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旭点头说道:“请您回去转告土司大人,我们是很有诚意的,这样对大家都好!”
“把我们的禁军都灭了,这叫有诚意?”
随从在心中暗自吐槽,但是脸上却满是笑容:“马掌柜的话我一定带到!”
两人又客套几句,然后随从钻进树林离开,马文旭带着水手继续前进。
来到堆放棉花的空地,留守的两个镖师都严阵以待,看到是自己人才放松下来。
水师士卒也知道这里不是自己地盘,所有人都没有墨迹,推车放好后就开始装货。
这个时代没有压缩机,就算压得再实在,棉花也没有多重,每辆板车都摞得高高的,但是因为码头能找到的板车有限,他们一趟拉不完,只能再来一趟。
拉完这边的,又赶紧赶往下一个堆放点。
一直忙活到天黑下来,还有一个堆放点没有拉,洛澜本来打算第二天再拉,但是郑驰远担心夜长梦多,让水手们打着火把连夜又拉了一趟。
结果走到半路,一个火把的火星子崩到了棉花堆上,一下子引起了大火。
棉花一点就着,路边又没有池塘什么的,水手们想救火都没有办法,只能看着这一车棉花烧光。
好在前后的板车及时退走,只烧了一辆车,没有波及到其他的。
这次火灾也让马文旭意识到了防火的重要性,回去之后就提醒郑驰远,存放棉花的舱室一定不能使用明火照明。
现在只是烧了一车,如果在船上起火,那后果就是灾难性的。
郑驰远也知道火灾的严重性,马上让人去传令,按照马文旭的建议,灭掉了所有装棉花的舱室里的火把。
“洛澜姑娘,码头上的稻谷已经全都送上船了,棉花也都拉回来了,土司答应的稻谷和棉籽什么时候能送到?”郑驰远问道。
自从得知金锋在东海开始新城项目,郑驰远归心似箭,恨不得现在就出发返程。
洛澜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叹了口气刚准备说话,却被马文旭抢先了一步:“说到这个,我今天出去遇到了土司的使者,问了他这个问题。”
“他怎么说?”郑驰远着急问道。
“他说快的话明天早上就能把粮食送过来,慢的话,后天一定能送到!”马文旭回答。
“那就好,”郑驰远点头:“看来这个土司说话还是挺有份量的。”
虽然名义上来说,皇帝至高无上,拥有一切人的生杀大权,实际上能做到这点的皇帝很少,绝大多数皇帝都需要在各方势力之间来回平衡,弄不好还会被权臣架空,历史上的傀儡皇帝可不少。
开国库取粮给一个外国人,这件事说起来简单,其实困难重重,如果对朝廷的掌控力不够,那些大臣能把皇帝喷死,甚至有可能造成大臣哗变。
金锋和九公主是川蜀政权的创立者,在川蜀的影响力无人能比,对政权的掌控力在历史上都能排到前列,但是就算他们俩做出类似的决定,也需要和枢密院去商量一下。
在洛澜和郑驰远看来,土司在十天内完成交付,就已经很不错了。
结果交趾土司昨天回去,明天就能把粮食送到码头,足以说明他对交趾政权的掌控力很强。
“现在只是土司一个人的说法而已,要等粮食真的送过来才算做到了!”
洛澜转头看向马文旭:“马大哥,土司的使者还说什么了吗?”
“还问咱们收购棉花干什么,不过我没说……”
马文旭把自己和土司使者的话重复了一遍。
“看来土司已经注意到了棉花,下次咱们再想买棉花恐怕就不会和这次一样简单了。”郑驰远说道。
从做生意的角度来说,马文旭这次捡了个大漏,哪怕这一批的棉花品相不好,还有一些沤烂了,拉回去也不能用,但是价格便宜啊,一两银子一车,还不如烧锅的烂树枝贵,拉回去随便做几件棉袄,就能大赚一笔。
但是土司既然派人来询问棉花,说明他已经意识到棉花可能是好东西,下次再想捡漏就没那么容易了。
“如果土司愿意卖,按照正常价钱来买棉花,也是可以的,反正咱们是用水玉珠来支付。”马文旭笑着回答。
郑驰远闻言也笑了。
他们这次来交趾买了那么多粮食,花费的金银都是拍卖玻璃珠换来的,如果真算起来,一分钱没花,反而还赚了不少银子。
但是洛澜却没笑,而是认真说道:“下次再来,我不打算用水玉珠来交易了。”
“为什么?”郑驰远问道。
“之前我没来过交趾,不知道交趾的情况,原本想着来弄一批稻谷和棉籽,以后就不再来了,但是我现在发现,交趾是块宝地,有很多咱们大康需要的物资,值得建立长期贸易!”
洛澜说道:“想要建立长期贸易,最基本的诚信是必须的,纸永远包不住火,水玉珠不值钱的消息早晚会传到交趾,等到事发之后,咱们在交趾再也没有信用可言了,到时候就算拿真金白银来交易,他们未必会再信。
所以回去之后,我打算跟先生商量一下,和交趾采取正常的贸易。”
当初在中原和江南,金川商会利用水玉珠赚了不少钱,后来随着玻璃普及,当初那些重金买下玻璃珠的权贵得知消息,不少人都气得破口大骂。
到了他们那个层次,赔钱是小事,像傻子一样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才是他们最不能接受的。
每次想起他们一群权贵举着牌子,花着大把大把的银子去抢一个不值钱的珠子,那些权贵就臊得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甚至好几个权贵发布悬赏令,要杀了金锋唐小北和洛澜几人。
如果不是金锋和唐小北现在地位高了,身边一直有人保护,早不知道死多少次了。
“这样也行,”马文旭点头:“反正咱们大康不光有水玉珠,还有其他好东西,下次带其他东西来交易就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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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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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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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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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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