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家庭长大,这个年轻人从来没有饿过肚子,自然也不知道饿肚子的滋味儿。
“小刘,他们已经饿了一夜,没人可以忍住有饭不吃!”
小陈跟着说道:“而且,他们吃完了,还要把碗借给别人!”
“把碗借给别人?”
小刘看向台下,果然看到有个人把碗里的粥喝完,然后沿着队伍往后边走,然后把碗递给了一个两手空空的人。
之前小刘看到那些空着手排队的难民,还在纳闷对方连个盛饭的东西都没有,就算排到了又该怎么领粥,直接对着勺子喝吗?
现在他明白了,也知道自己犯了一个何不食肉糜的错误。
这些两手空空的难民,应该是穷得连碗都没有了,只能一家人用一个碗,或者借别人的碗来用。
至于洗碗,根本不存在的!
几乎所有难民在喝完粥之后,都会把碗壁舔得干干净净,别说一粒米,就连一点米汤都不会剩下。
当然,也有例外的。
小刘看到一个端着陶盆的妇人打完之后,只喝了几口,然后端着剩下的来到队伍后边,站到两个孩子前边。
大的男孩儿看起来有十二三岁,小的女孩儿只有七八岁的样子。
看到妇人端着陶盆过来,两个孩子同时咽了口口水。
妇人把陶盆先递给小女孩儿:“娟儿,给!”
小女孩儿接过陶盆,大口大口喝了起来。
哥哥本来想阻拦,可是看到女孩儿这样,最后终究还是没说什么。
看到小女孩儿把剩下的粥喝了一半左右,妇人开口道:“娟儿,给你哥留点!”
女孩儿这才放下陶盆,舔了舔嘴唇,把陶盆递给哥哥。
但是男孩儿却没去接:“娘,我等下还能打到,你吃吧!”
“娘的胃口小,刚才已经吃饱了!”妇人摇了摇头,又把陶盆往前推了推:“小风你正是长个子的时候,得多吃点,要不然长不高怎么办?”
“我不吃!”男孩儿的犟脾气也来了,梗着脖子把头扭到一边。
他们家以前的情况和小刘差不多,祖上留了几十亩地,算是个小地主,日子说不上大富大贵,但是也吃喝不愁。
但是随着动乱到来,土匪打上家门,把他们家的粮食和钱财都抢光了。
孩子的父亲读过书,也曾外出游历过,有些见识。
第一波土匪离开后,父亲猜到后边很可能还会有土匪过来,于是当机立断,挖出藏在地窖里的积蓄,买了一些粮食,连夜带着妻子孩子离开,赶往好友曾经说过的东海。
不得不说,父亲的决定是极为正确的。
他们离开的第二天,第二波土匪就到了。
他们家的粮食都被第一波土匪收走了,如果他们没有离开,第二波土匪拿不到好处,大概率会杀人逼迫。
逃出家乡是个正确的决定,但是他们的东行之路也充满了坎坷,才走了不到十天,就遇到了好几波土匪。
好在父亲有过游历的经验,能够看出来哪里适合土匪打劫,提前绕开了。
但是离家的第十一天,父亲看走眼了,在一处不适合打劫的地方,被拦住了。
拦住他们的不是土匪,而是几个流民。
其实也不是父亲看走眼了,而是这几个流民本来也不想抢劫,但是看到这一家人只有一个男人和几个女人孩子,临时动了抢劫的心思。
好在这几个流民是第一次当土匪抢劫,没有经验,也不够狠辣,被父亲拿着刀冲开了。
父亲留下和抢劫者对峙,让他们先跑了。
他们虽然逃过一劫,但也和父亲失散了,想要回去寻找,可是因为逃跑的时候慌不择路又太紧张,他们根本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找了一夜,他们没有找到父亲,却遇到了另外一队流民。
得知这群流民也去东海,母亲思考再三,决定先跟着他们去东海,然后再慢慢寻找父亲。
这群流民队伍规模比较大,路上又不断有流民加入,一般的土匪不敢招惹他们,母子三人顺利赶到东海。
可是一路上,他们带的钱粮都花光了,差点饿死在来东海的路上。
幸好金川商会开粥棚施粥,娘仨活了下来,白天到处去找父亲,夜里就找个避风的地方挤在一起互相取暖。
妹妹还小不懂事,但是哥哥已经十几岁,看到了母亲一路上的艰难。
母亲怎么可能不饿呢?只不过是想把粥留给他和妹妹罢了。
所以哥哥决定今天不听母亲的话了。
“你个小东西,还没长大呢,就敢跟你娘犯浑了?”
妇人装作一副凶狠的样子,伸手在男孩耳朵上轻轻拧了一下:“喝了!”
男孩被母亲拧着耳朵转过头,然后在母亲的逼迫下,把剩下的一点粥喝下去。
母亲这才满意地笑了。
小刘在台子上一直看着这一家三口。
看到妹妹拿过陶盆去舔站在上边的米粒,小刘发自内心地觉得自己是幸运的。
庆幸自己有两个当镖师的哥哥,也庆幸自己生在川蜀。
站在前边的徐钢和铁世鑫也看到了这一家三口,不过他们经历过太多,对此已经习惯了。
徐钢扭头看向铁世鑫问道:“铁大人,这粥看起来挺稀的,而且黑乎乎的,应该不是米粥吧?”
“不是,”铁世鑫回答道:“看样子应该是海带咸鱼粥。”
“粥棚竟然用海带熬粥?”徐钢一惊。
如果金川商会和供销社也在售卖海带,但是价格不便宜,一般百姓根本买不起。
金川商会就算再有钱,用海带来熬粥施粥,也太败家了吧?
“徐大人刚去金川,可能不知道,海带就是从海里捞出来的!”
铁世鑫笑着说道:“运到川蜀和江南的海带,要经过采摘、晾晒和运输,然后才会出现在供销社的柜台上,但是在这里,只要从海里拉回来就行了,成本比供销社小得多,也比熬米粥更划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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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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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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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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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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