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段时间,也正好让拖鲁尔去打听一下消息,等拖鲁尔的消息传过来,就过去了七八天。
这几天的时间里,杨轩倒是陪着丽珠和关韵蓉在阿日陶勒好好的游览了一番。
阿日陶勒自然没什么好玩的,但是在济纳河边上,风景还是不错的,甚至于几人还乘船去到了河对面。
此时的河对面一整排都是秦楼楚馆,就连河面上,也都有画舫游弋,不时传来丝竹之声。
过了河就是墩吉陶勒,埃辛部的地盘,索斯纳可是按照杨轩出的主意,打算将这里建成一处旅游胜地。
只不过那些旅游景点还未建成,秦楼楚馆倒是已经全部完工,并且投入了营业,近两个月来,红浪漫的生意都受到了不少影响。
当然,在那一排秦楼楚馆之中,也有一家红浪漫,这种事索斯纳可不敢漏了杨轩。
而除此之外,草原上正在大兴土木,建造各种旅游景点,一排排的商铺也已经初见雏形。
杨轩瞥了一眼俱乐部的方向,在俱乐部的河岸这一边,还是一块空地,这块空地可是他特地让索斯纳给他留着的,就为了将来俱乐部的扩建。
既然是要搞顶尖的俱乐部,那就不能只有阿日陶勒这些商贾,还要有漠北王庭的王公贵族嘛。
虽然如今大盛与漠北之间已经没有了战争,但这都是建立在伊哈齐执掌王庭的前提下,万一将来漠北王庭有什么变故,下一任执掌者会不会还愿意跟大盛交好,那可就不一定了。
其实归根结底还是一个问题,同化。
只要漠北王庭那些人都习惯了这种生活,再让他们回到以前的情形,估计都会难以接受。
而同化这种事,可不是三年五载就能完事的,这需要一代人,甚至是几代人才能逐渐形成的。
好比一个草原人,从出生到长大,都接受了来自大盛的文化以及生活习惯,当他们逐渐长大,成为漠北王庭中坚力量的时候,他们压根就不会有改变这个习惯的想法。
好比现在,杨轩就在极力鼓动漠北王庭的王公贵族,将王庭南迁,来到漠南生活,地理位置上越贴近大盛,心理距离也就会越近。
当他们沉迷于如此富足的生活时,同化就基本完成了。
甚至于杨轩都想好了,到时候要找个环境好的地方,建造一个小区,卖给那些漠北的王公贵族,就算他们不迁都于漠南,每年上这边来小住一段时间,度个假什么的也好。
这个念头,还是在有了水泥之后才冒出来的,有了水泥,那建造成本和时间就大大的节省了。
而且水泥建造的楼房才有新意,没点新鲜花样,如何能够打动那些王公贵族,他们什么没见过。
想要从这些人兜里掏银子,那就得有新鲜花样。
不过漠南这边的地盘,大部分都在富察部手里,小部分属于漠北王庭,还有一部分则是瓦剌的地盘,所以漠北王庭想要南迁,还要解决富察部的问题,不过这是人家的内政,杨轩就不打算过多参与了。
就好像如今的阿日陶勒,也并没有发展通往富察部的商路,虽然也有些商贾会往那边去经商,但是基本上也没有太大的利益,毕竟富察部如今依旧不允许通商。
杨轩带着丽珠和关韵蓉,在墩吉陶勒这边纵马奔驰了一阵。
这对于丽珠来说,那就跟回到了家里一样,身穿红色襦裙的她在草原上策马狂奔,好似一团火焰,忽而在前,忽而在后。
而杨轩和关韵蓉两人,也就比刚学会骑马的人要好那么一丁点,但也不敢像丽珠那样策马狂奔,只能催动马匹小跑。
对于关韵蓉来说,马匹跑快了她害怕。
而对于杨轩来说,马匹跑快了就会蛋疼,是真的蛋疼。
这硬邦邦的马鞍,对于新手来说,相当的不友好,这个建议得向索斯纳提一提,不然将来游客来了,骑个马都玩得不尽兴。
几天之后,丽珠和关韵蓉都各自回家去了,拖鲁尔那边的情报也来了,康赫的身份确认无误,但却比他自己描述的,要更加详尽。
哈苏康赫,自小父亲就死了,由母亲抚养长大,小时候经常受欺负,所以才养成了桀骜不驯的性格,他的家中还有两个弟弟妹妹,所以性格之中才有了大哥风范。
草原部族多征战,不论是上次进攻嘉峪关,还是各个部族之间的争斗,时常会发生一些小规模的战斗,所以想康赫这种家庭背景,也算是比较普遍的。
所以康赫就聚集起了一帮身世差不多的伙伴,平日里就靠着坑蒙拐骗去捞钱,以贴补家中用度。
以至于他在哈苏部都小有名声,当然这个名声不怎么好就是了。
后来随着阿日陶勒开始通商,康赫就发现了这条生财之道,便带着小伙伴们开始倒买倒卖,可是才干了没多久,部族里就下了禁令,严禁大盛的商贾通过,更是禁止族人去跟大盛人做买卖。
好不容易有个赚钱的门路,康赫和一众穷怕了的小伙伴哪里肯放手,便开始走私。
这个康赫胆大心细,才干了没多久,就赚得盆满钵满,这就引起了部族头人的忌惮。
跟部族头人抢饭碗,那能有什么好果子吃,于是才有了这件事。
根据情报,杨轩总结出来,这小子就是妥妥的帮派分子啊。
在部族里搞帮派,就算没有走私这事,迟早也是要挨收拾的。
不过也正因为他能搞起来一个帮派,杨轩才最终决定给他一个机会。
时隔七天,治安署的审讯室里,杨轩再次见到了康赫。
康赫的精神有些萎靡,不过当他一见到杨轩,顿时就激动起来,因为被绑在椅子上,所以就只能拼命点头。
“总督大人,怎么样了?我那些兄弟还好吗?”
第一件事不是担心自己,而是担心自己的兄弟们,杨轩在心中又给他多加了几分。
“你兄弟的事你自己处理,今天我就问你一件事,你能不能保证,在我放你出去之后,会按照我的吩咐行事。”
康赫又激动起来,或许本来还有个动作什么的,但是双手被绑,也没法做动作,只能说道:“我愿意向长生天发誓,只要总督大人助我救出兄弟们,我哈苏康赫这条命,以后就是总督大人的,一切听从总督大人吩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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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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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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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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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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