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晟第一莽王>第61章 龙雀城中遇女侠
  “应该是各有千秋吧。”

  “末将和公孙将军切磋了三次,三次都是不分胜负。”

  李重诩认真答到。

  在越国行伍中,秦翦,典横山,还有白秋狄等诸多将领,都不是李重诩的对手。

  不过公孙龙的武艺,也是十分出众。

  在他加入越国行伍之后,已经可以和李重诩打个旗鼓相当。

  越国诸将中,单以个人勇武来算。

  李重诩和公孙龙,并列第一。

  在两人之后,典横山和赵武戎的武艺,又比其他将领稍微高一些。

  典横山是因为天生神力,膂力惊人。

  赵武戎则是因为,自幼在赵府上就跟着众多武师学艺。

  加上他天资聪颖,隐隐有几分博纳百家的意思。

  “重诩,微服私访时,叫我公子即可。”

  项庭一面前行,一面随口说道。

  “是,公子。”

  李重诩抱了抱拳,躬身说道。

  “这龙雀城虽然是商贾之城,但此地的民风到是颇为彪悍。”

  项庭行走在龙雀城的街道上,口中十分随意的说着。

  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地方有很多武馆,铁匠铺,还有兵器阁。

  街道上的王孙公子,手上拿的最多的不是折扇,更不是香囊,而是挎刀佩剑!

  “确实。”

  “若非亲眼所见,属下也不敢相信,在商贾之城中会是这般光景。”

  李重诩心中,也是有几分惊讶的。

  天底下有两种人,往往是没几分力气的。

  一种是读书人,一种便是生意人。

  但在这龙雀城中,无论是读书人,还是生意人,看他们走路的模样就知道,基本上都会几手庄稼把式的。

  项庭和李重诩穿过一条小巷的时候,不由停了下来。

  这地方,竟然有两个女子,再和一群大汉大战!

  准确来说,是那个身上穿着一袭粉红衣裙的女子,手持三尺青峰,再激斗一群恶汉。

  这么大的动静,周围当然有不少围观的人。

  “敢问老丈,这里发生什么事情了?”

  项庭客气的拱了拱手,向身旁的一个老者问道。

  “唉,陈阿牛那个泼皮,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将那个小乞丐拖到这巷子中,便是往死里打。”

  “这两位路过的姑娘看不过,就直接出手了。”

  “这小娘细胳膊细腿的,武艺到是一点都不差。”

  老丈说话的时候,一脸佩服的看着远处的夏芷晗大小姐。

  在看到夏芷晗的身手后,就连项庭都有几分惊讶。

  在他看来,夏芷晗此刻根本就是在戏弄那几个泼皮无赖。

  她手中三尺青峰,已经上好几个泼皮无赖身上带出了一蓬蓬血雨。

  但是这几个泼皮无赖,偏偏就是伤而不死,痛的惨叫不已。

  “女侠饶命,女侠饶命。”

  不多时,陈阿牛一行人就已经磕头如捣蒜一般,在地上不断磕头。

  “铿锵!”

  夏芷晗收剑入鞘,目光朝小巷外的项庭,还有项庭身旁的李重诩身上看了一眼。

  随后扔出一锭银子对陈阿牛道:“带这个小乞儿到医馆看大夫。”

  “他要是死了,本姑娘一剑砍下你的脑袋。”

  “女侠放心,小人一定不敢出纰漏。”

  陈阿牛在地上磕头连连,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哼!”

  “这次便宜你们了!”

  夏芷晗身后,一等丫鬟昕桃一脚踹在陈阿牛肩膀上。

  这个在龙雀城经常为非作歹的泼皮无赖,就被昕桃一脚踹翻在地。

  小丫鬟虽然身材有些小巧玲珑,但不仅有一身蛮力,该大的地方,也是一点不小。

  也幸亏她身前的布料十分结实,如若不然早就不堪重负!

  在项庭见过的众多女子中,她身前的傲然,也绝对是前三甲。

  项庭看着这对主仆的时候,夏芷晗两人也从远处走了过来。

  事实上,夏芷晗和昕桃所在的玉城极为养人。

  玉城的婆姨小娘,更是一个比一个水灵,一个比一个丰胰。

  夏芷晗身上,因为常年习武,经常与人动手的缘故,用束带缠的紧紧的。

  所以这会儿项庭根本看不出虚实,否则也是要惊为天人的。

  夏芷晗和昕桃走到项庭身前后,竟然意外的停了下来。

  夏大小姐先是看了看李重诩,随后又看向项庭问道。

  “你的仆人卖不卖?”

  夏芷晗说的很认真,她准备将李重诩买回去打下手。

  在夏芷晗看来,李重诩的根骨很好,只是可惜,如今已经废了大半了。

  “噗!”

  项庭没有想到,越国大将之一的李重诩,被夏芷晗当成随意买卖的仆人了。

  “不卖。”

  项庭摇了摇头,他自然不可能将李重诩卖了。

  “那本姑娘能不能和他死斗一番?”

  “本姑娘若是伤了他,会陪汤药费的。”

  “他若是伤了本姑娘,本姑娘就给你一千两的银票如何?”

  夏芷晗眯着又长又媚的眸子说道。

  项庭看到她这幅模样,微微一愣,心中有些感叹。

  这明明是天生的狐媚子尤物,可对方的一身武艺,简直高的不像话。

  刚才一人对付那么多大汉,对方都是闲庭信步,游刃有余。

  现在更是一眼就看出,他身边的李重诩不是普通人。

  可见,这位夏小姐,也是来头不小的。

  “可以。”

  项庭点了点头,李重诩当然也没什么意见。

  不过走了一段距离后,李重诩忽然在项庭身旁说道。

  “公子,这一架可不轻松,回头得送我两坛好酒。”

  李重诩说完这话,项庭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

  而且他觉得李重诩这般和他说完,君臣的关系无疑亲近了几分。

  “公子,日后这位夏小姐若是成了枕边人,属下今天伤了她,公子可不许秋后算账。”

  李重诩平常是个闷葫芦,但是这次项庭都忍不住踢了他一脚,笑骂道。

  “你先赢了再说,将一千两银票帮本公子赢回来,到时候分你五百两。”

  项庭这话一出,李重诩的面色也认真起来。

  他在军中不喝酒,但是平常,他和司马老头从来不是小酌几杯,每次都要喝的酩酊大醉的。

  有了这五百两,显然可以喝好酒了。

  龙雀城外的一处树林中,李重诩和夏芷晗站定,两把长剑在两人手中,缓缓出鞘。

  “请!”

  李重诩看向夏芷晗,面色凝肃的说道。

  “请!”

  夏芷晗也不轻松,浑身已然紧绷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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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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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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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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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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