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众人都被眼前的这景象震慑住的时候,阿远却丝毫不在意的,用石头把炸开的洞口堵了起来。
这人还真是什么都不关心,就跟石头一样。
我也懒得管他,把金巧月从傅鸿朗背上转移了过来。
对于这个女人,要是换作之前,或许我也不会多管闲事。
可是自从这段时间的相处之下,加上我们经常聊天,我已经把她当做了朋友。
既然是朋友,我自然不可能见死不救。
不过也不知道她能不能撑得住,在这地方想要出去,恐怕并非易事。
这个地方的空间很大,而且非常空旷,什么东西都没有,发出响动甚至还能听到一些回声。
等阿远把洞堵好后,我们继续朝着前面走去。
这地面是朝下延伸的,倾斜度并不是很急,不过能明显感觉到我们是在向下走。
走了大约十来分钟,头顶的湖面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不过光线依旧能够照亮周围的情况。
不多时,一个巨大的城门出现在我们面前。
站在坡上朝着城门后面望去,只见在城门后是一座巨大的古城。
城门是双开门,其中一扇门已经倒塌在地,城中大大小小的街道交错在一起,不过基本上都已经破败不堪,从整体上来看,这座古城规模可谓不小,也很有气势。
从湖里折射进来的光线,如同水波纹一样荡漾在古城上空,让人有种不太真实的感觉。
虽然古城已经破败不堪,但是依旧能窥得它曾经的繁华景象。
这古城少说也能容纳上千人,甚至还不止。
“这才是真正的桃槐国!”傅鸿朗忍不住道,“之前我们在密室里看到的壁画上,画的就是这!”
被他这么一提醒,我也回想了起来,之前在密室的时候,是有一幅壁画上画着一座古城,和这座古城是有些相似。
当时那壁画上照射在古城上空的是一片彩云,我当时还觉得是古人想象出来的景象,如今看来,那根本就不是什么彩云,而是头顶的湖水。
这片白沙漠有着天然磁场,飞机飞不过来,至于人也很难找到这个地方。
也就是说,除了我们,很有可能这地方根本没有人来过。
一想到这里,我深吸了一口气,心情变得激动起来。
难不成随侯珠真的在这个地方?
富葵有些迫不及待的朝着古城中走去,我们也赶紧跟上。
从城门进去后,是一条用石板铺成的主干道。
这条主干道并不宽,也就两米左右,在两边都废弃的房屋,其中有一些是土房,有一些是石头房。
房子的造型全都是清一色的,三角顶结构。
一些屋子里的情况,走在街上都能看清楚,里面的家具基本上都东倒西歪,就好似被人洗劫过一样。
也不知道曾经这里发生过什么。
有可能是内部动乱,也有可能是外族入侵,不管哪一种可能,可以肯定的是,那一次的危机导致了这座古城自此变成了一座死城。
对于这座古城,众人似乎都不怎么感兴趣,也就一开始的时候有些好奇而已。
我知道大家来这里的目的,都是为了找随侯珠,至于其他的事情,自然也就不放在心上。
反而是胖子,这里看看,那里弄弄:“项爷,你说当初这古城是怎么建造在这地方的?你别说,要是在这地方生活,还真是不错。”
我笑道:“那要不,给你在这找个窝,以后你就搬过来住得了?”
“也不是不行,不过得有电,还得有其他的配套设施……”胖子说着忽然想到了什么,“对了,我前几天看一个新闻,上面说国外的有钱人最喜欢的地方就是住一些古堡之类的地方。你说要是我们把这打造城东方古堡之都,转手卖出去,那岂不是很赚钱?”
我没好气的道:“你以为这是你家?你怎么不说,把这里开发成风景区,你收门票赚钱呢?”
“诶!这个想法好!收门票靠谱,一张门票卖个五六十,要是每天都有一千个人过来游玩,按照五十块一张票,一天不得净赚五万?一个月就是一百五十五,这一年下来……”
“好了,你能不能别做白日梦了?”我道,“我看你精力挺旺盛的,过来帮我背一下她。”
“项爷,你也知道我这体重,我自己走都觉得累,你说还让我背着她?我可受不了。”
胖子说着,扬眉笑道:“项爷,你怎么这么讨女人喜欢?在广陵除了小辣椒之外,还有武总,你怎么又惦记着……有句歌是怎么唱来着的?”
“送你送到小村外,有句话儿要交代,虽然已经是百花开……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胖子一边唱着,一边还冲我使眼色:“不采白不采,采了还想采。”
我抬起脚就冲着他屁股上来了一脚:“你丫是不是欠揍?”
胖子幸灾乐祸的捂着屁股就朝着前面跑开,把我一个人丢在了后面。
金巧月也不是很重,只可惜如今我的确有些精疲力尽,所以也有些吃力。
最终还是傅鸿朗够意思,过来帮我换了一下,他背着金巧月。
穿过古城的主干道,很快我们来到一个一个广场,这广场在古城的正中间,是一个圆形广场。
在广场的中间有七根柱子,这些柱子上全都是密密麻麻的刻纹,上面雕刻着很多符号,看不出具体是什么意思。
在柱子的中间有一个水池,水池中竟然还有泉眼,水不停的朝上涌。
看来这应该就是这座古城唯一的水源了,一般在沙漠之下都有地下河,这水应该就是地下河里的水。
我们一路过来,水早就已经喝得七七八八了,加上身上全都是汗和沙,难受得不行。
一看到这水,几乎每个人都想过去饱饱的饮个痛快,再洗个澡。
“我看,大伙就在这休息一下吧。”富葵发话道。
我让傅鸿朗把金巧月放到水池边,紧接着打了一些水过来帮她擦了擦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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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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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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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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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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