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烁抬起绵软无力的手,揉了揉像宿醉一般疼痛的额角。
睁开眼睛环顾四周,入眼是破败又空荡的茅草屋,有些昏昏暗暗的,四周遮挡不严实的地方从缝隙中透着微弱的光。
木头门挡上挂着红布条,屋里地面的空余地方,小到放不下一套桌椅,只能紧紧凑凑的放着一张小矮桌。
再就是是身下躺的这张床,床脚倒是有个木头柜子,柜门上也挂着红布条,别的再无其他。
感觉到身边有热源,白烁愣了一下,心中有一个不好的预感。
他颤颤巍巍的转头看过去,瞬间心脏一颤,吓得双眼瞪得像铜铃一般。
因为他身边竟然躺了一个男人。
对方漆黑的长发散落在枕头上,从侧面能看到对方高挺的鼻梁和苍白的嘴唇,紧闭的眼睫上是锋利的剑眉。
就算是同为男人的白烁也能看出这是一个很俊朗的男人,只是苍白的脸色看着像是生了病。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自己为什么跟这个男人躺在一起,还是个像古人一样长头发的男人,而且他们两人都穿着粗布红衣,还搞得跟成亲似的。
“喂,你醒醒。”白烁坐起身来缓了缓迷药过后酸软的身体,犹豫片刻,伸手推了推身旁人的肩膀。
只见病弱的男人皱起眉头,艰难的睁开双目看向他,墨色的瞳孔带着惊人的气势一闪而过,恢复平静,但还是被白烁捕捉到了,像极了曾经见过的正在厮杀的野狼。
那道目光刺的白烁倒吸一口冷气,心想,好一双锐利的眼睛。
他悄悄安抚了一下自己受到惊吓的小心脏,清了清嗓音,让自己看起来镇定自若,他要好好问一问,自己究竟这是在什么地方。
“你,你是什么人?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里?”白烁看着对方仿佛能穿透人心的眼睛,还是不由自主的弱了语气。
等了片刻,白烁见对方一动不动的看着他沉默不语,内心一阵紧张,以为被看出了什么,正准备再问。
只见男人虚弱的抬起眼皮,用沙哑低沉的声音说道:“庄青云,你的相公。”
“相,相公,你……我,男人?”白烁震惊的头昏眼花,颤抖的指了指庄青云,又指着自己。
用惊恐的眼神表达两人都是男人,他还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胸口。
还好是平的,甚至转身扒开裤子看了一看。
呼!还在!
白烁这才松了一口气。
紧接着想到!神他妈相公啊!
“嗯。”庄青云看着白烁手忙脚乱的动作,眼底闪过一丝笑意。
而白烁看着用漆黑的双眼盯着自己的长发男人,整个人都不好了,自己这是掉进深山老林的落后部落了吗,还是紧跟时尚潮流穿越了。
应该是后者吧,因为他明显感觉自己这具身体不是原来自己的,长至腰际的头发,干枯的垂在胸前,瘦弱的双手布满老茧,一看就是长期劳作的成果。
再看看周围压抑破落的环境和眼前虚弱脸色苍白的男人,白烁知道自己真的是穿越了,还是穿到别人身体的那种。
这也太倒霉了吧,自己好不容易获得导师的认可,加入梦寐以求的户外课题做研究,这一个意外竟然穿越了!
穿就穿,但一般不都是武林争霸或是宫廷斗争,再不济也得是个书生考考科举,最后功成名就抱得美人归吗?
怎么到了他这里,就嫁给一个男人,还住在破的漏风的茅草屋。
“咳,咳咳……”一阵剧烈的咳嗽声打断白烁悲愤的心情。
只见躺在一侧的庄青云咳的脸色涨红,嘴唇发紫,白烁甚至都闻到了血腥味。
嗐,这还是嫁了个病重垂死的男人。
“庄青云你怎么了?是哪里受伤了吗?”边说边把人扶坐起来靠在后面的墙上,不然真怕他咳不出来再把自己憋死了。
看到矮桌上有个瓦罐,上面倒扣了一个黑不溜秋的碗,猜到应该是盛水的。
蹭蹭蹭跑过去倒了一碗水,扶着庄青云喝下去。
总算是止住了咳嗽,白烁真怕他再咳下去,肺都要咳出来了。
虽然他读的是中医药大学,但毕竟不是临床类,他只对药草药理做研究,入学时学过基础医理,但并没有真正实践过。
白烁虽然在中医方面是个半吊子,但他大概能看出庄青云这是受了重伤,并且有发烧感染的迹象。
庄青云止住咳嗽以后,闷声道谢。
“这是什么地方啊,哪个国家啊?我怎么会在这里?”白烁找了块帕子用瓦罐里的凉水弄湿,敷在对方的额头上降温。
心想,没有降温工具,暂时只能这样了。
“这里是大齐国皇城以南青山脚下的山底村……”庄青云感觉到额头上的凉意愣了一下,心中有些异样。
“那你能跟我说说咱们俩是怎么回事吗?我头撞到好像不太记得了哈哈!”装失忆这招儿不知道好不好使,白烁说完自己都想乐。
庄青云眼神沉了沉,面前的这个少年笑嘻嘻的样子,让他有些错愕,但很快恢复过来,开始低声讲述他所知道的一些事情。
白烁这才知道自己穿越到一个叫白乐乐的十八岁少年身上。
但由于庄青云也才回来这里不久,这段日子大多都在昏迷中,具体情况也不太了解。
只知道原身是被家里父母逼着来冲喜的。
白烁虽然没有原身的记忆,但此时他也能明白,白乐乐肯定是被自己的父母卖给庄家了,要不然能用迷药吗!
而庄青云在浑浑噩噩不清醒的情况下,跟被药迷晕的原身成了亲,估计连堂都没有拜,就被所谓的家人丢进破旧的茅草屋。
一夜过后原主没醒过来,而白烁就到了这具身体里。
真是见鬼的穿越!也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回去。
白烁此时的心情十分复杂,自己二十七岁了,至今连个女朋友都还没谈,突然穿越到一个十八岁的瘦弱少年身上,还特么嫁给一个男人。
呵呵,能离吗?白烁面无表情的想着。
不过这庄青云也是挺可怜的,听他说,在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吃不饱,作为家里上有哥哥,下有弟弟的夹心菜,自然不受重视,所以在粮食短缺的情况下,总是最后被想起的那个。
男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夜里经常饿的睡不着,白天还得拼命的干活,不然更没有饭吃。
所以在朝廷到处征兵的时候,庄青云被家人偷偷以十两银子卖给招伙头兵的管事。
后来他成了大齐国铁骑营的士兵,需要上阵打仗,直到前阵子改朝换代那场战争负伤被送回原籍。
回来后一直半昏半醒,村子里的赤脚大夫看了,说可能会瘫痪,也可能熬不了多久,庄家就准备给他娶门亲,说是冲喜,其实说白了就是为了找个人伺候他,还不落闲话。
正常人家的孩子,谁会同意啊。所以原主的娘找过来的时候,庄家一口就应下了,反正是为了照顾人,男女都无所谓。
“唉!你也挺可怜的,你受得什么伤啊?”白烁看着面前面色苍白的男人,心中埋下了这是个“小可怜”的种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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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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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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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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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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