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方有一座小镇,这座小镇被马贼和大戎蛮子都破坏过很多次。
越国组织人手将小镇修起来后,小镇又会再次遭受破坏。
因为修建了很多次,被烧毁了很多次,所以这座小镇,也有许多名字。
项庭这次招募人手来修建小镇的时候,来参与修建小镇的人很多。
众人之所以这么积极,不是因为他们对这座小镇有着多么深的情愫,完全就是因为项庭的报酬给的很高。
“项大人不知道要在这里做什么,这座镇子,修了也没用啊。”
一个木工一面做活,一面摇头说道。
“是啊,这地方被马贼和蛮子烧了很多次了。”
“即便修建起来,过几天说不定又是一把火。”
另外一个木工师傅点了点头。
虽然他们在这里讨营生,这有些话也还是可以说上一说的。
“希望这次不要有马贼和蛮子来光顾这里。”
“项大人在黄沙岭修建了一个马市,蛮子可以用牛羊马和我们交易粮食,蔬菜和布匹。”
“有了马市之后,蛮子来的次数明显少了不少。”
“不过马贼却不像蛮子,蛮子不种地,好歹还养牛养羊养马。”
“这些天杀的马贼,全部都是只知道烧杀抢掠和享受的大爷。”
“不耕种,不劳作。”
“成天就知道来抢钱,抢粮食,抢女人,什么能抢的都要抢。”
这次说话的,是一个正在挖土的大汉。
这大汉十分魁梧,周围许多人,只比他的腰部高一些。
他身上的肌肉,也是宛若虬龙一般纵横。
可惜这个世界还没有篮球这项娱乐活动,否则这人也不用在这地方挖地了。
去打球,去娱乐大众,然后娶七八个娇妻美妾享受生活便是。
袁辰罡虽然天生神力,但他并不喜欢杀戮。
他更喜欢种地,放牛,帮别人干活。
就像李大喜原本只想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一般,可是别人不让,偏要让他变成李元芳。
“袁辰罡,有这么一膀子力气,怎么不去投军?”
在袁辰罡感慨的时候,旁边同样在挖土的人笑问道。
“我又不喜欢杀人,我去投军作甚?”
袁辰罡摇了摇头。
像他这样的糙汉子,不以俺或者洒家自称,好像不对。
这般粗狂汉子无论出现在什么地方,哪怕是戏台上,似乎都是这般。
袁辰罡却不同,他虽然是一个泥腿子,但家道中落之前,他是中过秀才。
按照教书先生的说法,若非没有足够的盘缠,以他的学问去考个举人也没问题。
时间过的很快,小镇也修建的很快。
半个月过去,小镇大部分区域,已经修建的七七八八。
项庭组织众人修建这处镇子,当然也是有一些谋划的。
他将沈梅逸拾掇一番后,就亲自来查看这处小镇的修建情况。
随后项庭就见到了十分惊讶的一幕。
小镇的入口,项庭设计了一个牌坊。
这个牌坊由四支巨大的石柱支撑,这会儿将这些石柱运过去的时候。
有七八个汉子,十分吃力的扛着一根石柱。
另外一边,一个魁梧大汉一人扛着两根石柱,竟然还健步如飞。
霸王举鼎,便是力拔山兮气盖世了。
若是让这家伙来巨鼎,估计会看到这样一幕。
袁辰罡一脸鄙夷的将大鼎单手举起,然后轮转如飞!
“壮士留步。”
见到这样一个人才,项庭自然不愿意错过。
这人最应该在的地方,显然是战场上。
管他什么小鲨鱼,大鲨鱼,大西瓜的,遇到袁辰罡通通都是白搭。
袁辰罡随便往那里一站,那就是如山似岳,巍然不动。
“见过项大人。”
袁辰罡将石柱随意放在一旁,对项庭抱拳说道。
“壮士客气。”
项庭心中有些惊讶,原以为对方应该是‘找洒家何事’这样的开场白。
没曾想,这个壮汉竟然十分有礼貌。
“在下影卫项鱼,不知壮士姓名?”
项庭没有说自己的真名,但也说出了影卫身份。
“草民袁辰罡。”
袁辰罡不卑不亢的开口。
“袁壮士可有投身行伍,矢志报国的想法?”
项庭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
“在下不喜欢杀人。”
“家道中落前,到是读了几年书,考上了秀才。”
“若非没有盘缠,说不准能考上一个举人。”
袁辰罡看起来是鲁智深,但这家伙却是个读书人。
所谓的举人,通俗一点来说,那就是全市第几名的样子。
可见这人不仅天生神力,还是块读书的材料。
“袁壮士觉得,若是有大戎蛮子到镇子上杀人,欺辱妇孺,该如何?”
项庭没有因为对方一句话就走人。
他已经准备拿出自己九年义务,三年高考,五年模拟的水平,多和袁辰罡说亿两句话。
像袁辰罡这样的人才,若是不能招揽,那就真的可惜了。
“那自然要反抗。”
“可若是我等去敌国烧杀抢掠,敌国是不是也应该反抗?”
袁辰罡没有胡搅蛮缠,而是选择和项庭摆事实,说道理。
项庭也不能说,我们越国甲士,绝对不会这般。
因为这就是扯淡,哪怕如今越国行伍,已经发生了非常多的变化。
但这种事情,至少到现在,还没有彻底禁止。
“敌国当然应该反抗。”
“不过真正应该做的事情,是约束好越国行伍中的将士,让这种事情发生的越来越少,乃至几乎不会发生。”
“如今的越国将士,就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今后,也必然会做到这一步。”
“越国将士,将永远都是正义之师,为正义而战!”
项庭将心中的真实想法说了出来,袁辰罡则是有些愕然。
他也没有料到,今天遇到对手了。
对方不以身份压人,而是和他摆事实,讲道理。
“若是越国平定内乱,又扫平外敌,又该如何?”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那是的越国,岂非要成今日的马贼,今日的蛮子?”
袁辰罡想了想,继续询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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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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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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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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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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