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然后下面没有了>第121章 第一章
  z省西部是丘陵地带,有一大片连绵起伏的低矮山丘。治寿村则是其中一个不显眼的小村子。

  因为年气温适中且光照较多,治寿村周边的山都四季常青,山上的资源还算丰富。因此,就算是前些年物资最匮乏的时期,治寿村里也从来没有饿死过人,哪怕是挖野菜、吃树根呢,总能把日子对付过去。但也因为山多、路不好走,治寿村的人世代困于这片地方,想要富裕却也富裕不到哪里去。

  毛春妹几十年前从隔壁顺山村嫁到了治寿村,给老边家生了三个儿子,腰杆儿挺得直直的。她丈夫姓边,外号是老闷,大家就混叫他一声边老闷。边老闷在家做不了主,家里家外都是听毛春妹的。

  三个儿子都孝顺。老大学了木匠,还兼了油漆匠,一年到头能赚上不少的外快;老二最了不起,去了镇上当老师,每个月都有工资;老三整一个都像了边老闷,但胜在勤快老实,也是能过日子的。

  如今儿子们都大了,先后也娶了媳妇,要说毛春妹还有什么不如意的,那就是她的儿媳妇们都太不会生了。三房儿媳妇前前后后一共给她生了六个孙女儿!这可把毛春妹气坏了。国家还非要搞什么计划生育,眼看着老边家就要断子绝孙了,她大儿媳妇东躲西藏怀了第三胎,终于生出了一个男孩。

  边静玉就是这万顷地里的独苗苗。

  哦,他这会儿还不叫边静玉。这时的户口制度不如后世那样完善,村里的孩子一般都要等到上学时才上户口,也是到了那时候再起大名。毛春妹把唯一的男孙视为心肝儿,平时就大宝大宝地叫着。

  边大宝是有前世的人。

  前世临死时,边静玉随身佩戴的麒麟玉佩忽然出了一阵柔和的光芒,把边静玉和沈怡的灵魂都卷了进去。他们正为这样的变化诧异不已,边静玉又冷不丁地察觉到了一股吸力,整个人就被吸进了黑暗中。他似乎转世重生了!但佛家有胎狱一说,意思是灵魂在胎中度过十月就会把前世记忆忘光。哪怕边静玉意志极为坚定,在母腹中也是昏昏沉沉的,以至于他刚出生时,已经把前世彻底忘光了。

  好在边静玉有麒麟玉佩护持,出生后在梦里渐渐窥见了前世。

  当他还没有彻底恢复前世记忆时,他天真地对家里人说,他每天晚上都能梦见自己住在了漂亮的大房子里,用玉碗银筷子吃饭,有很多人服侍。家里的大人听了这话,也并不觉得奇怪,都以为这孩子是电视看多了而已。毛春妹的三个儿子都很能干,因此他们家是治寿村里唯二买了电视机的人家。

  毛春妹却不这样以为。在老太太看来,她的孙子自然是千好万好的,肯定是天上的神仙投胎。他梦里见到的一切肯定是他前世在天上当神君时的场景!老太太坚信着,她的宝贝孙子是有大来历的!

  边静玉确实有来历。不然,若他真是一张白纸,那么再好的孩子都要被毛春妹宠坏了。

  等边静玉过了四岁的生日时,他的前世记忆才彻底恢复。

  现在边静玉五岁了,正在劝他这世的奶奶毛春妹,道:“奶,就让四姐读书去吧!”他口中的四姐是他这一世三叔家的女儿,刚满九岁,正好是入学的年纪。大概是因为农村里教育资源匮乏吧,孩子上学的年纪普遍比较晚。他们这个县就规定了,如果孩子是九月前出生的,则八周岁上小学,九月后出生的,则九周岁上小学。如果有家长想把孩子提前送到学校里去,需要各方送礼打点、十分麻烦。

  “女孩子读什么书,一个个都读懒了。家里的猪草不要人采?”毛春妹没好气地说。

  “奶,读书能找好工作,找好工作能赚大钱,以后叫四姐给我买糖吃。”边静玉说。他在这个家庭里已经生活了五年,早就看明白了,如果他对这一世的奶奶说,让四姐读书对四姐本身很有好处,奶奶肯定不会上心,只有他拿自己来说话,说一些四姐读书让他跟着沾光的话,毛春妹才会往心里去。

  在老边家,女孩全都不受重视,边静玉得想尽一切办法,才能让亲姐、堂姐们的生活好过一点。但他现在到底只有五岁,家里人再如何宠他,却不会听他拿主意。若边静玉想要和长辈们好好讲一讲道理,长辈们还会摸一摸他的脑袋,觉得他是烧了。久而久之,边静玉就学会了说一些违心的话。

  哎,反正只要姐姐们真得着了实惠就好!

  毛春妹对唯一的孙子很是纵容,听他这么说,立刻解下腰间的钥匙,打开橱柜上的锁,掏了一把水果糖放进大孙子的兜里,说:“奶又没少你糖吃……四凤那里,你就别管了,又不是奶拦着不让她念书,是她妈不让她念书的。”毛春妹确实不喜欢让孙女们去念书,觉得浪费钱,但这次的坏人还真不是她。她也确实不疼孙女们,但前头三个孙女都进学校念书去了,真没必要在第四个孙女身上做坏人。

  边静玉也知道问题出在三婶那里,可家里能管得住三婶的人只有他奶奶了,他只能在毛春妹身上使劲。边静玉说:“奶,婶儿不给四姐念书,奶给四姐念。以后四姐去了大城市,嫁了有钱人,就只孝敬奶,不孝敬婶儿。”嫁有钱人什么的绝不是边静玉的心里话,但他为了哄老太太,却只能这样说了。

  毛春妹闻言愣了一下,似乎想到了什么。

  过了一会儿,老太太才嘟囔了一句,不怎么硬气地说:“奶不指望她们小丫头片子的孝敬!”

  边静玉之所以这样说,是有缘由的。

  毛春妹的娘家村子里出了一个很传奇的女人,也姓毛,小名叫阿怜,后来据说起了大名叫安妮。毛安妮比着毛春妹要小一辈,虽然她和毛春妹没有什么血缘关系,但在一个村子里住着,也该叫毛春妹一声姑姑。这一片地方的人都有些重男轻女,毛安妮就出生于一个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她上头还有两个姐姐,等她出生时,她爸妈一看又是个女儿,觉得家里实在养不起了,就把她丢到了山里去。

  刚出生的孩子往山里丢,这是要断了孩子的命啊!却不想毛安妮命不该绝,被同村一个老头子捡了回来,给她起了小名叫阿怜,意思是这孩子可怜。老头子是个哑巴,没什么本事,一辈子都没有讨老婆,就养了毛安妮当孙女,有一口没一口的,靠着一两家善心的人接济,到底把毛安妮拉扯大了。

  毛安妮七岁时,老头子大病了一场,眼看着连他自己都养不活了,正巧县里的教练这时下乡来招人。这时候的教练是非常负责的,为了寻到好苗子,他们可以翻山越岭,一个村子一个村子找过去。

  毛安妮就被相中了。

  后来的事情,村里人就不是很清楚了,据说毛安妮长大后拿下了世界冠军!她用奖金在城里买了房子,把哑巴爷爷接过去住了。之前村里善待过她的那几家人也得了实惠。后来又听说她嫁了一个有钱人。毛安妮的亲生父母本想要沾光呢,毛安妮却不认他们,还让警察把他们抓起来。被这么一吓,他们再也不敢去找这个已经风光了的女儿了。这些年,毛安妮的亲生父母还窝在村子里过穷苦日子。

  因为毛安妮的经历太过传奇了,人们至今津津乐道。边静玉故意引导着毛春妹想起这件事,就是想告诉毛春妹,给家里的女孩多一些机会,她们日后就会有更好的前程。毛春妹这当奶奶的只要对孙女好一点,孙女以后肯定要孝敬她,那她的宝贝大孙子不就跟着沾光了吗?当然,边静玉肯定不是真的想要趴在姐姐们身上吸血,但毛春妹最重视这唯一的孙子了,只要对孙子好的事,她都愿意去做。

  就拿四凤念书这事来说,这时候的学费并不贵,老太太手里是有这个钱的,端看她愿不愿意花在孙女们身上了。边静玉暗示老太太应该给四凤一个机会,不求四凤未来能像毛安妮那样传奇,但如果她识字,以后就可以去镇上、去城里找工作,这不比在家种地强吗?大宝日后就能沾上四凤的光了。

  “回头我和四凤她娘说一说,四凤二叔在镇上当老师,老师的侄女总不能不给念书。”老太太说。

  边静玉松了一口气。

  在这个家里,老太太就是权威。她能说这样的话,那四凤念书的事基本上是定下来了。

  边静玉从屋里走出来,在院子里见到了正吮吸着手指的六凤。六凤只比他大了几个月,还是个五岁的小毛孩。边静玉从衣服兜里取出一枚水果糖,剥了外头的玻璃纸,塞进六凤的口中,说:“你悄悄地吃,别叫人现了。”如果被毛春妹知道了他给六姐吃糖,毛春妹能连把六姐一家都骂得狗血淋头。

  六凤连忙用手捂住了嘴巴,做出了一副“我已经藏好了”的模样。

  边静玉被逗笑了。在他彻底恢复记忆之前,他有好吃的就会偷偷和六凤分享,一人一半儿;现在他彻底恢复记忆了,看着六凤的眼光中带上了一种老人家的慈爱,兜里的水果糖大半都喂给了六凤。

  五岁孩子的生活有些无聊。边静玉搬了个小板凳,托着腮坐在了门口。

  只盼着怡弟和他一样也投胎到了此间世界,还盼着怡弟也恢复了上辈子的记忆。唉,可就算怡弟也来了,他又该去哪里寻找怡弟呢……边静玉看了一眼自己肉乎乎的短手短脚,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有中年人扛着锄头从老边家路过,见到了边静玉皱眉沉思的模样,只觉得非常可爱。老边家的辈分非常高,中年人存着开玩笑的心思,就冲着边静玉喊了一声,说:“幺叔啊,您坐在这儿守门呢?”

  边静玉毕竟是转世重生的,前世做惯了家里的老祖宗,现在自然对自己的辈分适应得极好。他抬头看向同村的大侄子,奶声奶气地说:“哦,是土根侄子啊……你这会儿下地去?真是个勤快人啊!”

  边土根:“……”

  不是,叔您知道自己今年高寿几何么,这话应得也太顺溜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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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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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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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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