜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反正都是好朋友,私底下谁不知道谁呢,过年送只猪腿才是真的实在啊!

  这年头,城市人要没有一点门路,真不好买到肉。因为买肉是需要票的,而票是按照人头的。反倒是农村里的人,因为政策渐渐放宽了,私底下都能养一些鸡鸭,胆子大点完全可以养头猪,自己吃的也有了,还能悄悄地不用票地卖出去一些。当然,沈家人肯定是有门路能弄到肉的,但是沈老爷子不就是觉得边家寄来的熏猪腿吃着好么!他就想着,要是熏猪腿还有,今年的礼单上就加上这个。

  沈承安也不敷衍,照实说了,道:“那我帮您问问宝宝吧,您能有这口吃的,完全就是沾了宝宝的光了。他交了个笔友,当心肝宝贝一样地护着,之前给那笔友寄了好多东西去,猪腿是那边寄来的。”

  “可见那边也是实在人了……”沈老爷子真心实意地赞了一句,“那你就叫冠英去问问吧,如果那边还有,咱也不白辛苦人家,该给的钱都给了。眼看着就要过年了,谁家不是一堆的事儿呢,都忙着。”

  沈承安应下这话,回头就给沈怡布置了任务。

  因为时间紧迫,写信肯定来不及了,沈怡就往学校里打了电话。其实这会儿已经放寒假了,好在学校里有值班的人,赶紧把边校长找来。边校长对于沈怡这人自然有耳闻,知道他是边静玉的笔友,而且家境应该不错。沈怡肯定是来找边静玉的,边校长溜达着去了裁缝店,叫边静玉赶紧去接电话。

  这一来二去的就耗费了小半天,夫夫俩想接个头真是不容易啊。

  沈怡把沈老爷子的事情说了,道:“猪腿难弄得很,要是你们觉得麻烦,那这件事就算了,我等会儿就把我家的老爷子打了。”要是不麻烦,那么这件事对于边家来说,就是一个能赚点小钱的机会。

  “你放心,我们这镇子下面有几百上千个村子,肯定有不少人养猪,几只猪腿还凑不齐?”边静玉淡定地说,“都要熏制的,是不是?除了熏猪腿,熏鸡熏鸭还要吗?”送上门来的生意,不做白不做。

  年前正是杀猪的高峰期,熏制又是他们这儿用来保存猪肉的传统做法,所以熏猪腿不太难买。当然,也不会很轻松就买到了,边家少不得要费些人情、往各个村子里跑跑腿什么的,倒也有些累人。

  沈怡在心里算了算,说:“猪腿……你先弄个二十只。熏鸡熏鸭翻倍。对了,干菜和辣萝卜也再弄一点好了,我妈妈爱吃。”一罐辣萝卜的分量不少,毛安妮一日三顿都离不了它,两天就吃完了一罐。

  “行!”边静玉应得干脆。

  两个人同时安静了一会儿,安静得好像能通过电话线捕捉到对方的呼吸声。

  边静玉忽然问:“你呢?”

  “我什么?”沈怡被问得有些莫名其妙。

  边静玉轻轻地笑了起来,好像在嘲笑沈怡问了个傻问题,说:“你有什么想吃的吗?”说着,他就开始报宝坪镇这边比较好吃的东西了。他们这儿确实贫穷,但山里有很多东西是大城市里的人吃不到的,比如说用最新鲜的山楂做的蜜糖山楂。大多数家长都觉得蜜糖山楂费糖,其实家里做得也不多,但味道确实不错。哦,他们这边还盛产板栗和小核桃。如果沈怡喜欢吃,那边静玉就给沈怡寄过去。

  挂了电话后,沈怡捧着脸蹲在电话机前对着电话机傻乐。

  沈承安一边觉得自己儿子果真傻透了,一边又觉得儿子脸上的表情有些眼熟。等他洗澡前打开大衣柜,看到衣柜中间那一排装着袖扣、领带夹等配件的抽屉时,他终于想起来了,沈怡脸上的表情简直和他上次对着镜子试领带夹时的表情一模一样。而那领带夹是毛安妮从外地回来时给他带的礼物。

  边静玉回到裁缝店时,贺桂花正忙得热火朝天,边爱国则去乡下帮别人做活了。自从在镇上开了店,找边爱国干活的人也越来越多了。边爱国以前只是帮治寿村附近村子里的人干活,偶尔因为某村的人为某遥远村里的女婿介绍了他,他才能去远一点的地方找到活计。但现在他随贺桂花住在镇上,时间长了,大家都知道贺裁缝的丈夫也有好手艺,他们回到乡下一宣传,找边爱国干活的人就多了。

  边静玉先找贺桂花说了买猪腿的事,贺桂花一边踩着缝纫机,一边头也不抬地说:“年前生意多,我和你爸都已经忙不过来了……要不你回家找你爷商量吧,让他想办法在村里帮你吆喝一声。”只靠治寿村,肯定凑不出二十只猪腿,但村里和村里互有姻亲关系,只要边家一吆喝,消息很快就能传开。

  “也行,这事就交给爷爷奶奶来办吧,他们认识的人多,吆喝得开!”边静玉点着头说,“二十只猪腿不是小生意了,咱肯定不能帮小怡家贴钱。小怡说把钱给我们汇过来。我就按照市场价报了价格。”

  “报贵了。”贺桂花不假思索地说,“虽然咱私底下卖肉买肉不用票,按说价格上应该高一点,但正因为这样卖肉是有危险的,而一般人也不舍得买很多肉吃,价格反倒是要更便宜点。你按市价给别人报,肯定报贵了。”普通的老百姓哪里懂得做生意啊,不过是为了生存偷偷赚点钱,价格上就糊涂了。

  这肉要是能背到城市里去,保证比市价贵出好多!

  边静玉笑着说:“妈,多了的钱就是咱们家赚的。”

  “这怎么行!你怎么能占朋友的便宜呢?”贺桂花停下了脚上的动作,抬头看向边静玉。

  边静玉对着贺桂花分析了起来:“妈,就算跟着市价走,这也比他们在城里买肉便宜很多。他们不亏的。而我们家既然帮了他们的忙,从中赚点辛苦费也是应有之义。”上次寄去京城的猪腿是从距离治寿村三十里外的一个村子里买到的,是边爱国亲自去那个村子里背回来的,背个猪腿走三十里路,这累不累?要是这次的二十只猪腿都是这样一一背回来的,那么边家从中赚点辛苦费,完全说得过去。

  但贺桂花不会这么想。在她和她这一辈的人看来,劳力是最不值钱的,背个猪腿算得了什么!

  “妈,难道别人拿了自家的布过来叫你帮忙做成衣服,因为布是他自己的,你就不收钱了吗?”边静玉努力地帮贺桂花转变观念,“怎么可能?你总要收个功夫钱的。帮小怡家收猪腿也是一个道理,咱家肯定要费不少的功夫,也该收个功夫钱。”他们全家不忙上十天半个月的,根本凑不齐沈怡要的货。

  “可你和小怡是朋友啊,他还对你这么好!”贺桂花说。

  “他家长辈都很通情达理,要是咱们不收辛苦费,他们日后就不好意思麻烦我们了。”边静玉说。

  ————————

  这天晚上,边静玉做了一个梦。

  毛春妹一手叉腰,一手指着蒋旺男,像个茶壶一样地喷着唾沫,趾高气扬地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这个家是在我手上立起来的,你好意思拿着我的东西去补贴娘家?你的脸皮就这么厚?”

  骂着骂着,挨骂的人变成了边静玉自己,而骂人的也由毛春妹变成了一个面目模糊的女人。那人指着边静玉的鼻子说:“你更好,小小年纪就勾搭上了怡娘,哄着怡娘拿我家的东西填补你自己家。”

  边静玉吓醒了。他面无表情地坐了起来。果然孟母三迁是有道理的,他听多了乡下婆婆骂儿媳妇的话,竟然一不小心做了这么可怕的一个梦!这梦不仅毫无道理,还毁了那位可敬的毛女士的形象。

  “闭脑吧!”边静玉对自己说。脑洞大起来,真是连自己都觉得害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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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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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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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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