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城在高山之上,那地方的百姓都会驯养一些飞禽。”
“一般情况下,他们驯养的都是猎鹰。”
“驯养鸽子对他们来说,只是驯养猎鹰之余的兴趣爱好。”
“洛城的人口足够多,将他们分散到越国各地的驿站都绰绰有余。”
“此外,用信鸽来传递情报,还能极大程度的节省经费。”
“毕竟鸽子和训鸽人加起来的花销,也远远比不上一匹战马。”
“不同驿站之间,可以每隔半个时辰,就飞一批鸽子。”
“这样信鸽从第一个驿站到第二个驿站的时间,误差不会太多。”
“若是第二个驿站没有受到信鸽,也能及时知道信件出了问题。”
“只要这个信件体系合理的建设起来,王上即便坐镇王宫,也能及时知晓天下各处的事情。”
“一些重要的信件,可以使用暗语……”
白子骞确实早就再构思这样一个送信的体系,这会儿他娓娓道来,项庭和李悠然都听的很认真。
别人驯养鸽子只是觉得好玩,这家伙却看到了用鸽子来送信的巨大价值。
在白子骞说完后,项庭微微颔首。
虽然一开始有些麻烦,但白子骞的这个提议,确实非常不错。
“此事,就由你着手去办吧。”
项庭将信鸽送信的事情,交给白子骞来负责。
他既然考虑了那么久,应该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了。
“遵旨!”
白子骞立刻领命,他最初其实是觉得这件事有趣,而且用鸽子送信也更快捷。
他准备什么时候告老还乡之后,就组建一支商队,在一片区域用鸽子给别人送信。
简而言之,他一开始想的是民用商用。
没曾想用鸽子送信这件事,第一次开始施行,竟然是用来传递军情!
当然,这件事是确实可行的,否则他也不敢胡言。
白子骞立刻后,没有在越国各处大张旗鼓的更改驿站送信的体制。
他首先打通了一条路线,从龙雀城到捓城的路线。
从龙雀城到捓城的路线上,白子骞从新规划了八个距离差不多的驿站。
这并非官道的距离,而是两地之间的直线距离。
以他对鸽子的了解,飞行这样的距离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每两个驿站之间,鸽子差不多飞半个时辰就能抵达。
如此一来,王都的命令只需要约莫四个时辰,就能传达捓城。
捓城的军情也只需要四个时辰,就能传回王都,连半天时间都不到。
因为只是修建一条路线,所以这条路线修建的也很快。
有几个驿站原本就存在,只是以往不使用信鸽来送信。
洛城的训鸽人,也在白阁老的命令下,前往了这八处驿站,开始训鸽。
五天时间后,这条线路基本上开始正常运转。
八个驿站之间,不断有信鸽开始往来飞行。
捓城,沈梅逸身前站着一个训鸽人。
这个训鸽人叫潘孟伟,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的青年。
“要如何做?”
沈梅逸对使用信鸽来传递情报,也觉得十分新奇。
他并非因循守旧的人,他对新鲜事物有极高的接受程度。
“沈大人随便写些什么,让专门抄写信件的小吏抄好,再用蜡丸封上。”
“如此一来,四个时辰之后,这信件就能抵达王都。”
“八个时辰之后,沈大人就能收到王上的答复。”
潘孟伟简单和沈梅逸说了一番,听他这么一说,沈梅逸不由有些惊讶。
正常情况下,从捓城到王都,需要十天以上。
即便是八百里加急,也需要约莫三天不到的时间,才能送到。
现在只需四个时辰,就能将情报送到,这是什么概念?
双方交战的时候,敌人可能还在等朝廷的回复,他们这边早就收到答复,开始攻城了。
沈梅逸将信将疑的写下一些字句,又写下日晷的时间,随即就将信件交给潘孟伟。
约莫四个时辰之后,远再王都的项庭,果然收到了沈梅逸的信件!
“还真可行。”
项庭极为高兴,如此一来,朝廷就能时刻掌握各方的情况了。
有了这样的手段,他显然也不需要前往前线督战。
在南境之后,东境,西境,北境都陆续开始改建驿站。
越国的效率,也因为这个小小的举动,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各处有什么情况,朝廷都能第一时间收到,然后做出回应。
最先察觉到越国变化的,就是和越国交战的众人。
原本越国军队的行动,相对正常。
现在却变得有些诡异,就好像越国朝廷,给统兵将领彻底放权了一般。
越国军队的应变和行动速度,变得非常恐怖!
最先传回捷报的,是西境边关。
这里投入了最多的兵力,也面临最复杂的敌人。
原本这地方长期都处于防守状态,现在各处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良好沟通。
很容易就会发现出战的战机,只要其他区域稳定,一些区域就可以果断出击,不用担心其他问题。
如此一来,大戎蛮子最先吃到了苦头。
之前越国一直以守为攻,这些大戎蛮子不断挑衅。
在他们以为事情会一直这样下去的时候,镇守各处的神弩铁骑忽然主动出击了!
“杀!”
沈元让手持一杆长枪,一骑绝尘的冲在最前方。
“杀光这群大戎蛮子!”
众多神弩铁骑的精锐都在策马狂奔,这段时间他们算是憋坏了。
这些大戎蛮子天天来挑衅,他们不能及时收到其他地方的情报,不敢贸然出击。
现在越国各处的情报传递的都非常及时,沈元让众人也是放开手脚的用兵。
“噗嗤!”
沈元让手中长枪猛然送出,一个大戎蛮子就被他一枪洞穿咽喉。
这些大戎蛮子虽然凶残,但面对神弩铁骑,他们从来就没有赢过。
“撤!快撤!”
大戎的将领不明白越国的战略怎么忽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这时候他也只能下令,让部下撤退。
再没明白是怎么回事之前,他们都不准备随便叩关叫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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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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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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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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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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