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是主要在于对老师讲授内容的记忆。
大部分题目只要记住了就能够答出,大约有20%的题目需要稍微转个弯。
陈乔玉她们的复习绰绰有余,甚至超纲了。
见到试卷的那刻,轻松之余竟然还生出了一点儿怀才不遇的感觉。
收起感觉,陈乔玉拔开钢笔笔帽,认真答题。
陈乔玉虽然读书不多,但是字迹娟秀清丽,一笔一划写得认真。
答题的时间过得很快,陈乔玉答完之后又检查了两遍,修正了一个小错误和两个错别字,然后就静等交卷了。
她坐在二组前列,看不到后面的人,但她心里笃定,爱花姐跟英子肯定也考得不错。
果然,这门一考完,三个人在门外相遇,眼睛里都是激动的光芒在闪耀。
英子雀跃道:“我只有一道题不会!其余的都答出来了,不会的那道我也写上去了,让人看着给吧!”
柴爱花腼腆温柔,笑道:“我倒是全写完了,不过也有两道题不是还能确定。”
但大家都默契的没有拉着彼此对答案。
都是成年人了,复习和考试都是自己的事儿。
复习充分了,考试不过是检验结果而已。
三人吃了点儿东西,改造的夜校校园里地方不大,没有能供所有人休息的地方,于是三人就去了外面。
在停自行车和三轮车的地方休息了一会儿,陈乔玉车上有垫子,拿下来垫在地上,三人背靠在路边的大树上,眯了一会儿。
也睡不着,就是静静心。
下午一点就开始了第二门考试,要一直考到五点多。
三人各自考试,中间除了上厕所,也没有时间交流。
一直到日头西沉,冬日的阳光落得早,收卷的那一刻,陈乔玉站起来,刚好看到最后一缕阳光从窗边落下。
两个月的学习就此结束,陈乔玉也长舒一口气。
她对现在的自己挺满意的。
她一贯是个不爱抱怨的人,但不得不说,以前的日子里大多时候都疲于奔命,很少能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做事的时候总要考虑再三。
但现在真的不一样了。
虽然物资依旧远不如现代丰富,但是闷声发大财,她的底气已经足到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
上学,读书,拿文凭,开作坊,出门玩儿……
她觉得自己离那个“苦大仇深、忍辱负重”的陈乔玉越来越远了。
考完试,好多同学都怪叫欢呼,为这里两个月的学习画上一道休止符。
还有几个厂子推荐过来的工人,勾肩搭背地说要去下馆子,喝两口庆祝一下。
柴爱花就目光灼灼地看向陈乔玉和英子:“那……咱们也去?”
英子跃跃欲试,又忍不住揶揄柴爱花:“爱花姐,我发现你一点儿都不像表面看的那么文静温柔啊,别人做什么新鲜事儿,你都想试试。”
柴爱花低头一笑,并不反驳。
陈乔玉听着英子的话,突然想到周晓玲说过的一个词儿——闷骚。
爱花姐这样的人,是不是就是闷骚啊?
三人考完试,心情放松。
手里又有钱,对将来也充满希望和动力,当然要去庆祝一下。
这个点儿青杨在上学,张永华正是下班卖烧饼的小高峰,都过不来。
姚大勇今天也去隔壁县卖鸭子去了,一时半会儿来不了。
就她们三个,下馆子去!
三人骑车往国营饭店去。
冬天天黑得早,到国营饭店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
但国营饭店里灯火通明,一推开门,就是一片热闹喧嚣。
英子眼疾手快找到了一张桌子,那桌人刚好吃完起身。
“快来!”英子坐下朝陈乔玉她们招手。
陈乔玉和柴爱花也赶紧坐过来,不然怕有人强行拼桌。
虽说这会儿拼桌是常事儿,但大家也并不是都喜欢拼桌的。
她们看完墙上的菜单之后,决定点个红烧羊肉的锅子,然后再来两个小炒。
饼就不吃了,她们是卖饼的,平时没少吃,就吃的米饭。
羊肉锅子很快就上来了,加了胡萝卜一起烧的羊肉十分烂糊,很轻易就能脱骨,羊肉轻微的膻味儿被蒜苗等各种配菜香料压下去了,味道十分可口。
陈乔玉一边咬下一口羊排肉,吃得嘴唇油汪汪的,一边跟柴爱花和英子说:
“去年我去县城的时候,人家县城的国营饭店才吃羊肉,不过是涮着吃的,听说是从北边传来的吃法。”
陈乔玉一边吃一边说:“我当时就想着咱们镇上什么时候才有羊肉吃,没想到今年就有了。”
英子腮帮子鼓鼓的,咬了一口肉,说道:“是呢,今年的羊肉多了,等明天估计能吃上牛肉了。”
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别说牛羊肉了,就是猪,甚至鸡鸭,可能都比人重要。
尤其牛这样能耕地的,那得是一家老小,甚至全队的宝贝。
谁敢吃牛肉?
牛摔死了都要打报告写说明的,可不是想吃就能吃的。
但是现在风气确实松动不少,枫桥镇这边算是比较落后的,但也有不少村子都跟陈乔玉的大舅,和姚大勇他们一样,养起了鸡鸭。
更远一些的地方,养猪养羊的也多了。
养牛的估计也有,不过牛的养殖周期长,短期估计还没法供应上。
但是现在吃着羊肉,陈乔玉心里就觉得很满意了。
这种趋势,明显是好的。
明显是跟那些小说,还有她穿过去的现代走向是一致的。
这就意味着不久的将来,她就能物质自由啦!
想到这里,陈乔玉实在是心潮澎湃,她趴低一点,又把声音压得极低,问柴爱花和英子:
“要不,咱喝点儿?”
柴爱花和英子的眼睛都瞬间一亮。
也不知道是因为她们是乡下女人,泼辣一些,还是因为一直受妇女也顶半边天的影响,其实她们几个都会喝点儿。
不过家里条件不好,饭都吃不饱,就很少想这个。
但现在国营饭店里,隔壁桌就有人喝酒。
英子跃跃欲试:“喝白的估计不行,我爹妈能揍我,但是啤的应该没事儿。”
柴爱花也觉得:“啤酒嘛,喝起来跟汽水差不多,一点点度数,不要紧的。”
陈乔玉挑眉:“那来点儿?”
“来点儿!”
“一瓶?”陈乔玉问道。
“三瓶吧,三瓶。”柴爱花和英子比划着三只手指。
然后,陈乔玉就买了三瓶啤酒过来。
大冬天的喝啤酒,真够刺激的。
但喝下去别有一种滋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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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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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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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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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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