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宫这种地方,在众人刻板印象中一定是十分凄凉的,可自己所在的这个房间,桌椅起码是好的,一应家具设备也都是全须全尾的。
没有蜘蛛网,门窗完好,这肯定不是冷宫,小说里的描述不会很详细,但世界意识会按照众人的刻板印象去补全全世界。
顾昭昭复又看了看自己的衣服,确认不是灰扑扑的,没有什么破洞补丁后,确认了,这肯定不是冷宫。
“来人。”顾昭昭没有高声呐喊,平平淡淡的叫了一句。
门口进来一人,手上提着个灯笼。
那人看起来像个中年女人,一看到她,顾昭昭就是一愣。
倒不是因为这女人看起来眼熟,而是因为,她的脑海里莫名的就出现了一句话。
那声音由远而近。
“娘娘找我是要干嘛?”就是这句话,随着那人走进,越发清晰,就像是她亲自开口说的似的。
这是什么,是金手指,读心术。
顾昭昭几乎瞬间就判断出了系统给自己的金手指,那中年女人走到顾昭昭面前跪下:“娘娘。”
“嗯,可以传晚膳了吗?”
“还要一个时辰左右。”
“好,你先下去吧,本宫再睡一会儿。”
“是。”那中年女人就又退下,顺便关上了门。
这会儿还不是深夜,房间里没有点蜡烛,顾昭昭也能勉强看清楚周围的样子。
那些烛台上倒是有蜡烛,不过不多罢了,顾昭昭也没有让人点,回到床边躺下,就开始回忆。
原主也叫顾昭昭,是顾将军家嫡出的女儿,小的时候一见当时还是王爷的皇帝,就钟情了,非嫁不可。
那会儿,那王爷倒是也有夺权的权利,只不过是相比较于其他的王爷显得有些势单力薄。
原主比他小个七八岁,正是十岁的时候,少女情窦初开,央求着原本中立的父亲将自己嫁给王爷。
父亲不答应,她便寻死觅活,日日郁郁寡欢以泪洗面,终于,父母还是心软了等她及笄的那一天,她也等到了自己心爱的那人的聘书。
隔年,她就欢欢喜喜的嫁了过去,有一说一,王爷对她还算不错,不说恩爱,起码也相敬如宾。
她原本以为,王爷的性格就是这样的,可渐渐地,王府内的女人就越来越多了,她也终于看清,王爷并不喜欢自己。
可不喜欢,为什么还要答应父亲娶自己呢?她不理解。
后来,她明白了,在夺嫡战争中,王爷靠着父亲成为了最终的赢家,成功登上皇位。
而她,也成了他的正宫皇后。
皇后,多么尊贵的位置,但她却越坐越害怕,越坐越心惊。
因为,朝堂中,后宫皇后无嫡子的消息已经传遍了,甚至到了后面,已经有人想要让皇帝改立皇后了。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她是皇后,庶出的皇子公主都一大串了,她的肚子这么多年却都没有动静,这是不是能说明,是她有问题?
她当然没有问题,过了这么长时间,她也知道该怎么样才能有孩子,她和皇帝都没有行过那事儿,怎么就能有孩子呢?
与其说她是皇后,不如说娶她是顾家军答应站在他那一边的条件。
他心里是十分傲气的,怎么能真的就接受自己呢?
加上,她和他喜欢的类型完全不同,他喜欢温柔小意的美娇娘,或者聪慧贤淑的解语花,而她?胸无点墨,舞刀弄枪,当时草包之名早早地就传遍了。
后来,她被后宫手段陷害,一名妃子不慎滑胎,她当时正巧路过,莫名就背了一口大黑锅。
她辩解,奴才们也看的真真的,可她这边的奴才没人信,那妃子那边的奴才更是铁了心的帮着那妃子诬陷她。
或许皇帝也早已厌烦了她,匆匆就叫她闭门思过,这事儿就算是这么过去了。
闭门思过,整整六个月,一直到她的寿辰将至才解封,她出来后,越发的沉默。
她早已习惯用最坏的恶意去揣度她曾经最爱的少年郎了,她知道,是她的父兄又立了战功,她知道,皇帝让自己出来,给自己办生辰宴,是为了让她的父兄更加衷心与皇室。
她的脸上涂上了厚厚的脂粉,穿着厚重华贵的礼服,带上沉重的金冠,这一切让那些闺阁小姐们羡慕极了,她们却不知道,这些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就是累赘,是枷锁,这辈子都摆脱不了。
那妃子这会儿成了名副其实的妃子,淑妃,贤良淑德,多好的称谓,她有三个儿子,有一个女儿,放在后宫,都是及其醒目的存在。
比起她这个无所出的皇后,已经有不少人的心都偏向了淑妃了。
就在她一筹莫展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一个女人出现了。
她如同林间的精灵,如同山野的春风,任何一个人看到她都不会生出恶感,她是一名仆人。
就连她的主子贤妃,在她做错事的时候都不忍责罚她。
那是一个雨夜,那小宫女淋着雨往宫中跑,手里拿的是贤妃宫中这个月的月钱。
也就是这时候,她看到了远处坐在轿辇上的,明黄的身影。
她吓坏了,想要急忙收住脚步,脚下却就是一崴,于是,她当着皇帝的面,狼狈的摔在了地上。
金银落了一地,在绵密的雨幕中也是及其明显的。
前面的轿辇停了下来,她慌乱的捡起地上的金银,一直到眼前出现了一双明黄色的鞋子。
她颤抖着抬头,惊恐的看向那人,也不顾自己这会儿是不是不能直视皇帝了。
就是那一眼,带着几分柔弱,几分无辜和惊慌失措,皇帝怦然心动。
雨幕中,美人如同出水芙蓉一般,金银映照如玉的面庞,那一霎,仿佛世界都亮了。
皇帝伸手,她一愣,就听见极好听的男声开口:“起来。”
她犹豫着伸手,不敢触碰却被皇帝一把拉住了手,于是,她就这样被带了起来,有些冰冷的雨水消失了,心头一片火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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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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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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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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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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