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为何成辉已经结婚成家了,许桂兰不用再为他的个人大事担忧,如今唯一忧心的就剩下了娉婷的婚事。在她看来,娉婷的年纪在老家早就可以许人家了,可娉婷在部队里,也没有退伍回乡的念头,又没有自己谈个对象啥的,这高不成低不就,还隔了那么老远,怎么找对象?一旦有了这个念头,许桂兰就把找对象的事时不时放在嘴边,平常通信也不忘说上几句。
其实娉婷也想过自己的婚姻,“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她不可能一辈子不结婚,但选择一个什么样的男人过一辈子了才是她头疼的问题。重生前,她和男友相识是熟人介绍,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就是相互合适罢了,重生后她进了军队,按道理军队是男人最多的地方,可如今的社会风气也不提倡大张旗鼓地自由恋爱,平常男女交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否则就是“有碍社会风化”,是“乱搞男女关系”。团里确实有战友对她表示好感的,可惜她对搞文艺的男同志没什么进一步的想法,也注意和他们保持适当的距离,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再凑上来了。
“今天听说下星期的大汇演还有几个长要过来,职位都不低呢。”澡堂里,消息一向灵通的吴亚萍压低着声音说话。部队里有专门的澡堂,大家都是习惯了吃完晚饭洗个澡直接回宿舍。
“是吗?不过这和我们文工团关系也不大。”季红起初有些兴趣,后来又不当回事了。实在是碰到“长”,那就不方便说什么闲话,而且她们这些文工团的小兵,离“长”什么的实在是太遥远了。“有时间关心长,还不如好好想想自己的人生大事,你也老大不小了吧?上次你爸妈写信过来不是还提到了你结婚的事?”
“可不是吗?眼看我们都二十多了,就娉婷小了些,可也二十了吧?前阵子我妈写信,说是要给我找对象,好些媒人上门,可是我不回去也不好相看,问我什么时候休假回家呢?”吴亚萍比娉婷大三岁,今年已经二十三了,这在农村绝对是“大龄剩女”。
“那你怎么想?这要是在你们当地找人结婚,还能在团里待吗?两地分居可不好。”文工团女兵多,大多数农村来的到了年龄又没提干的都直接回家了。回家后有关系的还能托关系找个进体制的好工作,没关系的也就只能拿着点退伍津贴回家嫁人生娃。
“我这不是也在愁吗?说不准再过阵子就真的得回老家了。”吴亚萍擦着湿淋淋的头,一向带着笑意的脸上也泛起了忧愁。“还是你好,你是城镇户口,就是回家了也好找工作,还有隔壁部队的钱群,就是你那老乡,时不时给你捎东西的那个,我看是对你有意思吧?你考不考虑他?”
“以后是事谁知道呢?m主席都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反正对我而言他现在就是一老乡。”季红是城里人,家里的条件比吴亚萍和娉婷都好些。钱群是她老乡,人长的异常憨厚,只要部队有假就过来找季红,说是季红家捎东西过来了。其实明眼人都知道,哪里是季红家捎过来的,大部分都是钱群他自己买的。钱群比季红还大一些,在部队的前途是没什么指望了,可能很快就要退伍回家,他和季红能走到哪一步,是谁也无法预料的事情。有时候,凭着一腔喜欢,并不一定能抱得美人归,能不能在一起当然还是季红说了算。
好像一瞬间,女兵们都已经在考虑终身大事,娉婷还是像往常那样,该训练训练,该排练排练,不说心无旁骛,也确实没有找对象的想法。现在她已经在团里站稳了脚跟,之前歌舞团有人突然退伍,因为娉婷有舞蹈底子,她被临时借调过去,表现很好,现在话剧团、歌舞团都有她的班子,再加上她刻苦认真,个性也好,几个领导还都挺喜欢她,私下里也说会找机会给她提干的。
“我像这么大的时候,就想着要在团里好好表现,绝不辜负团里的栽培。现在很多小姑娘就想着结婚,找对象,心思根本不在排练上,你说团里会给她们机会吗?之前有人乱搞男女关系被处分回家的你也知道,要我说你现在还年轻,还不到考虑这些问题的时候,你知道的,你没什么背景,本来想往上升就难,好在你能力过关,又够努力,这就是你的优势,如何让上面看到你的努力,给你机会提干,你自己要好好想想。过阵子军区的大汇演你要好好表现,别出漏子,表现好了,入了军区领导的眼,你以后还缺前程吗?就这样退伍回家种地你肯定也不愿意吧?我说的话你回去好好想想,能听进去最好,反正是不会害你的。”
副团长的话时不时在娉婷脑中徘徊,她不是无知单纯的小姑娘,知道副团长说的的确是肺腑之言。只要是团里培养的骨干,向来是有前途的,像陈雪丽这种家事好的不说,就是普通家庭出来的吕美也找了合意的丈夫,调到另一个军区文工团当连长了。而那些心思不正的,比如方芳,早就被文工团淘汰,临走前也没个好名声,这对一向掐尖要强的方芳而言简直是毁灭性的打击。还有一个团里的小姑娘,自己谈了恋爱,偷吃了禁果,竟然怀孕了,这在团里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团政委还专门找女兵们谈话,希望她们注意影响,要保护自己,不要做出有损军人形象的事来。
管他呢,反正“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就让一切顺其自然吧,说不定哪天就遇到一个合适的人呢?娉婷一向是随遇而安的,也没有什么大的志向,这样踏踏实实反而显得难能可贵起来。
军区汇演上,战地文工团的表演非常成功,获得了长的表扬和嘉奖。趁着这个机会,吴亚萍向团里申请了假期,准备动身回家探亲了。
“祝你早日找到如意郎君,我们等着吃你的喜糖呢。”娉婷和季红私下里开着吴亚萍的玩笑,她们知道吴亚萍回家的主要目的,不过在这个当口,也不好大肆宣扬,被别人知道了总归不太好。
“行吧,你们就等着我的好消息,不成功便成仁啊!”带着如此的豪言壮语,吴亚萍踏上了返家的路。
汇演后大家难得有了空闲,不再紧绷着练习、排练,团里也给他们放了一天假,彼此相熟的战友约起来准备出去逛逛。
“我想去做两身衣裳,天气开始热起来了,买点棉布料做两个短袖在宿舍里穿穿也不错。”
“我存了几张工业票,想买块表给我弟,他要结婚了,我这个做姐姐的总得表示表示才行,谁让我就这么一个弟弟。”
“上次在那家国营饭店吃的臊子面真香,我一直惦记着呢,这次出去我还要再点上一碗,哎,晓静,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告诉你,那面条是真的香,分量也足,你肯定喜欢吃。”
“要我说,我们不如一起出去郊游,爬爬山,欣赏欣赏初夏景色,也舒缓舒缓筋骨。平常去的地方是不少,可能停下来认真看一看的机会不多,辜负了多少的大好时光?”
“也对,那我们就约起来一起郊游去。愿意去的先报个名,在一起合计一下路线,争取这一天玩得痛快,让大家都尽兴。”
从放假通知下来后,排练室里很是热闹,大家聚在一起说说笑笑,后来在队长许在明的组织下,决定按个人意愿组织郊游,大家纷纷踊跃报名。
“娉婷,要不我们也一起去吧?难得这么热闹,总不能脱离‘广大群众’嘛。”季红出言游说娉婷,她是希望娉婷能和她一起去的。在文工团里,季红和吴亚萍,娉婷的关系最要好,如果吴亚萍没有回乡,那遇到这种活动的时候,吴亚萍肯定是最踊跃的那一个。而娉婷的个性偏文静些,不太喜欢人多的场合,季红怕娉婷不想去,才会出言劝说。
“那好吧,我们也一起去。”娉婷是个容易心软的,要说爬山的话,金陵的山她重生前就爬腻了,每次爬完后都誓再也不去爬了,可是朋友一约最后还是会一起去。现在也一样,难得放假,不用排练也不用早起,她更想在宿舍里休息,看看书,写写信都好,不过季红开了口,希望她能一起去,她也就答应了下来。对于友情她还是很珍惜的,毕竟季红时她在团里,难得合得来的朋友。
“好,现在报名的人数已经有十七个了,大家先说说最想去哪里,想做什么,统计后再一起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这样大家没意见吧?”许在明的组织能力挺强的,在团里负责大字报的宣传,组织郊游这种小事对他而言完全不在话下。
果然,他的话一出口,大家都表示同意,纷纷说了自己想去的地方。有人想去栖霞山,有人想去夫子庙,有人想去爬紫金山,还有人想去市里购物,再去吃点东西。
“班长,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说出来大家一起参考参考。”许在明一直注意着娉婷,看她带着笑容站在一边,看着大家热闹却一句话也不说,这让他有些气闷。他一直自内心地喜欢这个漂亮又安静的姑娘,为她每一次成功的演出而欢呼,也为她的刻苦努力而心疼,他想着有一天,自己能光明正大的关心她,爱护她,把那颗爱恋她的心交给她。他含蓄地表露着爱意,她却全然不能领会,不管自己表现的多么出众,她好像都不放在心上,这让他的爱情变得苦涩无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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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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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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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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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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