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什么历史小说,陈浩回到宿舍之后就开始认真思考了。
其实他早就憋不住了,如果不是完美主义精神在作祟,他早就开始提笔写了!
当然,就目前看来,他还没有完美主义到极致,没打算等到级别达到宗师再动笔。
陈浩看过的历史演义小说不算多,不过都是经典,就比如《三国演义》,除了小说,历史演义类电视连续剧倒是看过很多,比如《大汉天子》、《隋唐演义》、《康熙王朝》、《雍正王朝》之类的。
说实话,看完史书之后,他不喜欢太过强调个人武勇或者太过强调个人武勇的历史小说。
写一个历史人物?
陈浩觉得有些单调,如果就写一个人,那多无聊!
要不就写一段历史?
陈浩想了想,觉得可行。
想了一遍历史上的各朝各代,陈浩最终把目光放到南宋。
说起来宋朝绝对是当时世界上最繁荣的国家之一,北宋一百六十多年,基本上没有遇到过大规模的战争,澶渊之盟后,宋辽交好百年,两边的军备都废弛的厉害,一百多年的时间,就没打过像样的仗,俗话说久战必亡,忘站必危,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再加上北宋立国的基本原则就是防止武将篡权,整个五代时期就是武将兴风作浪的时期,武将手里有兵,就可以不受天子节制,甚至可以自己造反当皇帝,赵匡胤本人就是这么干的,所以他最怕别人也这么干,杯酒释兵权就是发生在这个历史背景下。整个北宋时期,朝廷对武将都是非常压制的,武将稍微有点军功,就会有一大堆大臣提醒皇上要提防武将,防止尾大不掉之势,狄青忠心耿耿,是北宋中后期唯一可以拿得出手的名将了,也是在皇帝的猜忌下郁郁而终。
北宋的经济文化很繁荣,那真是一个武将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年代,百姓以当兵为耻,以读书为荣,诸如诸如范仲淹、王安石、苏轼、司马光都是那个时代文化上明星。
后来辽国被金国所灭,北宋与金国交锋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然后就是大家所熟知的“靖康之耻”,估计当时金国都没想到能那么顺利,北宋猝不及防,就遭了“斩首”!
靖康二年四月,金军攻破东京(今开封),俘虏了宋徽宗、宋钦宗父子及大量赵氏皇族、后宫妃嫔与贵卿、朝臣等三千余人,押解北上,东京城中公私积蓄为之一空。
然后宋高宗就逃到南方,建立南宋王朝,北宋灭亡。
宋高宗在位时,迫于形势起用岳飞、韩世忠等大将抗金,但大部分时间仍重用主和派的黄潜善、汪伯彦、王伦、秦桧等人,后来甚至处死岳飞,罢免李纲、张浚、韩世忠等主战派大臣。
之后就是著名的崖山之战,战争的最后元军以少胜多,宋军全军覆灭。南宋灭国时,陆秀夫背着少帝赵昺投海自尽,许多忠臣追随其后,十万军民跳海殉国。此战之后,华夏在历史上第一次完全沦陷于外族。
其实,陈浩觉得,跟当时与蒙古对战的其他国家相比,南宋坚持了一百多年,打得还不错。
至于网上那么多人说南宋还能抗,还有机会收复中原,陈浩只能说拿都是马后炮。
岛国人说“崖山之后无华夏,明亡之后无中国”,陈浩只能说放TN的狗屁!
他还想说唐朝之后无岛国,岛国正统在华夏呢!
华夏不是赵家的华夏,是华夏人的华夏,只要华夏人还在,文化历史还在,华夏文明就一直在。
陈浩之所以想写这段历史,就是因为这段历史比较黑暗,同时也涌现了诸多悲情的英雄人物——就是比较虐!
没错,陈浩文青病犯了,他就是偏好虐文。
华夏正史把他虐的不行不行的,他内心有种虐别人的冲动,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这么宏大的历史,自己能驾驭住吗?
看一眼自己精通巅峰的写作能力,还有成就性技能历史推演,陈浩就有了底气。
人活着,不就是为了不断的挑战自己吗?
确定了时间段,剩下的时间陈浩就开始全力攻读南北宋时期的风俗习惯,各种野史,甚至还要相关的历史小说《岳飞传》、《杨门女将》,甚至南北宋时期各位大家的著作陈浩都看一遍,还有现在历史学家对当时经济科学发展方面的学术研究,当时的服饰饮食文化陈浩都认真的研读一遍。
反正只要是对他写小说有帮助的文献资料,陈浩都尽量弄懂,省的到时候提笔,写错了贻笑大方。
如此这般,又是大半个月过去了。
陈浩感觉准备的差不多了,就从图书馆出来,时间是下午两点,天气越来越寒冷,他穿了一件保暖内衣和黑色羽绒服。
望着有些阴沉的天空,他双手揣进兜里,直接走出了学校。
今天是平安夜,昨天晚上,他的好舍友张强就跟陈浩提过了平安夜的重要性!
他不太懂女孩子的心思,对于这种西方传统节日,他是不太了解的。
陈浩是个忙起来,连自己生日都记不住的人,更别提什么平安夜了!
不过其他人好像很在乎,他不敢肯定,江艾琪是否在乎,他也没有问过。
说到江艾琪,陈浩还是很在乎的。
刚开始的时候,他们之间的关系甚至不像是男女朋友,更像是普通要好的普通,不过几个月的时间相处下来,陈浩已经越来越接受她,越来越在乎她。
他们之间不像小说中爱的那么轰轰烈烈,但胜在相处和睦,彼此能相互包容。
生命中,有这么一个女人,镶嵌在陈浩的心上,与他的心融合在一起,成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校门口,苹果换了一个包装,价格猛涨,五块钱一个,十块钱一个,还有卖二、三十一个的,价格让第一次平安夜买礼物的陈浩感觉惊讶。
不过如果真的是买来送给江艾琪的,他不会在注重价格。
平安夜并不一定要送苹果,还可以送其他的礼物。
苹果?巧克力?玫瑰花?买哪个?还是全部都买?
头疼!
陈浩有些犹豫了!
他有选择困难症!
摸出电话,他想了很久,终于还是拨通了郝俊的电话。
郝俊那厮最近跟一个女孩打得火热,经常连宿舍都不回,他肯定比较有经验!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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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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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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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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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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