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国的人和离国还有越国不一样,他们不种地,不织布,也不搞什么生产。
他们的人生很简单,放牛,牧羊,养马,干架!
被尊为战斗民族的种族当然有很多,但戎国的百姓绝对是战斗民族中的战斗民族。
天天吃牛羊肉,不是蔬菜水果倒是问题不大。
但他们还是需要衣服,鞋子等等其他生活用品的。
他们自己又不生产,那就只能去抢了。
越国,离国,还有周边诸多小国,城池,都是他们零元购的场所。
这样一群大爷,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早就不知道死拿了。
大戎甲士,基本上都是有两把刷子的。
其一是骑马砍人,其二是弯弓射箭。
在他们看到对面一群家伙里,居然有人要对他们射箭时,他们非但没有躲闪,反而大大咧咧的和对方对射。
白关在以往的事情中,表现并不突出。
但事实上,这位少年只是天赋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从他摸到弓箭的第一天起,他就是百发百中无虚弦!
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铮!”
一声声弓弦震颤的声响不断传出,白关一箭接一箭的出手。
在他弯弓射箭的时候,他的世界里好像就只有他自己,以及他的目标。
射箭这玩意儿,是不讲武德的。
一般射击眼眶为最佳,射击面部次之,咽喉再次之,身躯再再次之。
大部分时候,不会选择射脑袋,因为有头盔,要是膂力惊人能穿甲而过,那当然是另当别论。
很明显,白关就是这样一个目光锐利,又膂力惊人的家伙。
这次埋伏在这破地方的大戎甲士,一共有三十多人。
除开被冲的最快的陈渔踢死的一个家伙,剩下的大戎甲士基本上都死在了白关手上。
“这地方怎么会有大戎甲士?”
项庭来到这些戎人身旁,看了一圈问道。
“一般来说,戎人不会到这个地方劫掠。”
“这些人,或许是来查探情报的。”
“在发现我们人少后,准备临走前干上一票。”
徐病已在周围查看一番后,得出了这样的猜测。
这群大戎甲士的出现,给项庭造成了一个小麻烦。
他的战马被对方射杀了,接下来他显然不能走路前行。
“陈渔,我们同乘一马如何?”
项庭说着,根本不给陈渔拒绝的机会,就来到了她身后。
陈渔则是想一脚踢死项庭,竟然敢明目张胆的占她便宜!
“你别误会,你来骑马,我能更好的思考如何找人。”
项庭也不是胡说,他心中确实是这般想的。
但这种事情,思考也思考不出什么名堂。
夜幕即将降临的时候,众人也在一处空地休息。
他们周围有几棵树,在大漠,这样的地方实在不好找。
在几人身前的铁锅里,这会儿煮着牛肉。
吃过饭,又安排完轮流守夜的事情,众人也开始休息,准备第二天继续出发找人。
翌日清晨,项庭醒来的时候,就看到远处有一匹马缓缓朝着他们所在的地方走来。
这并非是老马识途,也并非是有人驱使。
因为马背上虽然有人,但却是一个死人。
对方也是越国影卫,但对方的后背,已经被箭矢射成了刺猬。
“是戎人的箭矢。”
白关查看一番后,就得出了结论。
“我们今天出发的时候小心一些。”
项庭对众人叮嘱道。
其他人都点了点头。
在大漠上是极为危险的,这地方不仅容易迷路,还容易遇到职业打劫团伙,戎军。
事实证明,最近行业不景气,以往戎军很少出现的地方,现在也出现了众多的戎军。
项庭带着众人继续开始找人的时候,又遇到了戎军。
对方一阵哇呀呀的乱叫,随后众多箭矢就朝着众人招呼过来了。
好在这次项庭一行人也第一时间发现了对方,一面躲闪箭矢,项庭一面金缕出鞘,朝着这些人冲杀而去。
剑气纵横间,众多戎军的脑袋也不断被他砍下。
戎军虽然不怕死,但不怕死不等于不会死。
这些家伙要是遇到越国的普通甲士,越国的普通甲士还真的干不过这群野蛮人。
但这次他们遇到的越国影卫,相当于越国的特种兵,那就另当别论了。
这一次,项庭斩首十一个,李巉则是愤怒的打死了十三个戎军。
李巉之所以这么愤怒,是因为他的马被戎军射死了。
白关杀的依然最多,虽然有众多大兄弟和戎军拼杀在一起。
继续放箭,容易误伤自己人。
但这个老兄是神射手,百发百中无虚弦,有项庭他们牵制,他还更容易放冷箭偷袭。
戎军虽然是野蛮人,虽然是战斗民族,但遇到这群有突击手,有狙击手的越国特种兵。
根本没做出有效的抵抗,就被砍瓜切菜一般杀了个干净。
相比起上次的伏兵,这次项庭一行人是有缴获的。
这群戎军不但有众多战马,而且携带了大量的补给。
看样子,显然是做好了准备,要去越国边境上大抢一场,结果出师未捷中道崩殂了。
李巉换了马,队伍中还多出了不少战马。
这下子项庭想死皮赖脸和陈渔同乘一马也不行了。
“唉……”
项庭喟然一叹。
他虽然是越王,也不能将陈渔给就地正法了。
他是越王,又不是纣王。
再者说,陈渔可不是好惹的。
他要是将这位就地正法了,这位一旦找到机会,绝对可以将他的脑袋拧下来。
一望无垠的大漠中,项庭也只能独自回味,之前坐在陈渔身后时,看到的那曼妙腰肢了。
陈渔不仅腿好看,腰也十分好看。
只是这女人十分危险,没有一定能耐,别说吃到口中,想占点便宜都是风险和收益不成正比的。
“嘿,项哥,你给我一点好处。”
“再次遇到戎军,我连人带马一起射杀了。”
项庭的苦恼,白关是理解的。
“一边去。”
项庭没好气的说道,他们的队伍中,都还多了二三十匹马。
将敌军的马匹射杀了有毛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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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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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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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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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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