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她带着叶辰离开燕京的时候,自己年纪还太小。
她不禁喃喃道:“妈,我都不太能记清楚安阿姨的样子了,我小的时候她喜欢我吗?”
林婉秋笑道:“你安阿姨不知道有多喜欢你,你出生那天,她就在医院陪着妈妈,是第二个抱过你的人。”
“真的啊?”顾秋怡明显有些惊喜,又问:“那我跟叶辰哥哥的婚约,到底是你们谁提出来的啊?以前都没跟我说起过。”
林婉秋感叹:“你俩的婚约就是你安阿姨提出来的,那个时候叶家是国内最强的家族,我跟你爸平日里就特别受你叶伯伯和安阿姨的照顾,那个时候说良心话,我们一直觉得叶家是我们高攀不起的存在,他们能把我们当成自己人,我们就已经非常荣幸了,哪敢去想能和叶家联姻呢?”
顾秋怡惊讶的问:“那安阿姨为什么会提出联姻的想法呢?”
林婉秋笑道:“当然是喜欢你了,觉得你最适合做她的儿媳妇。”
顾秋怡心里开心极了。
在她看来,叶辰身边红颜知己太多,但自己是唯一一个得到过叶辰妈妈肯定的,从这一点来说,自己就与其他女生不一样。
而她觉得遗憾的,是叶辰妈妈去世太早,就像妈妈说的,如果叶辰妈妈还活着,一定会替自己做主,不会让自己一直被这么晾在一旁。
可母女二人感叹的时候,做梦也想不到,安成蹊竟然就一直还活着,而且前段时间,就住在离着不远的雍和宫内。
即便现在住在普陀山,离燕京也不过就一千多公里。
此时此刻,安成蹊正在普陀山的禅院之中打着篆香。
篆香打出,她用一根线香将其引燃,待徐徐青烟飘起,她微微凑近闻了闻,闭上眼睛,感受内心难得的平静。
孙姐来到跟前,恭敬的说:“夫人,少爷中午在顾家吃饭,叶长敏正在亲自采购,似乎晚上叶家也有家宴。”
安成蹊睁开眼睛,微微点头,笑道:“看来他们是要一起向辰儿施压了。”
孙姐说:“四海走水路,估计还要一段时间才能到华夏。”
“不急。”安成蹊说:“就算再慢,正月也该到了。”
孙姐问她:“夫人,您以前不是说,伊藤家的大小姐其实最适合少爷吗?”
“是啊。”安成蹊微笑道:“平心而论,在我看来,没人比菜菜子更适合辰儿,尤其她已经悟道,将来对辰儿会大有帮助。”
孙姐又问:“那您觉得,顾小姐这边呢?”
安成蹊微微一笑,轻叹道:“囡囡,是我抱着长大的……于理,我觉得菜菜子最合适,于情,没人能在我心里取代囡囡。”
言罢,安成蹊感叹:“辰儿与囡囡的婚约,当年确实是我主导推动的,自囡囡出生时,我就将其视为己出,喜欢的不得了,而顾言忠和林婉秋夫妇,对当时年幼的辰儿也是相当喜爱,所以我就提出,让两个孩子定下婚约,待辰儿和囡囡长大成人,便让两人结为夫妻。”
“有人也劝过我,觉得当时已经进入到开放的新时代,不应该再搞这种父母替孩子决定婚姻的老封建行为,但我依旧坚持,因为我始终觉得,有些好的东西和好的事情,就是要家长替孩子提前做决定、提前争取来的。”
说到这时,安成蹊忍不住轻叹一声:“那个时候我和长缨已经与破清会有了诸多接触,知道了破清会的许多秘密,我当时最怕的,不是有朝一日破清会找我和长缨算账,而是怕他们将来会在辰儿的身边,安插各种“书生”。”
听到书生二字,孙姐表情登时一凛。
她知道书生的厉害之处。
这些书生,被破清会自小培养,只为尽全力取悦一个人的关注。
破清会在“书生”身上十分舍得下成本,而且他们往往会打造各种各样类型不同,但都非常优秀的“书生”,潜伏在目标人物的周围,目标人物有可能会遇到很多非常满意的异性,而这个目标人物不知道的是,他陆续遇到的这些优秀的异性,可能绝大多数都是专门为他培养的。
谁,又能抵挡住一个自小就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异性?
所以,安成蹊对叶辰也有同样的担心。
万一,破清会在叶辰身边不断安插各种“书生”,就算自己能识破,其中一部分也不可能把每一个人的真面目都看清楚。
一旦儿子将来娶了“书生”中的一员,那对儿子、对整个叶家都将是灭顶之灾。
这种情况下,她必须要让叶辰将来迎娶一位知根知底的女孩子,以此来彻底杜绝“书生”的隐患。
而真正知根知底的人,并不多,顾言忠和林婉秋,就是最好的选择。
只要叶辰能够迎娶顾秋怡,破清会无论在他身边安差多少“书生”,都不可能成功得了。
更何况,自打顾秋怡出生,她就特别喜欢这个姑娘,幼年时,就能看出顾秋怡格外漂亮、聪明而且善良。
绝对是做叶辰妻子的最佳人选。
不过,安成蹊的关于“书生”这一层的考虑,顾家人并不知道。
按照安成蹊那时的规划,她要把叶辰留在身边,一点点引导培养,同时也培养他与顾秋怡的感情,待到两人都成年,就先让他们把婚结了。
可谁也没能料到,他们与破清会的仇恨因为九玄天经而迅速加剧。
吴飞燕一心想杀掉叶长缨一家三口,最后被逼无奈,叶长缨牺牲自己,保全儿子,又为安成蹊安排了一出金蝉脱壳,让她逃出生天。
往后的这么多年,安成蹊不敢现身,更不敢与叶辰相认。
回想往事,安成蹊也不由苦笑:“造化弄人,我最怕辰儿被书生迷惑,却没想到事发之后,长缨的安排,让辰儿彻底失去了叶家后代光环的同时,也侥幸让他彻底避开了“书生”的潜在威胁。”
想到自己那两个被书生耽误一生的弟弟妹妹,安成蹊声音清冷的说:“召南与呦呦都以为自己是世界最幸运的人,找到了最懂自己、最爱自己,也最符合自己心意的心上人,却不曾想这都是吴飞燕的书生,这个歹毒的女人,早晚要为她造的孽付出代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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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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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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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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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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