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名字很奇怪,他行军作战的风格,也很奇怪。
一开始的时候,他并不准备进攻墨阳。
他的目标,是越国的邴州城。
前往邴州,需要先去甯镇。
在甯镇补给一番,再前往邴州城。
巴兀述带兵走到一半的时候,却发现了不对。
在他行进的路上,竟然有一座北元王朝的偏远城池。
这座北元王朝的偏远城池,当然就是墨阳城。
发现墨阳城后,巴兀述心中狂喜。
因为这座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要地。
在这地方屯兵,可以打北元王朝,可以打大晟四位宗室王爷。
大晟的宗室王爷有很多,如今也都是一方诸侯。
所谓大晟四位宗室王爷,就是势力最庞大的四位。
这四人,也被叫做大晟四王。
也就是昀王,覃王,文王,还有武王。
昀王和覃王,是锋芒毕露的两位宗室王爷。
相比起昀王和覃王,文王和武王长久以来都没有太大的存在感。
不过文王和武王,属于是闷声发大财的。
大晟天下大乱以来,两人的发展势头都非常迅猛。
相较之下,前期拥有巨大优势的瞾王,简直是个草包。
有意思的是,巴兀述拿下墨阳城之后,还可以从这地方出兵去打瞾王。
毕竟瞾王,如今就驻扎在距离墨阳城只有一百五十里的地方。
此外,还能从墨阳城出兵,去打越国。
甚至,在墨阳城占山为王,都不是不行。
巴兀述发现墨阳城后,立刻就料定那地方绝对是一个好地方。
巴兀述的判断,当然是正确的。
因为在他还没有打下墨阳城的时候,沈梅逸就为他分析过了。
只要他没有眼瞎,遇到这样一块肥肉,肯定要吃掉的。
巴兀述那些墨阳城,北元现在又派不出人手夺回城池。
如此一来,越国出兵,帮北元剪断威胁就很有必要了。
项庭也当仁不让,在知道巴兀述进入墨阳城后。
他立刻就集结了项字营的精锐劲旅,前往墨阳城。
就如沈梅逸所说,倘若不是金瀚皇朝取走了墨阳城。
他现在还真不好说,越国要以什么理由出兵。
出兵后,又要用什么理由,和北元接城池。
金瀚皇朝一来,所有的问题就全部解决了。
金瀚皇朝出兵袭击了墨阳城,整座墨阳城都掌控在金瀚皇朝手中。
当下北元王朝,没有足够的兵力,来应对墨阳城的事情。
既然这样,越国出手就合情合理了。
“驾!”
项字营精锐从甯镇前往墨阳城的速度很快。
兵贵神速,项庭众人要趁着巴兀述还没有站稳脚跟,就去攻城。
“王上,前面就是墨阳城了。”
“看样子,战斗还没有结束。”
楚兴霸看着乱作一团的城池,觉得战斗还没有结束。
“确实如此。”
“金瀚皇朝的兵马,虽然攻入了墨阳城。”
“但是墨阳城的守军,还在和金瀚皇朝的兵马,进行巷战。”
沈梅逸仔细观察一番,就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既然这样,我们直接杀过去。”
项庭立刻下令,他们本来就是要过来打金瀚皇朝的。
现在战斗还没有彻底结束,岂非再好不过?
“众将听令!”
“随本王冲锋!”
项庭说完,长剑出鞘,就朝着项字营铁骑冲锋而出。
像他这样做的君王,历史上并不多。
因为大部分君王,更擅长将将,不擅长将兵。
就像刘邦,萧何帮他管后勤,张良帮他治国理政,韩信帮他在外带兵打仗。
这就是典型的擅长将将,因为除开将将之外,他啥也干不了。
这当然不是胡说八道,因为他刚当皇帝的时候,连怎么当皇帝都不会。
这要是搁在普通人身上,那就是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
放在帝王身上,那就是大王不擅长将兵,擅长将将。
当然,擅长将兵的帝王也是有的。
唐宗宋祖,永乐大帝等君王,都是擅长带兵打仗的。
墨阳城这边,项庭带着项字营精锐,直接杀入城中。
金瀚皇朝的许多士卒,当然也注意到了他们这群人。
许多金瀚皇朝的士卒,直接掏出了金瀚皇朝。
“咻!咻!咻!”
然而不等他们发射,越国神臂连弩已经让他们变成了刺猬。
火铳当然是一种非常厉害的武器。
不过金瀚皇朝的火铳,差了点意思。
尤其在这种中远距离的战斗上,还不如神臂连弩。
“噗嗤!”
项庭用神臂连弩射杀好几个金瀚皇朝的士卒,就拔出长剑开始砍杀。
墨阳城这边,守城将领是季铭。
季铭并非最初的守城将领,而是第七个守城将领。
从巴兀述带领金瀚皇朝的大军进攻以来,墨阳城已经战死了六个将领。
也是因为这几人带领众人顽强战斗,所以墨阳城到现在都没有失守。
项庭带着项字营精锐,在墨阳城中冲杀一阵后,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这次沈梅逸显然是判断错了,墨阳城中还有许多守军。
按照沈梅逸的说法,墨阳城守军和金瀚皇朝的大军,应该拼杀了差不多才是。
季铭身上有三处箭伤,但他依然在指挥作战。
“将军,好消息!”
“越王带着援军过来支援了。”
一个士卒十分欣喜的开口,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季铭。
“传令诸将,让大家配合越王,一同消灭外敌。”
季铭想了想,如此下令道。
事实上,他明白项庭来做什么。
项庭这时候过来,确实是为了支援。
但更多的,还是为了墨阳城。
只是现在,墨阳城还在北元王朝将士的控制下。
不知道接下来,项庭会如何做?
项庭的做法,并未让季铭失望。
发现无法得到墨阳城后,项庭依旧在带着项字营精锐奋力冲杀。
很多时候,不可能所有好处都让他一个人占了。
再者说,这次的支援,可以表明态度。
只要墨阳城遇到麻烦,他又在附近,他就会过来支援。
他从甯镇赶过来支援,并没有其他坏心思。
项庭这样做,就连季铭都没有话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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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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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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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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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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