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承平和妻子谢云因为某些原因没有要孩子,所以当毛安妮怀孕时,虽然那时还不知道她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大家却已经对孩子未来的教育问题做出了规划,中心思想就一条,绝对不溺爱孩子。
因为这个孩子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沈家的未来。
如果孩子能力平庸了点,那没有关系,平庸之人也能做守成之君。但如果孩子的品性不好,那么沈家的未来就不好说了。所以,他们没打算苛求这个孩子,但同样也没打算放纵孩子成为纨绔子弟。
等到沈怡出生以后,长辈们忽然现,他们好像想得太多了。
他们怕把孩子养成温室里的花朵,怕把孩子养得好逸恶劳,怕把孩子宠坏,然而沈怡天生就很乖巧懂事,万贯家财根本腐蚀不了他的意志,家人宠爱也不会叫他变成一个毫无原则的人。长辈们纷纷打脸,他们现在巴不得沈怡像别家孩子一样,也能闯点祸什么的,要不然这家长当得毫无成就感啊。
而对于沈怡来说,他前世什么福都享过了,什么山珍海味都尝过了,什么锦衣华服都穿过了,什么奇珍异宝都见过了,怎么可能会不适应今生的家庭?前世,在他和边静玉离世时,他们家族已经成为了顶级豪门。今生,沈家再如何厉害,再如何有钱,再如何家族史悠久,其实都比不上他们前世。
所以,沈家拥有的一切在沈怡看来其实都是稀松平常的。沈承安和毛安妮虽然忙于事业,但真的可以算是一对非常负责任的父母了,他们把沈怡照顾得无微不至,使得沈怡对自己的生活非常满意,因此他从来不会多提什么要求。于是在大人看来,沈怡就有些无欲无求了,觉得这孩子过于懂事了。
帮忙寻找《我爱你,祖国》的原作者,可以算得上是第一件由沈怡正式请求长辈们帮忙的事。
所以沈承平对此非常重视,绝对不允许自己办砸了。很快,他就拿到了一份已经过期了的z省省报。
沈承平看着作者那一栏若有所思:“似乎在哪里瞧见过这三个字……”
毛安妮惊呼道:“这……这不是宝宝那个梦中小媳妇的名字吗?”
听她这么一说,大家都反应过来了。一年前,沈怡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因为当时交足了钱,这个寻人启事直到现在还没有取消。不过,大人都把这当成是哄孩子玩的一件事,根本没有放在心上,以至于沈承平一时间都没想起来。结果现在竟然真出现了一个边静玉,沈怡还想和他成为笔友!
“不会是冲着咱家来的吧?”毛安妮问。
沈承安摇了摇头,说:“不应该……寻人启事上没有透露咱家的信息,落款只用了沈先生三个字,留的联系方式也是我一位下属的。外人根本联想不到宝宝身上。”就算有人知道了寻人启事是沈家人登的,大部分人也会觉得,沈家要找人,那人肯定有信物或具体特征,这就不好伪造了。而且谁能想到那寻人启事是个孩子弄的,他们会认为沈先生是大人,他们安排的“边静玉女士”也肯定是个成年人。
所以,整件事情只能说是无巧不成书吧!
世上又不是没有更奇妙的巧合。比如说,两个没有任何关联的且互不认识的人偏偏长得很相似,宛如一对双胞胎。再比如说,在泰坦尼克号沉没的十四年前,有个作者写了一本名为《徒劳无功》的小说,文中详细描述一场船难,沉船的名字就叫“泰坦”。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两艘船除了名字相像,还有不少其他的共同点。一,它们的所有者都是英国人;二,长度都是8oo英尺左右;三,船上都配有最豪华的一流设备;四,沉船原因都是撞上冰山;五,出航时间都是四月的一个午夜……
这种巧合根本没法解释,但它们确实存在。
和这种巧合相比,孩子未来的笔友和他梦里的小媳妇同名,好像也不算什么了。
他们实在没必要为了这点事疑神疑鬼的。
沈承平更是说:“就算真是冲咱家来的,不还有我们做长辈的把关吗,肯定不会让人伤到宝宝。”
毛安妮觉得丈夫和大伯说的都有道理,心中刚刚升起的一丝担忧立刻被掐灭了,甚至还有心开起了玩笑,说:“这孩子叫边静玉,五岁能写文章肯定也很聪明,不知道能不能真成为宝宝的小媳妇。”
“这孩子估计是z省人,弟妹也是z省人,确实和咱们家有缘分。”沈承平弹了一下报纸。
“哈哈,要是两个孩子真能成,那我只能说是缘分自有天注定了。”沈承安也笑着说。
大家一起哈哈大笑了起来。这时候的他们根本没有把自己说的话当真,只觉得这事有点好玩。他们终于完成了孩子第一次正式请求他们帮忙的事,心里都松了一口气,连忙把报纸拿去交给了沈怡。
有了这张报纸,沈怡就把之前的人民日报抛弃了,把这份报纸珍之重之地收藏了起来。
沈怡信誓旦旦地对长辈们说:“他和我梦里的媳妇同名,肯定是我未来的媳妇!”他以为自己是在给大人们打预防针,却不知在大人们看来,他这种行为依然是小孩子的一种天真的玩笑而已,年龄是硬伤啊。沈怡不知道第一封需要由江波转交的信已经送到了哪里,连忙给z省的报社写了第二封信。
在平静得如同一潭死水的宝坪镇上,当边静玉第一次收到读者来信时,他怀着一种克制不住的激动的心情拆了信封,无比盼望着这份信就是沈怡写的。结果,当他拆了信以后,却现这是江波寄来的汇款单,作为引用了他的文章以后给出的引用费。边静玉一下子泄了气,心里忽然变得有些难过。
他理智上知道短时期内找不到沈怡是很正常的事情,心里早有这样的预料,但第一封读者来信真不是沈怡写的,他在情感上还是忍不住失望。边爱党和边家的其他人见有记者引用了边静玉的文章,还登上了神圣的人民日报,恨不能在镇上摆上九天九夜的流水席,把这个事情告知给所有人。他们的高兴和边静玉本人的失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大人们面面相觑,不知道素来懂事的边静玉是怎么了。
他们只好变着法子哄边静玉开心,茫然却又小心翼翼地注意着边静玉的情绪。
为了不叫大人担心,边静玉只好不断地安慰自己说,他的文章被人民日报引用了,这份报纸面向全国人民行,有很大的几率能被沈怡看见。这么想着,他的脸上终于能勉强地露出一些笑意来了。
眼看着就快到十二月了,天气渐渐冷了。过了秋天的丰收季后,许是大家手里稍微有了一些钱,贺桂花裁缝店的生意越来越好了。蒋旺男早已经出院,但留下了不轻的后遗症。她以前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现在只要稍微累着一点,就会觉得这里疼那里疼,严重时还会吐血。这可把毛春妹气坏了。她当年之所以聘了蒋旺男做儿媳妇,就是看在蒋旺男能干活的份上,结果蒋旺男现在成了瓷片娃娃,不光不能干活,还需要他们老边家掏钱养着,毛春妹怎么可能高兴得起来?据说她现在一有空就逮着蒋旺男骂。之所以说是“据说”,是因为边静玉自蒋旺男中毒后就一直住在镇上,没有回治寿村看过。
毛春妹恨不得能骂死蒋旺男,好空出位置来给边爱军重新说一户人家。
经过这些事,四凤变得沉默了很多。但六凤毕竟年纪小,她待在镇上比待在村里开心,被边静玉哄了些日子,渐渐就把治寿村里的那些人都抛在了脑后。她在镇上混熟了,白天时会跑出去找小伙伴玩。这一日她在饭点时拿着一封信回了家,递给边静玉说:“大宝,你的信!二叔说是读者寄来的。”
之前失望了一回,边静玉这次没敢抱有太大的希望。他谢过了六凤,然后找刀子拆开了信封。
这是一封再标准不过的读者来信,话里话外透着一股次和边静玉对话的生疏。边静玉却忽然把眼睛瞪圆了。这就是沈怡的信啊!沈怡怕这封信会被边静玉这世的父母先拆开看过,因此信里不敢透露让人怀疑他们来历的信息。但他们俩多有默契,边静玉立刻在这样的信里找到了沈怡传递的信息。
那是一串用天干地支和五行八卦写的数字,应该就是沈怡家里的电话号码了。
边静玉只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从嗓子里跳出去了。他顾不上贺桂花已经把饭菜摆好,拔腿就朝外面跑去,说:“我去一趟学校!你们先吃吧!”镇上装电话的人家不多,但边校长办公室里有架电话。
边静玉收到的是沈怡寄出的第二封信,沈怡写的第一封信现在还在路上转着,反而比第二封晚。边静玉跑得飞快,他觉得自己从来就没有跑得这样快过,仿佛有一团火在他的胸口熊熊燃烧。等他一口气跑到边校长办公室,却现办公室的门锁了,原来边校长回家吃饭了。边静玉累得靠着门喘气。
在等待边校长的过程中,理智一点一点重新回到了边静玉的脑子里。他的嘴角忍不住翘了起来。沈怡家里装了电话,这年头能用得起电话的人家真是不多,可见沈怡这世家境不错,应当没有吃苦。
在遥远的京城中,沈怡恨不得能一天二十四小时扑在电话机面前。他对着电话机看书,对着电话机吃饭,要不是电话机被电话线限制着,他连上厕所都想抱着电话机一起去。每次电话一响,他都盼着那电话是边静玉打来的,结果没有一个电话是给他,都是找他长辈的,他竟是成家里的接线员了。
这是一个普通的日子,沈怡听到电话响后,顺手拿起了电话。
“喂?”
“是我。”
无需再多说一个字,转瞬之间便是春暖花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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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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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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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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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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