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晚明白过来,李翊是要让她女扮男装瞒过大家,同他外出踏青。
虽然觉得不妥,但陆晚心里又蠢蠢欲动,犹豫道:“这样……真的可以吗?”
说罢,她又看向手边的嫁衣,迟疑道:“可是,我还要留在家里绣嫁衣的……”
李翊轻轻抚着她的手,温声道:“嫁衣可以慢慢绣,可春光不等人,错过了这一次,又要等来年了。”
他又道:“我今日去北郊大营,沿途看到无数男女老少相携出城踏青,他们沿河看柳,在山野间漫步,还有好多人放起了纸鸢,甚是热闹。当时我就在想,若是你也在,你定是十分喜欢的!”
陆晚听了他的话,内心颇是触动。
等听到他描述城外的风景,她更是向往起来。
她抬头看向李翊,不解问道:“殿下,祖母她们总是教导我要恪守规矩,特别是做了你的王妃后,我更加要谨言慎行,不能行差踏错一步。可为何你又不让我这么做?”
李翊看着她纯真的星眸,心底越发柔软下去,缓声道:“我让你嫁给我,是希望你跟我在一起后,会更加幸福快活。我不想看到因为我的身份,给你戴上一层枷锁,我希望你永远开开心心的。”
李翊至今还记得,她十岁生辰那次给他写信,在信里兴奋的告诉他,她在庄子里结识了一群同龄的小伙伴,她们带着她上山捡蘑菇,下河捉鱼,好不快活。
从那时起他就知道她的内心,向往自在的生活。
如此,他一定会如她所愿……
李翊的话,打消了陆晚心里最后的顾虑。
她甜甜一笑,爽快道:“好,那明日你来接我。”
……
翌日一大早,李翊便衣简装来到镇国公府侧门,悄悄接了易装过后的陆晚出门,两人乘车径直出城往城郊去。
一路上,李翊总是盯着陆晚看,陆晚被他看得不自在起来,扯着衣袖嗔了他一眼:“你干嘛一直盯着我?”
李翊笑道:“我第一次看你穿男子的衣裳,当然要多看几眼。”
陆晚身形娇小玲珑,肤白貌美,那怕褪下女装换上男装,也是个唇红齿白,俊美出众的俏公子。
陆晚第一次穿男装,有些难为情,忍不住抬手遮住脸,害羞道:“不许你看,你就喜欢看我的笑话……”
李翊拿下她的手,逗她:“你小时候像个小乞丐的样子我都见过,你还怕什么?”
提起小时候的往事,陆晚越发羞赧起来。
可是没想到,下一刻李翊从怀里掏出一块蓝布帕子,问她:“这个你还记得吗?”
陆晚正好奇他从何处寻得这样一块丑帕子,李翊已道:“你自己的东西,都不记得了?”
经他提醒,陆晚才想起这块丑丑的帕子,正是自己小时候送给李翊的。
反应过来的陆晚,顿时面红耳赤,羞恼道:“这么久的东西,殿下怎么还收着?你快扔了吧!”
李翊却将帕子整齐叠好,再收进怀里,郑重道:“这可是你送给我的帕子,怎么能扔?”
陆晚想到了什么,瞪大眼睛看着他:“你的意思,我给你做的帕子,你都收着?”
李翊得意挑眉:“当然!”
想到自己有那么多丑帕子留在他手里,陆晚顿时有种被他拿捏到了自己糗事的感觉,顿时难堪起来。
她红着脸软下声音同他商议:“那些帕子都是我小时候手艺最差的时候绣的,实在拿不出手……你把它们还给我啊,我重新给你做新的好不好?”
李翊看着她愁眉苦脸的样子,脸上笑意更浓,忍不住伸手抚了抚她的脸颊,道:“不行,这些帕子我要珍藏起来,一块都不会丢,等将来咱们的孩子长大了,我要拿出来给他们看,告诉他们,这些帕子是他们阿娘送给阿爹的定情信物……”
陆晚没想到男人的动作那么温柔,开口却冷酷的拒绝了他,顿时又羞又恼,赌气道:“谁说要跟你生孩子……”
说罢,扭过身子不理他。
李翊从身后抱住她,哄她道:“好了,别生气了,我带你去骑马吧,这种天气,骑马最舒服了。”
一听骑马,陆晚眸光一亮,忘记还同他置着气,兴奋道:“真的吗?万一被人看到怎么办?”
李翊掀开车帘给她看,“放心,我们已离开京/城很远了,且这里过往人少,不会被人看到的。”
说罢,就喊停马车,唤来他的踏风,抱着陆晚一个漂亮的翻身骑上马背。
踏风又高又壮,陆晚那怕靠在李翊的怀里,第一次骑马的她还是害怕,忍不住抓紧李翊的手。
李翊一只手搂着她,一手握绳,轻夹马腹,踏风已四蹄扬尘,朝着前方奔驰而去……
一路上,风和日丽,春光正浓,李翊驾马带着陆晚奔驰在辽阔的山野间,微风拂面吹来,满满的全是春天的气息,令人心旷神怡。
踏风跑出一段距离后,陆晚渐渐适应上了骑在马背上的感觉,全身放松下来,越发享受起骑马飞驰的畅快感觉。
她不觉回头对李翊道:“殿下,你教我骑马吧。”
李翊一口应下,道:“我正有此意,以后我们要随父皇去秋狩,你若是不会骑马,就会少了许多乐趣。”
陆晚开心极了,道:“那等我们成亲后,你必须好好教我。”
李翊看着她满面春风的开心样子,心情也是前所未有的畅快,搂紧她在怀里,脸颊挨着她的侧脸,附在她耳边低笑道:“是不是开始盼着早点与我成亲,做我的翊王妃了?”
陆晚被他的气息弄得耳朵痒痒的,脸颊上也飞起红云,想躲开他,却无处可躲。
李翊覆唇上去,亲了亲她的娇唇,继续道:“阿晚,我想好了,等我们成亲后,每年的春日我们都要出来踏青,等我们有了孩子,就带孩子一起来,你说好不好?”
陆晚身子软软的靠在他怀里,娇羞的点了点头。
得到她的回应,李翊越发开心起来,向往道:“我还想好了,到了那时,我教儿子骑马,你带着女儿摘花,我们一家开开心心的玩个痛快。”
李翊向往的一切,也是陆晚向往的,她红着脸幸福笑道:“一切都听你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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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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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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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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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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