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慕岚还是不信。
经过刚才的白刃战,老兵和女兵伤亡都很严重,此时还能提刀上阵的,连十个都不到了。
她实在想不通,金锋还能有什么办法。
金锋看了一眼周围,发现老兵和女兵也都带着怀疑之色,只好走到装重弩的木箱前,打开一个暗格,从里面取出三个竹筒。
“这就是我的办法。”
“这是什么东西?”
庆慕岚疑惑的看着竹管问道:“就凭这俩东西,能击退土匪?”
老兵、女兵也都好奇不已,连给伤员包扎都停下了,全都抬头看着金锋手里的竹筒。
竹筒只有一节,和前世常见的保温杯大小差不多,两头堵了起来,只留一个看起来像是火绳的东西在外面。
包括关晓柔在内,所有人都没见过这种东西,也不知道金锋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这是我制造出来的特殊武器!”
金锋举着竹筒,开始讲解使用方法。
随着金锋的讲解,周围人的眼睛全都亮了起来。
“先生,这东西真有你说的那么好用?”
庆慕岚激动问道。
虽然她已经做好了战死在这里的准备,但是如果可以活着,没人愿意去死。
“当然,我已经试验过了。”
金锋自信说道。
“那真是太好了!兄弟们,最多一个时辰,天就会黑,大家无论如何,都要顶住!”
庆慕岚兴奋说道:“重弩箭矢也不用省着用了,阿梅,你协助兄弟们!”
“吼!”
剩下的几个老兵和女兵,全都激动答应。
金锋看着放在地上的老兵尸体,心里有些不舒服。
对待敌人的时候,他可以硬下心肠使用任何手段,敌人死再多,他只会觉得视觉、嗅觉上有些不舒服,有些恶心,但是并不会放在心上太久,很快就会忘记。
但是自己熟悉的人哪怕死掉一个,他心里就会觉得难受。
这也是他讨厌战争的原因之一。
哪怕打赢了,战争也不会给他带来什么快感。
他本就不是个很有野心的人,从来没想着要征服天下,结果却被逼着不停战斗。
“先生,怎么了?”
庆慕岚看到金锋脸色有些不对,小声问道。
“我在想,如果我早知道土匪有弓箭手,早知道阿梅身手这么好,他们或许就不会死了。”
金锋看着老兵的尸体,低声说道:“栓子和三狗子都有两个孩子,我真不知道回去怎么跟他们的孩子说,他们没爹了。”
“先生,你跟我说过的,战场本身就是野蛮和残酷的,而且总是充斥着各种意外。”
庆慕岚劝解道:“这件事不能怪你,大家谁都没想到土匪的弓箭手会用盾牌挡住弩弓。
至于阿梅,她身手的确不错,但是她也会累的,就算占据地形优势,也不可能一个人挡住所有土匪。
慈不掌兵,大仁不仁,针对敌人的时候,绝对不能心软,要用尽所有手段,以最快的方法制服最多的敌人,否则就是对己方战友的残忍。
先生,这些都是您教我的,您怎么自己忘了呢?”
“我没忘,道理我都懂,我也知道自己没有做错,没有内疚,只是心里有些不舒服而已。”
金锋蹲下身子,摇头说道:“你不用管我,让我待一会儿就好了。”
任何人的成长都需要一个过程,金锋一样。
在几个月前,他还只是一个天天在公司实验室加班的高级打工人,现在却不得不提着刀和土匪肉搏。
这中间的转变,需要他自己慢慢去适应。
“当家的……”
关晓柔和唐小北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金锋背后。
手里还拿着纱布、酒精之类的东西。
成亲这么久,关晓柔从来没见过金锋露出如此疲惫的状态,哪怕上次和周锦在实验室捣鼓了两天两夜没睡觉,也没像现在这样。
两人都有些心疼。
唐小北咬了咬牙,正准备抱一下金锋,却看到金锋站了起来。
“行了,我还不至于让你们来开导我。”
金锋使劲的揉了揉脸,又恢复了平时的样子。
但是敏感的唐小北能够感觉得出来,金锋并不是真的想开了,只是把情感压到了心里而已。
随着天色越来越暗,土匪们也急了,几个大当家不得不再次组建敢死队。
但是这一次金锋心里有了底,土匪敢死队才赶到半山腰,金锋就让庆慕岚击发了重弩。
嗖!
重弩呼啸着钻入土匪敢死队中。
但是敢死队有了之前的教训,队伍比较分散,重弩只射杀了三个土匪而已。
“兄弟们,他们的重弩箭矢不多,肯定舍不得一直用,咱们赶紧冲上去!只要杀掉金锋,咱们这辈子就不愁了!”
押队的小头目发现部分土匪的神色有些动摇,赶紧给他们打鸡血。
可是话音刚落,又有一道箭矢飞射而至,再次带走四个土匪。
而且阿梅也手持盾牌,站到山顶边缘。
这次的敢死队是几个大当家硬逼着组建的,很多土匪都不愿意上来送死。
刚才就快被重弩吓死了,现在又加上阿梅的威慑,不少敢死队员直接崩溃了,转头就往山下跑。
土匪虽然不怕死,却没人愿意白白送死。
他们可没有抚恤,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有人带头,马上就有人跟随,土匪小头目根本拦不住。
金锋站在阿梅身后,看着狼狈而逃的土匪,嘴角浮现一丝微笑。
经过这次威慑,土匪再想组建敢死队,恐怕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只要拖到天黑,胜利就是自己这边的!
“先生,这是不是你说的攻心?”
庆慕岚站到金锋身侧问道。
“算是吧,土匪畏威而不怀德,只要打得他们胆颤,他们才会害怕你,再进攻之前,就会多想想。”
果然,死了这么多人都没有打上去,很多土匪都生出了退意,又足足等了大半个小时,几个大当家才软硬兼施的重新组建一支新的敢死队。
但是此时太阳已经下山了。
“去跟他们谈谈吧。”
金锋看向老黑:“尽量多拖一会儿。”
“好嘞!”
老黑勒了勒裤腰带,手持盾牌走到路口,使劲喊道:“下边的兄弟们,天都快黑了,你们也死了那么多人,我看咱们就别打了,谈谈吧?
我们西河湾别的不多,就是钱多,不管雇你们的人答应多少,我们都愿意出双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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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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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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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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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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