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的明姝穿着猫娘连体紧身衣,一如他在m国见她那次。
猫耳面具将她那张姝丽的小脸遮住,只露出娇艳欲滴的红唇。
当着他的面,她褪下衣裳。
匀称修长的腿如照片中那样,细白的踝骨处裹缠着一根红绳。
或许是梦里他动情亲吻着她耳后小痣的画面太过清晰,他脑海中再也记不起其他事。
他只记得那系着红绳的美腿,像蛇一般缠了他整夜。
萧槿忽的有些舌燥,仿佛有一团温热的火,如梦里的她那般勾缠着他。
辗转反侧,彻夜难眠,第一次不是因为儿时的梦魇。
他起身望月,却连月亮里都是明姝那张明艳的脸。
耳边明明没有风,却好像有一声猫儿的低吟被风送来。
萧槿只知道,他的心乱了。
而罪魁祸首在此时,却睡得极为香甜。
第二天醒来的明姝神清气爽,洗漱好下楼,就看到芳妈跪在她父亲面前。
她没有下楼,而是站在电梯间与楼梯的视角盲区处。
客厅里,盛阳恒为难的看着林芳,起身想将她扶起来,她却固执的不愿起。
“这些年多谢老爷夫人的照顾,当初如果不是你们,或许林芳已经饿死街头。”
林芳坚持磕了几个头,才在盛阳恒的搀扶下起身。
她擦了擦眼角的泪:“您和夫人的大恩大德我无以相报,只待来世为您和夫人做牛做马。”
说了自己想离职的事,她抬头看了明姝和名诚居住的三楼一眼,满脸不舍。
盛阳恒纠结的看着她:“芳姐,你真的想好了吗?”
明姝和名诚两孩子可以说是林芳一手带大,她在盛家的这二十年里,他们也早已把她当成家人。
她如今要走,也是她的自由,他不能强求。
可若是两个孩子知道了,只怕要伤心难过。
林芳也不想走,可她哪怕找不到自己的儿子,也想在剩下的时间里帮助和自己一样丢了孩子的人。
也算是为自己的儿子积福。
“老爷,我想为阿逸做点什么。”这个朴实了一辈子的妇人嗫嚅开口,无措的垂着头。
儿子被卖掉的时候,才一个月大,连名字都没取好。
村里老人说名字取得太早不好,孩子容易早夭。
林芳从小没念过什么书,想不出好听的字,林逸,还是老爷和夫人一起帮她取的。
盛阳恒想劝她,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林芳抹了抹眼角,扯出一抹笑:“老爷,宋先生帮忙找的人应该到了,我去接一下。”
“正好您今天在家,可以掌掌眼看看人。”
等她再次回来时,明姝和盛阳恒都坐在沙发上等她。
“小姐怎么不多睡会儿?”林芳将沙发角落的毯子拿过来,盖在她腿上,“女孩子最不能让自己的腿受凉,不然老了容易落下病根。”
明姝抱住她的腰:“芳妈你不要离开我们……”
林芳看见她哭,眼泪也忍不住:“我也舍不得小姐和小少爷。”
都是她看着长大的孩子,她怎么舍得呢。
她拍了拍明姝的背:“小姐和小少爷都长大了,我也能放心的离去。”
明姝摇头,倔强的不肯松手:“没长大,弟弟还小。”
她哽咽着说:“让爸爸派人去找林逸哥哥好不好?芳妈你不要走。”
前世她出国三年,中间曾收到家里传来的噩耗对她打击很大。
父亲告诉她,芳妈死了。
从盛家离职后,芳妈就去了陕南省,也如她所想那般将所有积蓄投到寻人组织里,寻找自己儿子的同时,也帮着其他丢失孩子的父母寻人。
在一次打拐行动里立下大功,她给警方提供了不少有用的消息。
可她也遭到了人贩子组织丧心病狂的报复。
她也是明姝想要保护的家人,明姝怎忍心在明知道未来的情况下,还看着她走上那条路。
“小姐……”林芳看明姝哭得伤心,慌乱的替她抹眼泪,又怕自己满是老茧的手磨伤她的皮肤。
被林芳带进来的女人咳嗽了声,昭示了下自己的存在感。
女人二十五六岁模样,烫着棕红色波浪卷,她姿色不差,脸上画着精致的妆。
一身ol裙搭配米色小高跟,青春中不失得体。
“盛总,盛小姐好,我是来应聘保姆的赵玲。”她脸上带着大方的笑,朝盛阳恒的方向鞠了一躬。
盛阳恒打量她一眼,礼貌颔首:“请坐。”
看见她,明姝眼里飞速闪过一抹厌恶。
赵玲,她当然认识。
在芳妈走后,以小保姆身份趁主人应酬醉酒上了主人的床,最后母凭子贵登堂入室成为她的后妈。
也是这个女人的存在,使得她和父亲的关系更加恶化。
上辈子因为赵玲的存在,明姝更不愿原谅自己的父亲,便很少跟家里联系。
后来再接到父亲的电话,才得知赵玲肚子里的孩子没了。
说是名诚跟她起争执,将她推倒导致的流产。
盛家大厦将倾,父亲锒铛入狱,明姝最后一次见到赵玲,她正挽着另一个老男人的手笑得开心。
那个老男人,跟萧家有些关系。
“你可不再是什么大小姐了,盛家,砰~没了。”她那幸灾乐祸的表情让明姝记忆犹新。
明姝不知道盛家被陷害的事里,她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
但她清楚,赵玲绝不无辜。
而今思来,赵玲被名诚推倒致流产,说不定也只是她为让父亲和名诚产生间隙的计谋。
刚才听芳妈说,赵玲是宋南琛找来的,那宋南琛……
明姝神色一凛。
她派去的人已经将名诚接回来,听到芳妈要走,名诚跟她一左一右抱着芳妈哭得稀里哗啦。
看见名诚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可怜样,和明姝眼里的期盼,林芳的心不禁有些动摇。
盛阳恒趁此机会挽留:“小姝和阿诚都离不开你,芳姐不如还是留下,林逸那边我们一定不会放弃寻找。”
林芳抱着明姝和名诚,心软的答应:“诶,我不走。”
一旁的赵玲脸色变了变。
林芳不离开盛家,那她怎么留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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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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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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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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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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