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竹马他哥一直撩我>第395章 人生
  当时只觉得大哥夸张,韭菜而已,有必要说得这么具有人生哲理吗?

  如今再想,大哥他说的哪里是韭菜,分明是用韭菜做喻引,其实他想说的是我和他之间的感情。

  那时候的大哥已经预见到我会对他的感情产生接受困难,他在用他的方式告诉我,学会适应他、接受他,然后我会得到世上最完美的爱人,过上最最快乐幸福的日子。

  那种美好就像韭菜鸡蛋馅儿的饺子入口时的感觉,鲜美异常,味蕾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再不会有一种食物,能够达到这种效果。

  那天是我第一次吃韭菜鸡蛋组合的饺子,韭菜本身就够鲜,再加上鸡蛋,经过适量的油盐调味儿,简直鲜美得要命,香得我想要把舌头吞进肚子里去。

  不知不觉中,我吃掉一整盘的饺子,打那以后,我就爱上了它。在林大那几年,一个月总要吃一两次,不然管不住肚里的馋虫。

  刚开始只是喜欢它的味道,吃上了瘾。后来转到京大读研,大哥也过来任教,我们两人因为爱情走在一起,再去吃韭菜鸡蛋的饺子,我便品出些别的东西来,因此更加的喜欢。

  因为对于我来说,韭菜就好比大哥。

  大哥人品出众、才色双全,非常受学生的喜欢,校方也给予极高的评价。

  然而,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哪方面都相当出色的大哥,便被个别的校内同僚所嫉妒。他们在背后说大哥恃才傲物、眼高于顶、目中无人、难成大器。

  这样难听的风言风语我也偶尔听到过,可惜无论他们怎么样的诟病,大哥在我心里都是独一无二的、是世上最好的、也是我最爱的。

  就好像韭菜,多少人因为它的味道过于激烈而厌恶它,可它从不言语,兀自和鸡蛋结合在一起,带给人们味蕾的满足。

  在我心里,大哥是韭菜,我是鸡蛋,只要我们在一起,便是人间至味。

  大哥用长期的陪伴和疼爱,润物细无声的把自己化为一粒种子,种在我的心头,成为我身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眼下大哥不在身边,我便吃一盘韭菜鸡蛋的饺子,就好像大哥在我身边一样。

  我想大哥了,好想,好想!

  两年才刚刚开始,我就想成这样,以后的日子该怎么熬?

  又夹了一个饺子送进嘴里,细细的品尝,让那鲜浓的滋味在口腔和意识里无限蔓延,连肌肤和头发丝都前所未有的幸福和满足。

  大哥,他就是我的韭菜鸡蛋馅儿饺子。

  口中吃着饺子,想象着大哥就坐在我对面,凝视着馋猫似的我抱着盘子大快朵颐。

  “学姐不愧是艺术家,连吃个饺子都这么的陶醉,想必是品出不同的味道来了。”

  我正沉浸在那段往事中不能自拔,一个清脆却带着几分落寞的女声闯入耳中,很熟悉。

  匆忙咽下嘴里的饺子,睁开眼睛,小海蓝穿着白毛衣、深蓝色窄腿牛仔裤站在我面前,长发高高扎成丸子头,白嫩的脸颊,微嘟的嘴唇,无处不彰显着她的青春靓丽。

  “吃了吗,要不要尝尝,这可是难得的美味。”我从筷笼里拿出副未开封的一次性木筷递给她,示意她坐下。

  海蓝坐下来,顺手接过筷子,夹了个饺子直接塞嘴里,嚼巴嚼巴咽了,撇撇嘴,不太上气地道,“味道好奇怪。”

  多好吃的饺子啊,味道怎么奇怪了呢?难道小丫头从没吃过这种馅儿的饺子吗?

  也太孤陋寡闻了吧。

  海蓝放下筷子,瞥了眼还有大半的饺子,颇带点嫌弃的说,“学姐,这种饺子遗留的味道可大了,一会儿别忘了买绿箭。”

  我不由发自内心的笑了,正是呢,大哥是我的大哥,爱情是我的爱情,别的人自然无福消受。

  话虽如此,绿箭还是要买的,不好因为我的喜好而让附近的其他人受罪。

  海蓝弄了碗桂林米粉,上头洒了不知多少辣椒,一边吸气一边狠嗦,辣得眼睛都红了,还在不要命的吃,像泄愤似的。

  “小丫头,放那么多辣椒粉会长痘的,不要命可以,不能不要脸呀。”我心情不错的逗她。

  和谁过不去呢这时?不知道用这种方法宣泄,最后吃亏的只能是自己吗?傻丫头。

  小姑娘把嘴里塞得满满的,模糊不清的嘟囔,“命都没了,还要脸干什么呀。”

  我想想也是这个理儿,但就是死,也得死得有面子是吧,把最美的一面留给这个世界才对,“话不是这么说,真到了命都没了的时候,也还是会在乎留给世上的最后一点印象美不美,对吧。”

  海蓝歪着脑袋想了想,啪的扔了手里的筷子,溅起的红油好死不死地临幸了她的白毛衣前襟,气得她眼眶更红了。

  雪白的毛衣上挂着红通通的辣椒油,像是雪地里开出的红色梅花。

  “有心事?不保密的话可以说给我听听,月助给你排解排解。”

  “我能有什么事,还不是清风嘛,老是惹我伤心。”

  “哟,这都清风了,进展得挺快的嘛。那什么,学姐和你说啊,男生吧多数心粗,以后会变成什么样的男朋友和丈夫,全在女人的引导和再教育,你懂吧。”

  “懂有啥用,他一天老是沉着脸,吃饭冷冰冰、走路冷冰冰、看电影都冷冰冰,我想引导和再教育,根本没地方下手。上次我们吃过晚饭回来,碰到他舍友,介绍的时候居然说我是学妹。天知道,我从来不想做那劳什子的学妹。赶情我当众表白、每天准时蹲点跟班,就换来个学长。早知道是这个身份,我还做那么多干嘛,随便扔块石头都能砸个学长出来。学姐你说,他是不是永远也不可能喜欢我?”

  这倒不一定,依我看,魏清风对小海蓝不可能没有感情。只不过他性格从小就冷清,后来经历过花蕊一事,提起的那点热情被消耗光了,想要再提起来,确实困难点,但不是没有可能。

  “海蓝,你和我说实话,是不是真心喜欢魏清风,打着这辈子非他不可的主意?”

  “当然,”小姑娘忽然提高声音,害怕我不相信似的,举起右手发誓,“海蓝喜欢魏清风,真心的。只要他愿意喜欢我,我就跟他一辈子白头到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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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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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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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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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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